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ADA標準更新: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篩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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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ADA標準更新: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篩查和管理

來源:野史來探究 釋出時間:2024-04-25 07:34

2023年12月11日,美國糖尿病協會(ADA)釋出了最新2024版糖尿病診療標準,主要內容涉及ADA當前所有的臨床實踐建議,其中包括視網膜病變、神經病變和足部診療。對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更新內容相對較少,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強調了人工智慧演算法對於DR篩查的重要作用;

2、新增了DR患者康復建議,包括視力喪失的危害及康復的重要性。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是1型和2型糖尿病的高度特異性血管併發症,是因長期高血糖導致的視網膜微血管損害,其同時合併視網膜神經膠質網路病變;是一種慢性進行性的致盲性眼病[1]。

根據2021年IDF統計,目前全球20-79歲人群中有糖尿病患者5.37億,預計2045年這一數字將增長至7.83億[2]。糖尿病的高發促使DR患者數量激增,目前DR已成為工作年齡人群視力損傷和失明的主要原因[3]。DR的影響因素除糖尿病病程之外,還包括慢性高血糖、高血壓及血脂異常等。定期對糖尿病患者進行眼底篩查,早期發現無明顯視覺症狀的視網膜病變,並及時治療威脅視力的DR,對於降低致盲和視力損傷尤為重要。

對於不同型別的糖尿病患者,篩查頻率有所不同。成人1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糖尿病發生後5年內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初次散瞳和全面的眼部檢查;2型糖尿病患者應在診斷為糖尿病時,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初次散瞳和全面的視力檢查;既往已有1型或2型糖尿病的患者,應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接受眼科檢查,並應根據視網膜病變程度,孕期每三個月進行一次監測,並持續至產後1年。如果一次或多次年度眼科檢查無視網膜病變徵象且血糖得到良好控制,則可考慮每1-2年進行一次篩查;如果存在任何程度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則眼科醫生或驗光師應至少每年散瞳複查視網膜病變;如果視網膜病變正在進展或威脅視力,則需要更頻繁地進行檢查。(B級推薦)

在篩查工具上,使用視網膜攝影配合遠端閱讀或使用FDA批准的人工智慧演算法來改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篩查的方法,是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適當篩查策略。此類方案需要提供路徑,以便在需要時及時轉診進行全面眼科檢查。(B級推薦)

DR的治療方法包括全身系統的慢性病管理和眼部的區域性治療。全身系統的慢性病管理對於DR患者來說至關重要,具體的管理措施包括科學控制血糖、血壓和血脂。此外,對於輕中度非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NPDR)患者在控制代謝異常和干涉干與危險因素基礎上,可進行內科輔助治療,包括:抗氧化、改善微迴圈類藥物,如羥苯磺酸鈣;活血化瘀類中成藥,如複方丹參滴丸,芪明顆粒等[4]。

眼部的區域性治療包括鐳射光凝、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和手術,應根據DR疾病階段以及是否合併糖尿病性黃斑水腫(DME)進行治療決議計劃選擇。全視網膜鐳射光凝(PRP)被認為是有效降低重度NPDR和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PDR)患者嚴重視力損傷的主要治療方法。2024診療標準推薦:PRP治療合用於高危PDR和(在某些情況下)嚴重NPDR患者,可降低其視力喪失的風險。而對於某些PDR患者,玻璃體內注射抗VEGF是傳統PRP的合理替代方案,也可降低這些患者的視力喪失風險。(A級推薦)

研究證明,抗VEGF藥物在改善累及視網膜中心凹的糖尿病性黃斑水腫(CI-DME)患者視力方面優於單純鐳射光凝治療,對於大多數患有CI-DME者,玻璃體內注射抗VEGF可作為一線治療。但是,對於持續性DME或不適用於抗VEGF治療的患者,黃斑局灶/格柵樣光凝和玻璃體內注射皮質類固醇是合理的治療方法。(A級推薦)

我們對於ADA釋出的2024版糖尿病診療指南中關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更新及建議進行總結:

(1)糖尿病的患病率逐年升高,DR的患病率也相應增加,應對DR患者進行早篩早診。

(2)1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發病5年後開始每年進行1次DR篩查,2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確診時立即篩查,此後至少每年進行1次DR篩查。

(3)糖尿病患者應當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進行嚴格檢查,以防DR迅速進展。

(4)PRP是PDR和嚴重NPDR的主要治療方法,抗VEGF治療CI-DME療效顯著,優於單純鐳射光凝治療。

參考文獻

[1] Sachdeva MM. Retinal neurodegeneration in diabetes: an emerging concept in diabetic retinopathy[J]. Curr Diab Rep, 2021, 21(12):65.

