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帝遺詔如何生成,雖不容置疑但也基本不是皇帝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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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帝遺詔如何生成,雖不容置疑但也基本不是皇帝的本意

來源:關關娛樂 釋出時間:2024-04-19 10:32

  導讀:雖說皇帝口含天憲,但皇帝們的旨意並不見得就能被執行。以明朝為例,不僅在制度上給事中有封駁聖命的權力。即便形成聖旨,在傳達時也可能被官員拒絕。例如以“內侍矯詔”為由,不執行無內閣附署的聖旨。但有一種聖旨一經公佈就會被皇朝上下視為天命,無人敢質疑、更無人敢拒絕,這就是“先帝遺詔”。

  明太祖廢除丞相制度後,權力的集中大幅度降低了外朝對皇權干涉。皇帝直接向六部發布自己的旨意,聖旨經給事中檢查後由六部執行。但過度集權也讓皇帝的“最後一道”聖旨失去了部分保障。因為隨著皇帝的駕崩,保障或釋出“遺詔”的權力也一併消散或者說轉移到嗣皇帝手中。

  注:明朝給事中常規只審查聖旨有無錯寫、遺漏、篡改或違制等,並不像門下省那樣從執行、結果、影響等方面去檢查詔令是否應該被髮出,所以對皇權的牽制會小很多。

  明太祖遺詔是其駕崩後,皇太孫授意齊泰執筆並公佈。明成祖、明仁宗的遺詔,也都是他們的皇太子登基之後才正式生成的。不論嗣皇帝是不是依先皇意願釋出遺詔,這種搞法本身就蘊含了風險。

  宣德十年,年僅七歲的皇太子朱祁鎮就沒有“操作”遺詔的能力。所以即便宣宗在駕崩前明確表示要將皇位傳於朱祁鎮,但其駕崩後內廷和外朝還是有很多藩王將入京登基的流言。

  這種涉及至高權力的猜疑,極易演變為波及整個皇朝的動盪。因此太皇太后張氏不得不明面上違背“後宮不得干政”的祖制,出面組織遺詔的釋出並推朱祁鎮登基。

  由於意識到了危險,以及司禮監和內閣這兩個輔助皇權的新機構正式併入政務處理流程。明朝聖旨的釋出,也自英宗朝開始發生了重大變革,有了兩種流程。

  第一種和過去類似,由皇帝口述(或親筆),司禮監整理、備份、潤筆後成文並加璽發出,這種聖旨又叫中旨。由於未經內閣附署,正統朝後就基本不是聖旨的主流了。一般只在皇帝下發賞賜的時候使用,遺詔是走不了這個流程的。

  第二種,皇帝口述(或親筆),司禮監整理、潤筆後成文為“意旨”。這道“意旨”由司禮監轉至內閣,內閣大學士按照規定格式以及對“意旨”二次潤筆後,書寫“草詔”並加蓋文淵閣印封(這個操作實際就是“票擬”)。

  “草詔”成文後需轉回司禮監,經皇帝同意(如果還未駕崩)司禮監秉筆會將“草詔”重新謄抄,並加蓋皇帝璽寶(即“硃批”)。至此一份正式、合法、權威的聖旨就形成了。

  這個流程看似嚴格,但是依然無法讓皇帝按照自己的意願左右“遺詔”內容。

  首先,對皇帝遺命的成文潤筆,雖然目的是讓最後的“遺詔”閱讀起來更具皇家威嚴。但是遺命在有心人的“潤色”下,意思還是會發生偏移。就像把“屢戰屢敗”改成“屢敗屢戰”……

  其次,皇帝釋出遺命後,有沒有時間去檢查草詔,就不是他能控制的了。皇帝可能在成文過程中就駕崩了,也有可能“草詔”在他駕崩後才成文。換句話說“遺詔”的形成不需要皇帝,即最終的“遺詔”內容可以不是皇帝的意思,而是執筆者們的意願。

  最後,當皇帝需要釋出遺詔時,也意味著皇權即將發生轉移。是討好即將歸天的皇帝,還是討好即將獲取皇權的嗣皇帝。對於涉及遺詔生成的每一個人,這都是不得不考慮的一個問題。

  可透過明英宗及其之後的幾任皇帝釋出遺詔的過程,來說明這些問題。

  天順八年正月十六日,明英宗召皇太子朱見深和司禮監牛玉、傅恭、裴當、黃順、周善等內侍至榻前宣佈自己的遺命:東宮速擇吉日即皇帝位,過百成婚。皇后錢氏名位素定,當盡孝養,以終天年 … 殉葬非古禮,仁者所不忍,眾妃不要殉葬。歛時湏沐浴潔淨,棺內裝用袍服繫腰絛環 … 皇后他日壽終,宜合葬。

  明英宗主要表達了三個意思。第一,傳位朱見深並要求他登基百日後成婚。第二,重申錢皇后名位以及死後待遇(合葬)並廢除殉葬制度。第三,對自己的入殮安排做了些要求。英宗駕崩後,朝廷正式釋出的遺詔中,英宗關於錢皇后的遺命基本一字未提。 長子皇太子見濡(深),仁孝明達,夙德天成,宜即皇帝位,中外文武群臣,其同心佐理,以終予志。喪禮悉遵皇考遺制,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釋服,毋禁音樂嫁娶。嗣君繼承,為重婚禮,不可過期,百日外有司請行,毋得固違。

