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5天訂婚準新娘自盡,母親拒退27萬彩禮,是誰將她逼上絕路?

首頁 > 熱點

相親5天訂婚準新娘自盡,母親拒退27萬彩禮,是誰將她逼上絕路?

來源:遊俠網 釋出時間:2024-04-23 09:55

  導讀:4月20日,河南商丘,一準新娘訂婚後投河自盡的話題衝上熱搜,引發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

  據網傳訊息顯示,準新娘才19歲,她與男方相親5天后訂婚,訂婚後十多天就投河自盡,自殺前疑似與母親發生矛盾。發生這樣的事,原以為大家優先關注的會是這位準新娘的自殺原因,畢竟人命關天,可誰曾想網上討論最多的竟是“女方家人拒退27萬彩禮”。

  是啊!在這件事上,男方的確“吃虧”,27萬彩禮損失近一半,老婆也沒了,人財兩失,這錢也確實應該全額退。但在人命面前,我們更應關注的難道不是女孩為何要選擇自殺嗎?

  是誰將她逼上絕路?訂婚後這十多天她到底經歷了什麼?這才是我們迫切想要知道的答案!“相親5天訂婚”、“訂婚十餘天后自殺”、“父母拒絕退還全部彩禮”,將這些關鍵詞連在一起,我們不難看出點端倪。

  如果準新娘“自殺”並非意外,那麼這不再是一起簡單的彩禮糾紛案事件,而是一起命案!所以我們必須弄清,女方與男方訂婚究竟是自願還是被迫,這將會直接影響到這事件的性質。

  假設女方是因為被逼婚導致的自殺,那麼其家人有直接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見,粗暴干涉他人婚姻是違法的,對於此種行為我們必須要保持“零容忍”的態度。看到這,可能會有人說,孩子大了父母催婚很正常,畢竟子女不結婚,作為父母肯定會著急。

  可我們要明白“催婚”與“逼婚”性質可不一樣,前者屬於正常範疇,後者屬於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系違法行為。其實從網友的評論中,我們不難看出,現實中喜歡干涉子女婚姻的父母不在少數,他們打著為你好的旗號,逼著你結婚,卻從不考慮子女的感受。

  與這樣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肯定會感到很壓抑,久而久之心態不好的人,真的會產生輕生的念頭。所以我奉勸廣大家長,切勿過於干涉子女的婚姻。

  作為父母可以適當提建議,但不可替孩子的婚姻做決定,更不可以極端方式逼孩子結婚,這樣很有可能會把孩子逼上絕路。除此之外,我們也要警惕婚姻物化現象,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高彩禮”,有些人真的把婚姻當成了一場“買賣”。

  “高彩禮”不僅不利於婚姻幸福,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對女性婚姻幸福的一種“剝奪”,所以我們要摒棄這種錯誤觀念。另外,生命只有一次,我們需要學會珍惜,遇到困難我們可以找辦法解決,絕不能拿自己生命開玩笑。

上一篇:重慶事未決,... 下一篇:坐了一晚上綠...
猜你喜歡
熱門閱讀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