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多久可以解除-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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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多久可以解除-視情況而定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3-02-14 11:45

大家都知道,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之後,會被限制高消費,從而對日常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那麼,被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之後,可以解除嗎?多久可以解除呢?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失信被執行人多久可以解除?

2-5年。根據相關規定,符合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有效期為2年。在此階段,若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換言之,最短2年,最長5年,失信被執行人資訊就會從黑名單中刪除,撤銷“老賴”稱號。當然,若被執行失信人還清欠款,一般三個工作日左右會消除失信。

此外,當失信被執行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資訊:

(1)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2)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3)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資訊,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4)終結本次執行程式後,透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5)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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