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申請條件有哪些-有以下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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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申請條件有哪些-有以下三點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3-08-29 12:01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加大住房公積金同住房保障、住房租賃等政策協同聯動,創新建立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新機制新模式,進一步支援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積金解決住房問題。那麼成都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申請條件有哪些?

成都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申請條件有哪些?

按月直付房租是指租住試點專案住房的繳存人,可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服務協議,授權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給運營企業用於支付房租。申請條件有以下三點:

【1】本市無房: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

【2】繳滿3個月:繳存人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3】合同已備案:租賃本市按月直付房租試點專案住房且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

滿足以上條件,繳存人可透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或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申請簽訂《服務協議》,在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有效期內提出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在每月約定提取日期前,繳存人應關注公積金賬戶可用餘額,若賬戶餘額不足以支付當月應付租金的,應及時向運營企業支付差額部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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