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幾個月-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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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幾個月-怎麼規定的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3-06-06 10:10

高溫模式的開啟,不少地區已經開始發放高溫津貼。所謂高溫津貼就是給予在高溫天氣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津貼,是屬於法定的勞動津貼。不同地區的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是有所差別的。那麼廣東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是幾個月?一起來了解一下。

廣東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幾個月?

按照廣東省的規定,2023年的高溫津貼是從6月開始發放至10月,一共發放5個月的高溫津貼。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單位要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廣東的標準是每人每月300元。公交車司機、建築工人、環衛工人等戶外作業人員,都是高溫津貼的發放物件。

此外,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衝抵高溫津貼,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另外,如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能夠扣除或降低勞動者的工資。

其實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以上就是關於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的有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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