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一教師因嗜賭向多名家長借款後自殺,家長:父母一輩子的積蓄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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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一教師因嗜賭向多名家長借款後自殺,家長:父母一輩子的積蓄沒了

來源:阿董帶你讀歷史 釋出時間:2021-08-12 13:36

  【導讀】回想起楊老師桌子上的那座“優秀教師”獎盃,高先生沒有多疑。

  自去年9月開始,孩子的班主任楊某陸續向高先生借了十餘次錢,每次二到五萬,共計約83萬。

  然而今年正月伊始,楊某卻被發現已服毒自殺,其在遺書中稱因參與網路賭博欠下鉅款致無力償還。

  高先生不是唯一的受害人。

  近日,撫順市望花區某小學多名家長反映稱,其孩子的三年級某班班主任楊某,多次以裝修、出國、買房等為由,向班裡共29名家長借款逾百萬。

  楊某自盡,家長們討債也無門。面對孩子老師的請求,家長總難免陷入“囚徒困境”。對於楊某“以教牟利”的行為,有律師表示,學校不知情應不承擔責任,楊某的行為涉嫌詐騙。

  “就是想把賠的錢給賺回來”

  今年正月初八,高先生從鄰居處得知,孩子的班主任楊某自盡了。在驚訝的同時,一陣“寒意”向他襲來。自去年9月始,高先生陸陸續續借給楊某共83萬,除已還的40萬,還差43萬。而這筆錢系其父母及岳父岳母共同為其湊的房款,“是他們一輩子的積蓄”。

  高先生眼下沒有工作,靠打零工維持家庭生活,每月收入三四千元,一家四口住在一個五十幾平米的房子裡。眼看孩子逐漸長大,改善居住條件迫在眉睫。

  年前,高先生及其家人已看好了房子,“孩子也知道,還說這個屋怎麼裝修,裝修成什麼顏色”,但來自楊某的意外訊息讓他陷入困境。

  中國新聞週刊獲得的材料顯示,楊某自殺後曾留下遺書。裡邊說到,她自2020年4月末由一個賣大連紅棗的群被拉入一個大型網路彩票站,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一次次借錢買彩票,並欠下鉅款。在此期間,她也借也還,以買房、孩子上學等各種理由借款,“我每次進入網站,就是想把賠的錢賺回來,然後還錢”。

  “我同時欺騙了自己80歲的奶奶去幫我四處借錢,還欺騙自己的老公去銀行貸款幫我還錢,還欺騙兒子出去借錢,我已經無力償還債務”,楊某稱。

  高先生與楊某其實也並不是很熟。據他介紹,楊某是其孩子的語文教師兼班主任,但帶其孩子的班也僅一年多,“一方面是為了孩子,另一方面也因為對方是老師比較信任”。

  高先生介紹,其孩子所在的學校是當地一所知名中學,楊某的教學口碑也比較好,他還曾在楊某的辦公桌上見到一座“優秀教師”的獎盃,“平時雖然打交道比較少,但怎麼也看不出她是那種沉迷賭博的人”。

  在借錢後,楊某表示希望高先生為其保密,“她說我一個老師管學生家長借錢實在是不好意思”。期間,高先生也曾起疑心,但因孩子仍迫於無奈。但高先生卻沒想到,為楊某保密的不僅他一人。

  像高先生這樣的家長還有不少。高先生稱,據事後瞭解,其孩子所在的班裡共45人,其中有29家都借錢給了楊某,初步統計待還的數額約107萬。

  林女士也是其中之一。去年10月初,林女士及其丈夫收到楊某的資訊稱,因急於辦理買房手續,向其借5萬元,“微信說完又給打了電話,表現得很急”。林女士表示,楊某還給其展示了自己的基金理財記錄,並稱基金裡的錢兩個月後即可提取,屆時即還款。

