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時間不足1年的員工年終獎個稅如何計算-是除以12個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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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時間不足1年的員工年終獎個稅如何計算-是除以12個月嗎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2-08-01 09:51

每到了新的一年,不少企業都會為職工發放相應的年終獎金,除了老員工以外,當中也包括了一些新入職不久的員工領取這筆金額,那麼對於入職時間不足1年的員工,其年終獎個稅該怎麼計算?我們來看看吧。

入職時間不足1年的員工年終獎個稅如何計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第9條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 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參照《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徵稅業務指引(一)〉的通知》(穗地稅發〔2005〕160號)*9條第(一)項規定,對全年任職不足12個月的僱員,其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執行。

根據上述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企業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對一次性獎金的計算明確規定除以的是12個月,而不是除以實際工作月數。在沒有新的規定前,應按上述政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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