罰員工生吃蚯蚓,這也算“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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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員工生吃蚯蚓,這也算“激勵”?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1-09-29 11:03

最近,貴州畢節一裝飾公司被曝懲罰業績不達標員工生吃蚯蚓、泥鰍等。目前,公安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人社局等多部門已介入調查該事件,對於公司負責人初步進行現場訓誡。據爆料,處罰清單上面還列出了“吃蚯蚓、泥鰍”等多種處罰方式。

繼互扇耳光、下跪、喝馬桶水、上街乞討之後,對於業績不達標員工的懲戒舉措,有公司又“創新”了,這次是吃蚯蚓、泥鰍。就現實而言,踐踏員工人格尊嚴的懲罰方式,可謂層出不窮。梳理近幾年發生的類似事件,可以發現一個共性,那就是相關公司都會把這些奇葩的懲罰方式,看成對員工的一種“激勵”,甚至美名其曰“狼性文化”。狼性管理和文化,本是指一種帶有野性的拼搏精神,卻在現實中被這些奇葩規定給玩壞了。試問,這樣的“激勵”,又有幾人能接受?既然要吃蚯蚓、泥鰍,這些公司規定的制定者,為何沒有率先示範?搞這種奇葩規定的公司,很讓人懷疑其本身是否具有基本的法律道德常識。這樣的規定,既傷員工,也傷公司企業自身。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侮辱、體罰、毆打勞動者的,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也應當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罰。這樣的法律懲戒,是對公司聲名和形象的直接損害。從事理上看,這樣規定製度,本身就已經傷了員工的心,更消解了公司發展的現實動力。如此一來,就是把員工當成了賺錢的“工具人”,沒有人情可言。這樣的公司,又怎麼指望員工為其拼搏奮鬥呢?

此事中還有一個細節值得關注,其也是大多搞類似奇葩規定公司邏輯思維的一個縮影。該公司一位領導表示,這是定下的獎懲制度,定下來的時候,沒有任何人反對。不吃蚯蚓員工可以選擇罰款,但很多員工還是選擇了吃蚯蚓。如果拒絕吃則需打500元借條。這樣的回應,讓人不解,還多了幾分氣憤。一方面,在沒人反對情況下,公司尤其是相關領導更應該反思,是不是公司管理出了問題?公司是否真正徵求過員工們的意見,是否真正尊重過他們相關正當權利?另一方面,“不吃蚯蚓員工可以選擇罰款”的說法,讓我們很容易聯想到了那句“何不食肉糜”。工資獎金的作用,是為生存託底,而吃蚯蚓則涉及到人格尊嚴層面,員工選擇吃蚯蚓,不選擇罰款,是為了生存而放棄了尊嚴。在一個人人平等的現代文明社會里,把自己的員工逼到這個份上,相關公司難道不愧疚嗎?懲罰業績不達標的員工,公司可以選擇合理的方式,但踐踏員工尊嚴,侵害員工正當權利是不應該有的。這應該成為社會層面的共識,也該是所有公司必須恪守的底線。還有,吃蚯蚓、泥鰍這些處罰舉措,是可以被輿論照出來的不當行為,但現實還有很多踐踏員工尊嚴和權利的越軌行為,是隱沒難顯的,比如過度辱罵,過度加班等。所以,重拾員工的尊嚴和權利,在現實中依然需要更密切地關注。
來源:光明時評文字:默城責編:王子墨編輯:孫小婷 王遠方 朱曉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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