[2] Sun H, Saeedi P, Karuranga S, et al. IDF diabetes atlas: global,regional and country-level diabetes prevalence estimates for 2021 and projections for 2045. 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22,183: 109119.

[3] Tan GS, Cheung N, Simó R, et al. Diabetic macular oedema[J].Lancet Diabetes Endocrinol, 2017, 5(2): 143-155.

[4] 中國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下)[J].中國實用內科雜誌,2021,41(09):757-784.DOI:10.19538/j.nk2021090106.

2023年12月11日,美國糖尿病協會(ADA)釋出了最新2024版糖尿病診療標準,主要內容涉及ADA當前所有的臨床實踐建議,其中包括視網膜病變、神經病變和足部診療。對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更新內容相對較少,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強調了人工智慧演算法對於DR篩查的重要作用;

2、新增了DR患者康復建議,包括視力喪失的危害及康復的重要性。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是1型和2型糖尿病的高度特異性血管併發症,是因長期高血糖導致的視網膜微血管損害,其同時合併視網膜神經膠質網路病變;是一種慢性進行性的致盲性眼病[1]。

根據2021年IDF統計,目前全球20-79歲人群中有糖尿病患者5.37億,預計2045年這一數字將增長至7.83億[2]。糖尿病的高發促使DR患者數量激增,目前DR已成為工作年齡人群視力損傷和失明的主要原因[3]。DR的影響因素除糖尿病病程之外,還包括慢性高血糖、高血壓及血脂異常等。定期對糖尿病患者進行眼底篩查,早期發現無明顯視覺症狀的視網膜病變,並及時治療威脅視力的DR,對於降低致盲和視力損傷尤為重要。

對於不同型別的糖尿病患者,篩查頻率有所不同。成人1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糖尿病發生後5年內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初次散瞳和全面的眼部檢查;2型糖尿病患者應在診斷為糖尿病時,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初次散瞳和全面的視力檢查;既往已有1型或2型糖尿病的患者,應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接受眼科檢查,並應根據視網膜病變程度,孕期每三個月進行一次監測,並持續至產後1年。如果一次或多次年度眼科檢查無視網膜病變徵象且血糖得到良好控制,則可考慮每1-2年進行一次篩查;如果存在任何程度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則眼科醫生或驗光師應至少每年散瞳複查視網膜病變;如果視網膜病變正在進展或威脅視力,則需要更頻繁地進行檢查。(B級推薦)

在篩查工具上,使用視網膜攝影配合遠端閱讀或使用FDA批准的人工智慧演算法來改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篩查的方法,是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適當篩查策略。此類方案需要提供路徑,以便在需要時及時轉診進行全面眼科檢查。(B級推薦)

DR的治療方法包括全身系統的慢性病管理和眼部的區域性治療。全身系統的慢性病管理對於DR患者來說至關重要,具體的管理措施包括科學控制血糖、血壓和血脂。此外,對於輕中度非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NPDR)患者在控制代謝異常和干涉干與危險因素基礎上,可進行內科輔助治療,包括:抗氧化、改善微迴圈類藥物,如羥苯磺酸鈣;活血化瘀類中成藥,如複方丹參滴丸,芪明顆粒等[4]。

眼部的區域性治療包括鐳射光凝、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和手術,應根據DR疾病階段以及是否合併糖尿病性黃斑水腫(DME)進行治療決議計劃選擇。全視網膜鐳射光凝(PRP)被認為是有效降低重度NPDR和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PDR)患者嚴重視力損傷的主要治療方法。2024診療標準推薦:PRP治療合用於高危PDR和(在某些情況下)嚴重NPDR患者,可降低其視力喪失的風險。而對於某些PDR患者,玻璃體內注射抗VEGF是傳統PRP的合理替代方案,也可降低這些患者的視力喪失風險。(A級推薦)

