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賃可換房票嗎-成都人自願出租舊房可換新“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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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賃可換房票嗎-成都人自願出租舊房可換新“房票”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2-07-07 16:31

近日,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居民自願將自有住房用於保障性住房操作指南》,對居民自願將自有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條件、認定程式、租賃物件、租金標準等進行了規定,該指南的釋出是不是意味著租房可以換“房票”了?

成都租賃可換“房票”了?

根據《關於居民自願將自有住房用於保障性住房操作指南》規定,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後,居民即可申請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購區域取得新增購買一套住房資格。也就是說,此新“房票”非彼房票,房票可以用來購買住宅用房的,房票金額不夠房款的剩餘價款由房票持有人自己承擔,但是根據成都官方釋出的公告來看,成都人只能通過出租舊房可以獲得住房資格,房款還是需要自己承擔的,所以並不能等同於有房票了。

但是對於眾多成都居民而言,出租舊房可以申請獲得新購住房資格也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一項舉措,但是關於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具體條件也必須具備,首先居民的住房必須符合基本的安全要求,同時還必須具備已取得權屬證書、具備基本入住條件和無權屬糾紛且無查封登記及限制資訊三大條件,只有符合了這四條才能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認定入庫。

需要注意的是,成都居民如果一次或多次,將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並不代表就可以申請到多次購買多套住房的資格,不管認定多少套自有住房,都只能新增一次性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且在租金收取方面,租金由出租房屋的人直接向租戶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的租金,押金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租賃雙方應在收繳租金後3日內將收繳憑證上傳至服務平臺

以上就是關於成都《關於居民自願將自有住房用於保障性住房操作指南》部分內容的解讀,綜合來看,對於願意將舊房出租的成都居民而言,須在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5年期滿後不再繼續納管的情況下,可申請退出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同時解除上市交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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