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溫州益康保保障範圍-主要保險責任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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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溫州益康保保障範圍-主要保險責任有六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2-08-01 11:35

溫州益康保是專為溫州基本醫保參保人推出的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保保障內容相銜接,那麼2021年溫州益康保的保障範圍有哪些呢?一起來了解下吧!

2021年溫州益康保保障範圍?

一、醫保政策內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合規費用保障

被保險人按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特殊病種門診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大病保險保障範圍且經基本醫保、大病醫保、醫療救助及公務員醫療補助報銷後的自負、自理費用。

二、醫保政策外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合理費用保障

【1】被保險人按規定在指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特殊病種門診治療期間發生(不含藥店購買)的合理治療所需的醫保目錄內超限定範圍的藥品費用(已列入負面清單或最小包裝單價超過5000元的藥品,不納入此項報銷責任)。

【2】被保險人按規定在指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特殊病種門診治療期間發生(不含藥店購買)的合理治療所需的醫保目錄外具有國藥準字、國藥進字的藥品費用(已列入負面清單或最小包裝單價超過5000元的藥品,不納入此項報銷責任)。

【3】被保險人按規定在指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特殊病種門診治療期間發生(不含藥店購買)的合理治療所需血液透析器、血液濾過器自費材料費用。

三、起付線豁免

被保險人的醫藥費用按規定經益康保責任一或責任二任一責任賠付金額超過10萬元(含)的,對應責任起付線予以豁免。

四、醫保目錄內門診藥品保障

被保險人按規定在溫州市指定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或指定藥店憑處方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且經基本醫保、醫療救助及公務員醫療補助報銷後的藥品自負、自理費用。

五、特殊病種特藥保障(限在中國註冊批准後滿一年的藥品)

被保險人按規定在二級及以上公立定點醫療機構確診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的,由具有該類疾病診療資質的指定醫師根據說明書適應症及用量開具藥品處方,並在益康保指定藥店購買高額自費特殊藥品(僅限特殊病種治療性用藥,該疾病併發症、合併症及治療性藥物所產生毒副作用等治療藥品以及提高機體免疫功能的藥品不屬於益康保責任),高額自費特殊藥品使用需滿足必要且合理的條件。單個自費特殊藥品年治療費用在10萬元以內的部分納入益康保賠付範圍。

六、罕見病專項藥品保障(經益康保指定診斷醫院確診)

治療脊髓性肌萎縮症(簡稱SMA)其專屬特效藥諾西那生鈉注射液(渤健);治療黏多糖貯積症IVA型其專屬特效藥唯銘贊(BioMarin製藥-依洛硫酸酯酶α注射液)。

以上即為對2021年溫州益康保的主要保障責任介紹,後續的保障內容如有變化,請以官方公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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