研究證明,抗VEGF藥物在改善累及視網膜中心凹的糖尿病性黃斑水腫(CI-DME)患者視力方面優於單純鐳射光凝治療,對於大多數患有CI-DME者,玻璃體內注射抗VEGF可作為一線治療。但是,對於持續性DME或不適用於抗VEGF治療的患者,黃斑局灶/格柵樣光凝和玻璃體內注射皮質類固醇是合理的治療方法。(A級推薦)

我們對於ADA釋出的2024版糖尿病診療指南中關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更新及建議進行總結:

(1)糖尿病的患病率逐年升高,DR的患病率也相應增加,應對DR患者進行早篩早診。

(2)1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發病5年後開始每年進行1次DR篩查,2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確診時立即篩查,此後至少每年進行1次DR篩查。

(3)糖尿病患者應當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進行嚴格檢查,以防DR迅速進展。

(4)PRP是PDR和嚴重NPDR的主要治療方法,抗VEGF治療CI-DME療效顯著,優於單純鐳射光凝治療。

參考文獻

[1] Sachdeva MM. Retinal neurodegeneration in diabetes: an emerging concept in diabetic retinopathy[J]. Curr Diab Rep, 2021, 21(12):65.

[2] Sun H, Saeedi P, Karuranga S, et al. IDF diabetes atlas: global,regional and country-level diabetes prevalence estimates for 2021 and projections for 2045. 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22,183: 109119.

[3] Tan GS, Cheung N, Simó R, et al. Diabetic macular oedema[J].Lancet Diabetes Endocrinol, 2017, 5(2): 143-155.

[4] 中國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下)[J].中國實用內科雜誌,2021,41(09):757-784.DOI:10.19538/j.nk2021090106.

2023年12月11日,美國糖尿病協會(ADA)釋出了最新2024版糖尿病診療標準,主要內容涉及ADA當前所有的臨床實踐建議,其中包括視網膜病變、神經病變和足部診療。對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更新內容相對較少,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強調了人工智慧演算法對於DR篩查的重要作用;

2、新增了DR患者康復建議,包括視力喪失的危害及康復的重要性。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是1型和2型糖尿病的高度特異性血管併發症,是因長期高血糖導致的視網膜微血管損害,其同時合併視網膜神經膠質網路病變;是一種慢性進行性的致盲性眼病[1]。

根據2021年IDF統計,目前全球20-79歲人群中有糖尿病患者5.37億,預計2045年這一數字將增長至7.83億[2]。糖尿病的高發促使DR患者數量激增,目前DR已成為工作年齡人群視力損傷和失明的主要原因[3]。DR的影響因素除糖尿病病程之外,還包括慢性高血糖、高血壓及血脂異常等。定期對糖尿病患者進行眼底篩查,早期發現無明顯視覺症狀的視網膜病變,並及時治療威脅視力的DR,對於降低致盲和視力損傷尤為重要。

對於不同型別的糖尿病患者,篩查頻率有所不同。成人1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糖尿病發生後5年內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初次散瞳和全面的眼部檢查;2型糖尿病患者應在診斷為糖尿病時,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初次散瞳和全面的視力檢查;既往已有1型或2型糖尿病的患者,應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接受眼科檢查,並應根據視網膜病變程度,孕期每三個月進行一次監測,並持續至產後1年。如果一次或多次年度眼科檢查無視網膜病變徵象且血糖得到良好控制,則可考慮每1-2年進行一次篩查;如果存在任何程度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則眼科醫生或驗光師應至少每年散瞳複查視網膜病變;如果視網膜病變正在進展或威脅視力,則需要更頻繁地進行檢查。(B級推薦)

在篩查工具上,使用視網膜攝影配合遠端閱讀或使用FDA批准的人工智慧演算法來改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篩查的方法,是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適當篩查策略。此類方案需要提供路徑,以便在需要時及時轉診進行全面眼科檢查。(B級推薦)

DR的治療方法包括全身系統的慢性病管理和眼部的區域性治療。全身系統的慢性病管理對於DR患者來說至關重要,具體的管理措施包括科學控制血糖、血壓和血脂。此外,對於輕中度非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NPDR)患者在控制代謝異常和干涉干與危險因素基礎上,可進行內科輔助治療,包括:抗氧化、改善微迴圈類藥物,如羥苯磺酸鈣;活血化瘀類中成藥,如複方丹參滴丸,芪明顆粒等[4]。

