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小夥遭8個未成年人圍毆活埋!當地人:嫌犯在上初一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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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小夥遭8個未成年人圍毆活埋!當地人:嫌犯在上初一初二

來源:家庭醫藥雜誌 釋出時間:2022-08-12 09:10

  【導讀】這幾天,一條甘肅小夥被8個未成年人圍毆掩埋死亡的訊息,在網上引發極大關注。據當地人透露:幾個嫌犯都在上初一初二。

  網上流傳的影片顯示:一個年輕男子被迫跪下,並脫去衣服,先後遭受多名男孩輪番毆打。男子倒地後,數名男孩輪番腳踢他的背部和頭部,被毆部位很快出現明顯的傷痕。更令人髮指的是,圍毆現場至少有兩人在拍照錄像,被害人聲聲哀嚎。其中有一個馬尾巴辮子的女孩,一邊拍照一邊唱歌,“我愛你……”最終導致被害人遭掩埋死亡,八個未成年人被抓。

  8月9日,甘肅省永昌縣公安局發出警情通報——2022年7月30日12時12分,永昌縣公安局接到本縣居民毛某報警稱:其子毛某某(男,21歲)於7月29日13時許外出失聯,請求幫助尋找。接報後,我局迅速開展查詢及相關工作。8月1日凌晨1時許,獲取失聯人員疑似被侵害的相關線索後,立即啟動命案偵破機制,開展偵查工作,當日將郭某某(男,14歲)等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

  經查,受害人毛某某經同學介紹與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女友相識後,郭某某對受害人跟蹤其女友不滿產生報復念頭,遂糾集吳某等8人(均系未成年人)於7月29日至30日多次對毛某某進行毆打致其昏迷後掩埋,犯罪嫌疑人對毆打受害人的部分過程拍攝了影片。根據犯罪嫌疑人供述,在永昌縣城關鎮一山坡處找到毛某某被掩埋的屍體。

  目前,我局已依法對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訊息傳開,在社會上引起極大震動。有知情網友透露:打人中的多人是他的初中同學,平時就是混混,現在己經都被抓了。也有當地網友說,其中三個人逃跑時餓了,路過醫院時被抓了。

  橙柿互動聯絡到多名當地人士,有知情者證實說,“被害人遭圍毆後,又被拉到郊外的山上埋掉。打人中的好幾個,都在城裡一所中學上初一初二。這件事對家長們震動很大。”橙柿互動了解到,被害人的老家,在永昌縣新城子鎮。當地村民告訴記者,“聽說這家人經濟情況不太好,除了這個男孩,家裡還有一個女孩。”

  當地的村委會一位人士說,“我是剛來的,對情況不是很清楚。”記者提出疑問,這家人經濟情況如何、目前是否需要社會上的幫扶?該人士未置可否。橙柿互動了解到,該案件抓獲的八名犯罪嫌疑人,均是未成年人。那麼,八名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擔負刑事責任、後期的量刑將如何界定?

  目前,刑法修正案已經將未成年刑事責任年齡降低到12歲。《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此,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夏文忠律師表示——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已滿14週歲的郭某某,應當負刑事責任。至於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如果已經達到了十二週歲,經最高檢核準,也應當負刑事責任。

  但因本案全部犯罪嫌疑人均未滿十八週歲,根據法律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且不適用死刑。另據永昌縣公安局釋出的《警情通報》稱,本案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多次毆打致其昏迷後掩埋。那麼本案犯罪嫌疑人可能構成何種罪名,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過失致人死亡,還是其他罪名,需要根據案件細節來確定。

  第一,需要明確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是來源於外力毆打,還是掩埋窒息;第二,需要判斷犯罪嫌疑人的主觀心態,是否預謀剝奪他人生命,還是隻是想“給點教訓”;第三,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昏迷時,是否以為被害人已經死亡,基於害怕心理將其掩埋;第四,需要明確被害人被掩埋的程度,是足以窒息的狀態還是容易掙脫的掩埋,等等。

  本案儘管手段惡劣,造成的社會影響重大,但為了失足未成年人重新迴歸社會等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所有的案件材料需要全面封存,執行個人資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加密處理,執行嚴格的保管制度。

  因此,我個人認為,本案的細節恐怕不會再對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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