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2萬起拍凶宅”底價成交:僅1人競拍,拍賣結束前2秒被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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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2萬起拍凶宅”底價成交:僅1人競拍,拍賣結束前2秒被拍走

來源:愛時光旅行 釋出時間:2023-03-16 09:21

  導讀:今年2月,“杭州一套凶宅起拍單價2萬(每平米2萬)”的訊息引發網友關注。在司法拍賣網站上,對該套房子的“瑕疵說明”中寫到該房產內曾發生兇案,即所謂的“凶宅”。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房產於3月13日上午10時起拍,在該場拍賣結束前2秒,該房被以170萬元的底價拍走,而司法拍賣網站資訊顯示,該場拍賣也僅有1人參與競拍。

  “單價2萬凶宅”只有一人競拍,最終底價成交

  今年2月,杭州市上城區融景公寓4幢3單元的一套房產將被司法拍賣的資訊被公佈,資訊顯示,該套房面積83.09平方米,被法院查封,目前屬於空置狀態。但是其附加說明提示,“該房產於2020年4月曾發生兇殺案,主臥內牆因有血漬區域性採用牆紙貼上”。

  3月14日上午10時,是該場拍賣的結束時間,而司法拍賣網站資訊顯示就在上午9點59分58秒,也就是這場拍賣結束前2秒,該房被拍走,成交價為底價170萬元,而買主也是此次拍賣唯一報名的競拍者。

  司法拍賣網頁顯示,該房產評估價242.77萬元,起拍價170萬元,保證金34萬元,增價幅度1萬元(或整數倍)。平均算下來,該房子的起拍價為每平米2萬元出頭。紅星新聞記者3月14日從某大型房屋交易網站看到,該房產所在的杭州市上城區融景公寓小區二手房2月交易均價為每平米31295元,也就是說,此次被拍賣的“凶宅”單價要比該小區其他房產平均售價低出近四成。

  此前,“杭州一套凶宅起拍單價2萬”的新聞便引發網友關注,但是從評論中可以看到,不少網友對所謂“凶宅”還是有所忌諱。“雖然心裡知道都是迷信,但是住進去總還是會覺得不舒服,也會覺得害怕,所以即使便宜也不會購買,至少不會買來自己住。”一位網友說。

  曾經買過“凶宅”者:住了20多年,家裡一切都好

  也有人認為,其實只要心裡不在意,趁此機會“抄底凶宅”,還是能夠得到實惠的。網友曲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家就是在2000年花9萬元購買了一套“凶宅”,到現在已經20多年過去,家裡人都很好,並沒有發生什麼不順利或者所謂不吉祥的事情。

  “那是一套村子裡的房子,小偷進去偷東西后把主人殺害了,全村和周圍的人都知道,事發後他們家要賣房,那套房子按當時的價格至少要14萬元左右,但是因為是‘凶宅’,房主又著急出手,所以最後我們家花9萬元買下來了。”曲先生說,家裡人對此並不是特別在意,房子買來後重新粉刷了一下,也沒有覺得害怕。

  據錢江晚報此前報道,在杭州法拍房市場上,也曾有過“凶宅”成交的案例。2020年7月,位於丁橋景園南苑的一套築面積93.4平方米的“凶宅”以154.14萬元起拍,吸引了14人報名,最後以222.14萬元成交,摺合單價為每平米約2.38萬元,跟當時該小區二手房市場價基本持平。前述報道稱,“當時杭州的法拍房還未限購,不排除有人透過司法拍賣‘曲線入杭’的可能”。

  律師說法:賣方應告知買房者“凶宅”等資訊

  陝西德尊律師事務所主任陳灝律師表示,法院在拍賣公告中對“凶宅”進行主動提示,說明法官的工作很細緻到位,“多數普通消費者對‘凶宅’還是有忌諱的,雖然法律對是否應告知‘凶宅’沒有直接進行規定,但是從社會生活實際情況來看,中介或買房者還是對‘凶宅’要進行告知,因為是否是‘凶宅’既影響購買意願,也影響房屋價格,屬於買房者做出購買決策的重要判斷因素。而買房者也要盡到注意義務,詳細瞭解房屋的產權登記、過戶手續辦理的相關情況,也要對自己比較在意的諸如“凶宅”、交通出行、學區等因素進行了解,避免買房後出現糾紛。”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除司法拍賣外,如果中介或他人出售房屋時,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購買者告知購房者房屋屬於“凶宅”的資訊,由購房者自己作出購買決定。如果出賣方故意隱瞞了房屋的真實情況,從而影響購房者的正確判斷,購房者則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買賣合同。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前也有司法拍賣的“凶宅”最終未成交的情況,對此,付建表示,雖然“凶宅”會導致房屋價格的降低是基本的交易常識,但是房屋是否屬於“凶宅”並不會評估價格產生影響,“凶宅”與正常房屋在司法拍賣時並無明顯區別。同時,人民法院需要對拍賣財產已知瑕疵予以特別提示,由競拍者自行作出購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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