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孩疑懷孕,警方通報: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已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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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孩疑懷孕,警方通報: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已刑拘

來源:沈廣隆刀劍鋪 釋出時間:2022-03-25 09:50

  【導讀】3月23日,一條“江蘇南通如皋13歲女孩懷孕”的訊息在網上瘋傳,訊息剛披露不久,事發地江蘇如皋市警方釋出通報,回應了此事。

  經公安機關查明:2022年3月3日,警方接到報警後,經審查後於3月4日立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金某磊(男,系未成年人)涉嫌強姦於當日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從警方的通報中可以看出早在二十多天前就已受理此案,並且對案件詳情非常清楚。這條資訊之所以引發輿論高度關注,是因為這起事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並且,網上引發了不小的輿論,所以警方才在這個時候公佈一下情況。

  根據網上傳播的檢查報告單,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是一份彩超報告單,報告單上顯示的醫院是如皋博愛醫院。患者是一位13歲的女孩。

  彩超報告顯示,這名女子早孕宮內妊娠,胚胎存活,雙側卵巢未見明顯佔位,盆腔積液。檢查時間顯示是2022年3月22日。

  從如皋警方對這起事件的通報以及網傳的醫院檢查報告單看,基本可以確定這起事件的真實性是毋庸置疑的。

  由於這起案件的當事人都是未成年人。而警方在通報中用了“強姦”一詞,女孩懷孕為何嫌犯會涉嫌強姦呢?下面小編給大家科普一下。

  為何未成年嫌犯會被刑拘呢?

  因為該案未成年嫌犯涉嫌強姦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第二款規定,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根據一般注意義務可知,該男方有可能涉嫌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因此,醫院對未成年懷孕人員中未滿14週歲的人員應引起重視,如發現未成年懷孕人員屬於未滿14週歲即懷孕,或透過分娩日期和末次月經推算其屬於未滿14週歲即懷孕的情形,應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

  網友評論:他還是個孩子,不要放過他。

  近些年來,未成年群體一直是社會的弱勢群體,未成年女性的性侵案件時有發生,這給受害未成年女孩帶來了極大的心理和精神上的傷害,很多網友表示很悲憤,心疼這位13歲少女,痛惜到:他還是個孩子,不要放過他。

  事件警示

  家長應從小就給孩子普及這方面的常識,從小就會教她,告訴她男人的身體和女人的身體哪裡不同,性不可恥,但要注意安全,過早的性行為對以後不利。如果有人傷害你,那不是你的錯,告訴大人,大人們會保護你。你要站出來指出壞人,保護其它小朋友,如果你沉默,就是幫助壞人。在這裡,我們也呼籲未成年,尤其是未成年女性,如果受到傷害,一定及時主動站出來,及時告訴自己的家人或老師,不要因為害怕,放過壞人,一定要將惡人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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