  林女士稱,他們最終借了楊某3萬元。然而兩個月後,楊某並沒有還款。到了今年一月份,楊某又以孩子留學為由向其借款5萬元,遭到拒絕。

  “說白了為難大人無所謂,要為難孩子真接受不了”,林女士無奈稱,楊某此前曾承諾會盡心將孩子們帶到小學畢業。她認為,校方在用人和職務監管上負有責任,“如果她不是優秀教師、先進個人,我們根本不可能借她那麼多錢”。

  高先生稱,事後家長們也曾前往學校交涉,但被告知楊某的行為繫個人行為,建議對其個人進行起訴。家長們也曾到當地公安局報案,但因楊某已離世,警方並未立案。而經瞭解,楊某與其丈夫系重組家庭,婚齡也僅一年多。楊某自身的資產已幾乎全被賣出或抵押。

  如今,家長們已求助無門。據媒體報道,撫順市望花區人民法院已接到對楊某繼承人的五起訴訟。但劉女士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此前他們前往法院曾被告知因證據不足難以起訴。

  3月24日,中國新聞週刊多次致電涉事小學及望花區人民法院,但未獲回應。望花區建設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稱,此前有見到家長們前來報案,但因此係大型經濟糾紛,派出所無法受理。望花區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教師楊某與上述家長們的糾紛已經被認定為民間借貸,現正在依法依規走司法程式。

  律師:楊某涉嫌詐騙

  借還是不借?困擾家長們的並非涉事教師的還款能力,而是自己的孩子會不會在班裡受到“歧視”。顯然,他們陷入了“囚徒”困境,這也源於老師與家長之間某種意義上的權力不對等。然而上述家長們遇見的情況並非孤例。

  據媒體報道,2018年北京一小學班主任李某因沉迷賭博,謊稱買房向班裡的22名學生家長借款上百萬,累計有111萬餘元未歸還,被法院認定為“詐騙罪”,獲刑11年。

  2020年3月,柳州市柳江區一小學班主任向數十位家長借錢欠款近30萬元,被暫停教學工作和班主任職務,並最終由司法機關介入調解賠償。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稱,從現有證據來看,楊某向數位家長借錢用於賭博,未將所借的錢用於學校,學校也不知情,屬於楊某的個人行為,與學校無關,學校不擔責。

  他介紹,如果教師將借來的錢用於賭博、揮霍,明知資不抵賬,無力償還,仍編造各種理由,誘騙家長借錢,目的就是非法佔有家長的錢財,不予償還,且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可追究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昌松則表示,楊某與家長們的情形確實只是其個人與家長之間的民間借款關係,但與其職務身份仍存在一定關係,“此事學校可能沒有法律責任,但有受到批評譴責的道義責任”。

  趙良善介紹,教育部曾釋出多份針對從幼兒園到中小學直至高校教師的“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其中,明確了對教師的“廉潔自律”要求,“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不得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他認為,教師楊某利用班主任的身份向家長借錢,違反了廉潔自律及利用與家長的資源謀取利益,可對楊某予以行政處罰(或內部處理)。

  劉昌松則認為,教師管理條例中未對教師與家長間的借貸行為作出明確規範,因此,很難說借款老師違反相關教師法律法規,“最好是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直接規定老師禁止向學生家長借錢,畢竟兩者之間不是真正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關係”。

  就遺留的債務問題,趙良善介紹,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只有女教師楊某將借來的錢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楊某將借來的錢用於賭博,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楊女士的配偶不需擔責。

  趙良善建議家長們堅持報警,經公安機關調查後,以確定是否涉嫌詐騙罪。如經警方調查,不構成犯罪,那麼家長們可訴諸法院,要求以楊某的遺產償還債務。劉昌松介紹,楊某的遺產若不能足額償還,可按債務比例公平受償。

  “當家長碰到老師借錢時,儘量向老師瞭解借錢的用途,如不是為了救濟,還是不借為好”,趙良善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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