眼部的區域性治療包括鐳射光凝、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和手術,應根據DR疾病階段以及是否合併糖尿病性黃斑水腫(DME)進行治療決議計劃選擇。全視網膜鐳射光凝(PRP)被認為是有效降低重度NPDR和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PDR)患者嚴重視力損傷的主要治療方法。2024診療標準推薦:PRP治療合用於高危PDR和(在某些情況下)嚴重NPDR患者,可降低其視力喪失的風險。而對於某些PDR患者,玻璃體內注射抗VEGF是傳統PRP的合理替代方案,也可降低這些患者的視力喪失風險。(A級推薦)

研究證明,抗VEGF藥物在改善累及視網膜中心凹的糖尿病性黃斑水腫(CI-DME)患者視力方面優於單純鐳射光凝治療,對於大多數患有CI-DME者,玻璃體內注射抗VEGF可作為一線治療。但是,對於持續性DME或不適用於抗VEGF治療的患者,黃斑局灶/格柵樣光凝和玻璃體內注射皮質類固醇是合理的治療方法。(A級推薦)

我們對於ADA釋出的2024版糖尿病診療指南中關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更新及建議進行總結:

(1)糖尿病的患病率逐年升高,DR的患病率也相應增加,應對DR患者進行早篩早診。

(2)1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發病5年後開始每年進行1次DR篩查,2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確診時立即篩查,此後至少每年進行1次DR篩查。

(3)糖尿病患者應當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進行嚴格檢查,以防DR迅速進展。

(4)PRP是PDR和嚴重NPDR的主要治療方法,抗VEGF治療CI-DME療效顯著,優於單純鐳射光凝治療。

參考文獻

[1] Sachdeva MM. Retinal neurodegeneration in diabetes: an emerging concept in diabetic retinopathy[J]. Curr Diab Rep, 2021, 21(12):65.

[2] Sun H, Saeedi P, Karuranga S, et al. IDF diabetes atlas: global,regional and country-level diabetes prevalence estimates for 2021 and projections for 2045. 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22,183: 109119.

[3] Tan GS, Cheung N, Simó R, et al. Diabetic macular oedema[J].Lancet Diabetes Endocrinol, 2017, 5(2): 143-155.

[4] 中國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下)[J].中國實用內科雜誌,2021,41(09):757-784.DOI:10.19538/j.nk2021090106.

2023年12月11日,美國糖尿病協會(ADA)釋出了最新2024版糖尿病診療標準,主要內容涉及ADA當前所有的臨床實踐建議,其中包括視網膜病變、神經病變和足部診療。對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更新內容相對較少,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強調了人工智慧演算法對於DR篩查的重要作用;

2、新增了DR患者康復建議,包括視力喪失的危害及康復的重要性。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是1型和2型糖尿病的高度特異性血管併發症,是因長期高血糖導致的視網膜微血管損害,其同時合併視網膜神經膠質網路病變;是一種慢性進行性的致盲性眼病[1]。

根據2021年IDF統計,目前全球20-79歲人群中有糖尿病患者5.37億,預計2045年這一數字將增長至7.83億[2]。糖尿病的高發促使DR患者數量激增,目前DR已成為工作年齡人群視力損傷和失明的主要原因[3]。DR的影響因素除糖尿病病程之外,還包括慢性高血糖、高血壓及血脂異常等。定期對糖尿病患者進行眼底篩查,早期發現無明顯視覺症狀的視網膜病變,並及時治療威脅視力的DR,對於降低致盲和視力損傷尤為重要。

對於不同型別的糖尿病患者,篩查頻率有所不同。成人1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糖尿病發生後5年內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初次散瞳和全面的眼部檢查;2型糖尿病患者應在診斷為糖尿病時,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初次散瞳和全面的視力檢查;既往已有1型或2型糖尿病的患者,應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接受眼科檢查,並應根據視網膜病變程度,孕期每三個月進行一次監測,並持續至產後1年。如果一次或多次年度眼科檢查無視網膜病變徵象且血糖得到良好控制,則可考慮每1-2年進行一次篩查;如果存在任何程度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則眼科醫生或驗光師應至少每年散瞳複查視網膜病變;如果視網膜病變正在進展或威脅視力,則需要更頻繁地進行檢查。(B級推薦)

