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的房子不想買了可以退嗎-以下三種情況可退

首頁 > 財經

交了定金的房子不想買了可以退嗎-以下三種情況可退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2-11-17 10:31

眾所周知,買房是需要交定金的,而許多新手在買房時,很容易被置業顧問忽略,從而選擇不合適的戶型。等反應過來,定金就已經在開發商手中了。那此時不想要買房了,定金還可以退嗎?

交了定金的房子不想買了可以退嗎?

一般情況下,交了定金的房子不想買了定金是不退的。因此雙方簽訂合約後,購房者又不想要了算作違約行為,自然會收取一定的違約金。而以下三種情況下,定金是可退的。

【1】 因不可抗力導致購房合同未能訂立。

根據法律規定,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簡單來說,因為不可抗力導致購房合同未能訂立的,此時買賣雙方都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即定金是可以退的。比如說銀行貸款停止辦理、樓市政策調整導致購房者失去購房資格等,都屬於不可抗力因素。

【2】開發商未取得五證。

開發商在未取得“五證”時,因不具備銷售條件而違規銷售取得的定金,毫無理由必須退回。這裡的五證指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其中,預售許可證最重要,沒有這個證意味著開發商沒有權利出售房產

【3】買賣雙方因合同條款無法達成一致。

買賣雙方在簽訂認購協議後,因對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在認購書約定的合同簽訂期限內,雙方協商無果的可以要求退定金。因此在交完定金之後,如果賣方提供的合同中存在不平等的條款,購房者發現後拒不簽訂合同的,就可以要求退還定金。

此外,如果買賣雙方還簽訂了補充協議的,並在補充協議中約定了購房者反悔時可以退還定金的,自然定金可以正常退回。

上一篇:信用卡自動扣... 下一篇:建設銀行星期...
猜你喜歡
熱門閱讀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