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1100萬元捐贈,被母校起訴成“老賴”,當事人現身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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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1100萬元捐贈,被母校起訴成“老賴”,當事人現身回應了!

來源:昌吉市零距離 釋出時間:2023-03-16 09:21

  【導讀】近日,中國礦業大學校友吳幽因未履行1100萬元的捐贈承諾,被母校基金會告上法庭,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引起各方關注。

  3月11日,吳幽釋出影片稱:“接下來,我會對此事件做出詳細的說明和回應。”吳幽在社交媒體上發聲稱,近期他向中國礦業大學捐款1100萬元的事件給大家造成困惑,也佔用了很多公共資源。接下來,他會對此事件做出詳細的說明和回應。

  2019年4月,中國礦業大學迎來110週年校慶,90後校友吳幽宣佈捐贈1100萬元。然而這筆捐贈並沒有到位,吳幽反而惹來了母校的官司。據公開訊息,2023年1月,吳幽被列為被執行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收到限制消費令,成為了“老賴”。

  承諾捐款1100萬不兌現,90後成老賴

  公開資料顯示,2022年7月,雙方贈與合同糾紛在徐州首次開庭。2023年1月,吳幽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100萬餘元。2月21日,吳幽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收到限制消費令。

  據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一、被告吳幽於2022年10月20日前給付原告中國礦業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200萬元,餘款900萬元於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該款打入如下賬戶(戶名:中國礦業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開戶行:江蘇銀行徐州分行營業部,賬號:60010188000276150);

  二、如被告吳幽按照上述約定按期足額履行付款義務,雙方之間糾紛一次性了結。如被告吳幽有任一期未按上述約定按期足額履行付款義務,原告有權就被告未支付的款項(包括到期未付和未到期的)申請法院執行。

  三、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43900元,保全費用5000元,由被告負擔,該款被告於2022年12月31日前給付原告。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的內容,自雙方在調解協議簽名或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協議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當事人拒絕簽收本調解書的,不影響上述調解協議的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上述調解協議,另一方當事人可持本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義務人未按期履行義務,權利人應在二年內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逾期無法定事由則不予執行。

  此樁糾紛,緣起中國礦業大學“史上最高捐贈”。2019年4月10日,中國礦業大學在110週年校慶之際,公開宣佈其2008級校友吳幽捐贈1100萬元人民幣,支援學校事業發展。在當時,這是中國礦業大學成立後收到的最大單筆捐贈。

  中國礦業大學官網顯示,2019年吳幽在母校演講時說,“回到最初的起點,全球最好的大學,中國礦業大學。”“聽了《中國礦大我的家》二百多遍,還是那麼好聽。”“我可能是全球區塊鏈領域唯一一個挖礦經驗超過十年的人,2008年入學學習礦物加工專業,挖的是煤礦。”

  吳幽曾談到,大學裡他最愛去的地方有兩個,一是圖書館,大學裡他每年都看200多本書,還買來很多書報雜誌閱讀。另一個是鏡湖大講堂,他經常到鏡湖大講堂聽名家大咖的講座。這兩個地方,成為改變吳幽格局和思想的地方。

  談起退學創業,吳幽和記者說,他並不希望年輕人學自己“輟學”的道路。每個年輕人可能都遇到過迷茫、困難,都希望做一些改變,而改變不一定非得退學,他希望學弟學妹們珍惜學校創造的條件,“多讀書、多看報紙,多和牛人交流,榨乾他的思想,這就夠了。不是說輟學了就能創業成功。”

  吳幽何許人也?

  根據中國礦業大學官網2019年釋出的訊息顯示,幽鏡湖資本創始合夥人、管理46億元基金。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吳幽為鏡湖資本創始人,2022年2月17日,鏡湖資本釋出宣告稱,我司無吳姓創始人、無吳姓合夥人及高管、股東。

  宣告稱,根據我司調查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資訊披露,截至2022年2月17日,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鏡湖”命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且僅有一家,即我公司旗下的南京鏡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宣告,這家鏡湖資本公司的全稱為深圳市鏡湖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啟信寶資訊顯示,吳幽參與的公司名叫新餘鏡湖和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稱:“鏡湖和昌”),“鏡湖和昌”的法定代表人為趙彬,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吳幽。股權穿透圖顯示,“鏡湖和昌”還持有北京鏡湖管理諮詢有限公司46%的股權。北京鏡湖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吳幽。同時,吳幽還擔任北京鏡湖方略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

  另據鏡湖和昌官方微訊號2018年1月22日文章,吳幽在浙江德清的莫干山,參加了“新資本振興新實業”的年度峰會,並就“新資本振興新健康產業”做主旨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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