在篩查工具上,使用視網膜攝影配合遠端閱讀或使用FDA批准的人工智慧演算法來改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篩查的方法,是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適當篩查策略。此類方案需要提供路徑,以便在需要時及時轉診進行全面眼科檢查。(B級推薦)

DR的治療方法包括全身系統的慢性病管理和眼部的區域性治療。全身系統的慢性病管理對於DR患者來說至關重要,具體的管理措施包括科學控制血糖、血壓和血脂。此外,對於輕中度非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NPDR)患者在控制代謝異常和干涉干與危險因素基礎上,可進行內科輔助治療,包括:抗氧化、改善微迴圈類藥物,如羥苯磺酸鈣;活血化瘀類中成藥,如複方丹參滴丸,芪明顆粒等[4]。

眼部的區域性治療包括鐳射光凝、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和手術,應根據DR疾病階段以及是否合併糖尿病性黃斑水腫(DME)進行治療決議計劃選擇。全視網膜鐳射光凝(PRP)被認為是有效降低重度NPDR和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PDR)患者嚴重視力損傷的主要治療方法。2024診療標準推薦:PRP治療合用於高危PDR和(在某些情況下)嚴重NPDR患者,可降低其視力喪失的風險。而對於某些PDR患者,玻璃體內注射抗VEGF是傳統PRP的合理替代方案,也可降低這些患者的視力喪失風險。(A級推薦)

研究證明,抗VEGF藥物在改善累及視網膜中心凹的糖尿病性黃斑水腫(CI-DME)患者視力方面優於單純鐳射光凝治療,對於大多數患有CI-DME者,玻璃體內注射抗VEGF可作為一線治療。但是,對於持續性DME或不適用於抗VEGF治療的患者,黃斑局灶/格柵樣光凝和玻璃體內注射皮質類固醇是合理的治療方法。(A級推薦)

我們對於ADA釋出的2024版糖尿病診療指南中關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更新及建議進行總結:

(1)糖尿病的患病率逐年升高,DR的患病率也相應增加,應對DR患者進行早篩早診。

(2)1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發病5年後開始每年進行1次DR篩查,2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確診時立即篩查,此後至少每年進行1次DR篩查。

(3)糖尿病患者應當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進行嚴格檢查,以防DR迅速進展。

(4)PRP是PDR和嚴重NPDR的主要治療方法,抗VEGF治療CI-DME療效顯著,優於單純鐳射光凝治療。

參考文獻

[1] Sachdeva MM. Retinal neurodegeneration in diabetes: an emerging concept in diabetic retinopathy[J]. Curr Diab Rep, 2021, 21(12):65.

[2] Sun H, Saeedi P, Karuranga S, et al. IDF diabetes atlas: global,regional and country-level diabetes prevalence estimates for 2021 and projections for 2045. 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22,183: 109119.

[3] Tan GS, Cheung N, Simó R, et al. Diabetic macular oedema[J].Lancet Diabetes Endocrinol, 2017, 5(2): 143-155.

[4] 中國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下)[J].中國實用內科雜誌,2021,41(09):757-784.DOI:10.19538/j.nk2021090106.

2023年12月11日,美國糖尿病協會(ADA)釋出了最新2024版糖尿病診療標準,主要內容涉及ADA當前所有的臨床實踐建議,其中包括視網膜病變、神經病變和足部診療。對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更新內容相對較少,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強調了人工智慧演算法對於DR篩查的重要作用;

2、新增了DR患者康復建議,包括視力喪失的危害及康復的重要性。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是1型和2型糖尿病的高度特異性血管併發症,是因長期高血糖導致的視網膜微血管損害,其同時合併視網膜神經膠質網路病變;是一種慢性進行性的致盲性眼病[1]。

