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男子出軌網紅寫下80萬“欠條”,雙方互相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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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男子出軌網紅寫下80萬“欠條”,雙方互相報警

來源:獨舞 釋出時間:2024-03-28 09:24

  【導讀】近日,武漢二次元圈模玩(手辦)愛好者王亮(化名)在二審判決後,收到了婚外情物件退還的50萬元補償和利息。

  王亮稱,他與一名在二次元圈擁有百萬粉絲的網紅髮生婚外情之後,被對方夫妻誘騙至家中控制,索要50萬元;王亮以敲詐勒索為由報警,6天后對方報警稱被他強姦。最終,公安機關以敲詐勒索案無犯罪事實為由不予立案,強姦案以因“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撤案。

  王亮的妻子向法院起訴,以違背公序良俗及50萬元屬夫妻共同財產為由,向網紅吳西(化名)追討退款。案件經過兩次審理,均支援該訴求。 “這件事折騰了一年多,經過兩次審理。曾經的朋友成了仇人,家庭關係受到影響。”王亮稱,還要繼續追究對方敲詐勒索罪。 3月25日,吳西告訴記者,王亮的指控“不存在,有證據可以去報警”。

  與女網紅婚外情被設局曝光? 男子寫下80萬元“賠償協議” 王亮介紹,他是武漢二次元圈內的模玩愛好者,在2019年認識了圈內的網紅吳西,“她身材很好,釋出的作品中經常穿著緊身上衣、短褲,很吸引粉絲,在b站和其他平臺有一兩百萬粉絲。我和他們夫妻共同成立了公司,她經常抱怨跟丈夫感情不好。我們聊得多了,在2022年中旬之後多次發生關係。”

  王亮稱,兩人都知道對方已經成家,他也曾向吳西提出兩人重新組建家庭,但吳西並未同意。2022年10月,兩人爭執後分手。 “11月2日,吳西聯絡我說,她從外地出差回武漢,讓我去車站接她。我把她送回小區,她邀請我上她家裡看看她養的貓。事後發現,這是有預謀的設局,她安排了人藏在樓道等我進門。”王亮說,進門一分鐘左右,他還站在客廳打量房間裝飾,突然大門被人從外邊開啟,吳西的丈夫梁某和另一名男子衝了進來。

  王亮稱,梁某將他推進臥室,一邊謾罵一邊指責王亮強姦了吳西,另一名男子則戴著白色橡膠手套,舉著手機拍攝。“吳西在旁邊看著沒說話,後來說那個男人是她哥。梁某在臥室抽出一把十幾公分的刀子,被另外兩人拉住了。他問我怎麼賠償,讓我自己開價。”

  吳西、梁某在接受警方訊問時,否認了“拿刀恐嚇”情節,稱金額是王亮自行提出的補償。王亮接受訊問時表示,談判過程中對方沒有暴力威脅和毆打,但梁某說如果不承認強姦,就讓人給梁某和王亮收屍。

  王亮稱,他被控制一個多小時後,在對方跟隨下駕車前往公司,在公司分別給吳西、梁某寫下兩份《諒解協議書》,並向吳西轉賬50萬元,承諾之後再轉30萬元給梁某。“他亮了刀,另一個人戴著橡膠手套,我怕出事,全程比較配合。”

  相關判決書顯示,《諒解協議書》中, 雙方協商,就雙方糾紛一事自願達成協議:王亮一次性賠償吳西50萬元,在2023年5月31日前向梁某支付15萬元至30萬元;王亮對吳西、梁某造成的傷害深表歉意,承諾日後斷絕一切與吳西的聯絡,不對外散播梁某相關隱私資訊;吳西、梁某在簽訂合同、收到款項後放棄追究王亮法律責任,不散播對其不利的資訊。 現場,王亮向吳西轉賬50萬元。

  2022年11月6日,王亮向朋友諮詢後,報警稱被敲詐勒索。6天后,吳西報警稱被王亮強姦。雙方均先後接受了警方調查。

  雙方以敲詐勒索和強姦互相報警 妻子起訴追討50萬“夫妻共同財產” 二審判決書顯示,兩人相互報警後,王亮的妻子以《調解協議書》違法公序良俗、50萬元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為由,向法院起訴進行追討。案件兩次審理後,在2024年3月作出二審判決。 判決書中,吳西及梁某稱,吳西被王亮偷拍涉了隱私照片,而吳西作為一個全網粉絲超百萬的網紅,害怕這些照片被散播,會對其名譽、事業造成嚴重影響。為了銷燬王亮電子裝置中的照片,便約王亮到家中處理此事。因此事已產生嚴重的信任危機,雙方無法繼續合作下去,吳西為公司運營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公司未曾支付任何勞動報酬。基於上述種種原因,兩人簽訂《諒解協議書》 ,吳西退出公司,50萬元費用作為對吳西的補償。王亮與梁某《諒解協議書》中的金額,也是約定的勞動補償。

  吳西及梁某還認為,王亮存在脅迫發生性關係情況,上述資金還是對吳西的精神賠償或補償,是雙方真實意願。 王亮否認對吳西有脅迫行為,拍攝照片是吳西知情且同意。

  一審法院調查認為,結合兩份《諒解協議書》內容,難以看出勞務報酬相關的意思;結合協議書產生的背景,兩人在婚姻存續期間超出男女交往限度發生關係被梁某發現,王亮被吳西和梁某欺騙至家中,並被指責破壞家庭,由此產生兩份協議書,王亮行為違背夫妻間忠誠義務,損害了妻子的情感和財產權利,違背公序良俗,應該被認定無效。

  一審法院認定,吳西所報的強姦案被公安機關撤案,可見雙方自願發生關係。綜合上述原因,判決吳西向王亮的妻子退還50萬元及利息。 吳西及梁某上訴後,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查明的事實屬實,依法予以確認,維持一審判決。

  王亮稱,他在13日已收到上述判決中要求退還的款項。

  男子堅稱被敲詐勒索 女網紅:他有證據可以報警 判決書顯示,王亮和吳西分別報警後,武漢東西湖區警方介入了調查。最終,經審查認為敲詐勒索案沒有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吳西所報的強姦案,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屬於“因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決定撤銷此案。

  判決書稱,審理期間,縱觀兩人事發之前頻繁的微信聊天互動內容,王亮並無脅迫之意,吳西一方的訴訟意見缺乏佐證;且王亮被吳西、梁某共同騙至家中,在對方控制下籤訂《諒解協議書》,吳西是在王亮報警數天後向公安機關報案稱被強姦,法院對吳西一方的訴訟意見不予採納。

  “寫諒解協議的過程,對方有分工,有預謀,並且是在被威脅控制之下寫的,也完成了轉賬。我報警之後對方才報警,我的案子沒立案,對方的案子立案後又撤案。”王亮表示,自己對家庭犯的錯會全力彌補,也會繼續就敲詐勒索尋求法律解決。

  記者注意到,吳西的社交賬戶依舊保持著日常更新。 3月25日下午,記者與吳西取得聯絡,對方表示王亮的指控“不存在,有證據他可以報警”。另一名自稱是其家人的男子拿過電話表示,事情涉及吳西的家庭隱私,不會對外講任何資訊,相關情況可以找警方、找法院瞭解。 記者聯絡武漢市東西湖公安分局,工作人員提供了媒體對接科室電話,但該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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