  皇太子生母周貴妃一直想效仿宣德朝舊例,擠掉無子的錢皇后。為了保護錢氏,英宗在遺命中重申其名位以及廢除殉葬(怕周氏母子以殉葬逼死錢皇后)。雖然朱見深母子不敢公然違背先皇遺命,但至少相關宦官在向內閣傳遞先皇意旨時做了“潤筆”。

  不然周貴妃也不太會在英宗葬禮未結束時,就派人至內閣發難,要求以錢氏“久病”和“無子”為由奪其太后尊號(實際就是廢皇后位)。

  成化二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原患小疾的憲宗突然病重。當日他急召皇太子朱祐樘,宣佈遺命。讓人納悶的是他就只表達了一個意思,傳位於朱祐樘,“上大漸,召皇太子至,命早即帝位”。

  是明憲宗只想到這麼多,還是隻被記錄這麼多,就不得而知了,反正這是明朝最簡短的皇帝遺命。

  弘治十八年五月初六,明孝宗召司禮監太監戴義和內閣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至乾清宮面傳遺命,並讓戴義當面成文,“皆逐句宣授,間有改易,粲然成章”。第二天孝宗召皇太子朱厚照又重複了一遍他的遺命。

  由於有時間且操作得當,以及孝宗朝相對簡單的政治環境(後宮僅皇后一人,皇子也只有朱厚照一個)。明朝難得的“皇帝遺詔”被“先皇”完全表達。

  明武宗朱厚照由於駕崩的非常突然,所以他的遺命以及最後的遺詔完全是內閣大學士楊廷和與皇太后張氏替他決定的,“雖奉上遺旨,實內閣輔臣請於太后而行者”。也是從他開始,皇朝也意識到形成“遺詔”不需要先皇的“掣肘”,而且司禮監也處於弱勢。

  在明朝宦官的權力完全依附於皇帝,一旦皇帝放手,宦官無論之前權勢有多大,會立即變得孱弱不堪。汪直、劉瑾這些權閹都反覆證明了這一點。

  所以皇帝即將駕崩時,他寵信的司禮監太監們雖然仍握有“硃批”權力,但已喪失了權勢。如果不主動退隱,嗣皇帝登基以及其班底掌權後難有活路。因此在遺詔流程中,司禮監太監們基本不敢表達自己意見,他們只會老實的做外朝、皇太子或太后的“工具人”,以求避禍。

  其後明世宗駕崩,內閣大學士徐階就利用自己的便利,透過遺詔不僅把世宗臭罵一通,還將自己助紂為虐的過錯推卸的一乾二淨。看不下去的閣臣郭樸就吐槽,“徐公謗先帝,可斬也。” 穆宗甫崩,保言於後妃,斥孟衝而奪其位,又矯遺詔令與閣臣同受顧命。及帝登極,保升立寶座旁不下,舉朝大駭。 《明史·卷三百五》

  明穆宗駕崩前拉著高拱的手說,“以天下累先生”。結果太子生母李貴妃的親信宦官馮保夥同內閣大學士張居正搶先一步弄出了遺詔,讓自己和內閣首輔高拱等臣同列為“顧命”。當高拱知道時,一切已成定局,畢竟“先皇遺命”是誰也不敢明面反對的。這也為高拱的最終失敗,埋下重要伏筆。

  其後明神宗試圖改變這些,結果自坑了一把。

  萬曆三十年二月,神宗因染上重病並久治不愈,覺得自己即將龍御歸天。於是神宗在德仁門召見九卿以及六科給事中,向他們口頭宣佈自己的“遺命”,傳位朱常洛、停徵礦稅並召回各地礦稅使、大赦天下並減免一些地區稅賦等等。

  然後神宗又督促司禮監和內閣按流程擬好草詔,最後將成文加璽的遺詔送至內閣,只待神宗駕崩後就正式對外發布了。

  神宗這麼大張旗鼓,就是怕駕崩後被“有心人”篡改自己的遺命。“有心人”確實沒機會了,但有了新問題。神宗並未按自己預期的那樣駕崩,身體反而急速好轉,很快就痊癒了。既然沒死成,那遺詔也得收回了。

  內閣和朝堂官員並不反對皇帝收回遺詔,但是遺詔中的某些內容,“停徵礦稅”,官員們覺得不能收回。

  之所以在遺詔中罷停,是因為駕崩的皇帝不要錢,只要名。與其讓官員們在他駕崩後透過遺詔罷停礦稅踩著他撈名,不如他主動給自己貼金。但活著的時候,相對於臉面神宗更需要錢,所以即便各地民怨滔天,他也不願意停徵。

  為此神宗先後派出二十多個宦官至內閣索要遺詔,並挑出十幾個身強力壯的內官,準備武力搶奪。雖然最終要回了遺詔,但神宗也把自己的名聲搞得更臭了。搞笑的是,真要駕崩時又沒算好時間,最終還是在遺詔裡“追悔”了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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