根據2021年IDF統計,目前全球20-79歲人群中有糖尿病患者5.37億,預計2045年這一數字將增長至7.83億[2]。糖尿病的高發促使DR患者數量激增,目前DR已成為工作年齡人群視力損傷和失明的主要原因[3]。DR的影響因素除糖尿病病程之外,還包括慢性高血糖、高血壓及血脂異常等。定期對糖尿病患者進行眼底篩查,早期發現無明顯視覺症狀的視網膜病變,並及時治療威脅視力的DR,對於降低致盲和視力損傷尤為重要。

對於不同型別的糖尿病患者,篩查頻率有所不同。成人1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糖尿病發生後5年內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初次散瞳和全面的眼部檢查;2型糖尿病患者應在診斷為糖尿病時,由眼科醫生或驗光師進行初次散瞳和全面的視力檢查;既往已有1型或2型糖尿病的患者,應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接受眼科檢查,並應根據視網膜病變程度,孕期每三個月進行一次監測,並持續至產後1年。如果一次或多次年度眼科檢查無視網膜病變徵象且血糖得到良好控制,則可考慮每1-2年進行一次篩查;如果存在任何程度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則眼科醫生或驗光師應至少每年散瞳複查視網膜病變;如果視網膜病變正在進展或威脅視力,則需要更頻繁地進行檢查。(B級推薦)

在篩查工具上,使用視網膜攝影配合遠端閱讀或使用FDA批准的人工智慧演算法來改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篩查的方法,是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適當篩查策略。此類方案需要提供路徑,以便在需要時及時轉診進行全面眼科檢查。(B級推薦)

DR的治療方法包括全身系統的慢性病管理和眼部的區域性治療。全身系統的慢性病管理對於DR患者來說至關重要,具體的管理措施包括科學控制血糖、血壓和血脂。此外,對於輕中度非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NPDR)患者在控制代謝異常和干涉干與危險因素基礎上,可進行內科輔助治療,包括:抗氧化、改善微迴圈類藥物,如羥苯磺酸鈣;活血化瘀類中成藥,如複方丹參滴丸,芪明顆粒等[4]。

眼部的區域性治療包括鐳射光凝、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和手術,應根據DR疾病階段以及是否合併糖尿病性黃斑水腫(DME)進行治療決議計劃選擇。全視網膜鐳射光凝(PRP)被認為是有效降低重度NPDR和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PDR)患者嚴重視力損傷的主要治療方法。2024診療標準推薦:PRP治療合用於高危PDR和(在某些情況下)嚴重NPDR患者,可降低其視力喪失的風險。而對於某些PDR患者,玻璃體內注射抗VEGF是傳統PRP的合理替代方案,也可降低這些患者的視力喪失風險。(A級推薦)

研究證明,抗VEGF藥物在改善累及視網膜中心凹的糖尿病性黃斑水腫(CI-DME)患者視力方面優於單純鐳射光凝治療,對於大多數患有CI-DME者,玻璃體內注射抗VEGF可作為一線治療。但是,對於持續性DME或不適用於抗VEGF治療的患者,黃斑局灶/格柵樣光凝和玻璃體內注射皮質類固醇是合理的治療方法。(A級推薦)

我們對於ADA釋出的2024版糖尿病診療指南中關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更新及建議進行總結:

(1)糖尿病的患病率逐年升高,DR的患病率也相應增加,應對DR患者進行早篩早診。

(2)1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發病5年後開始每年進行1次DR篩查,2型糖尿病患者應在確診時立即篩查,此後至少每年進行1次DR篩查。

(3)糖尿病患者應當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進行嚴格檢查,以防DR迅速進展。

(4)PRP是PDR和嚴重NPDR的主要治療方法,抗VEGF治療CI-DME療效顯著,優於單純鐳射光凝治療。

參考文獻

[1] Sachdeva MM. Retinal neurodegeneration in diabetes: an emerging concept in diabetic retinopathy[J]. Curr Diab Rep, 2021, 21(12):65.

[2] Sun H, Saeedi P, Karuranga S, et al. IDF diabetes atlas: global,regional and country-level diabetes prevalence estimates for 2021 and projections for 2045. 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22,183: 109119.

[3] Tan GS, Cheung N, Simó R, et al. Diabetic macular oedema[J].Lancet Diabetes Endocrinol, 2017, 5(2): 143-155.

[4] 中國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下)[J].中國實用內科雜誌,2021,41(09):757-784.DOI:10.19538/j.nk20210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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