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強制贖回的原因-分為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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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強制贖回的原因-分為兩種情況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2-06-25 12:10

投資市場上,一直存在強制贖回的情況,比如可轉債強制贖回,基金也可能被強制贖回,指的是投資者沒有主動申請贖回,或者是基金還沒有到期,基金公司替投資者全部贖回的行為。

基金強制贖回的原因?

產品正常執行:

投資者贖回時,當某筆贖回導致其在代銷機構交易賬戶的基金單位餘額少於最低保有份額,餘額部分必須一同贖回;如果投資人因其它原因(如轉託管、非交易過戶等),使其在代銷機構的賬戶餘額低於最低贖回份額時,允許其贖回份額低於最低贖回份額,但也必須一次全部贖回。最低贖回份額視具體基金而定。

產品終止執行:

基金合同生效後,連續20個工作日內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足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萬元的,是可以申請清盤的,基金產品將被清算,基金持有的資產將被變現並分配給基金持有人。

基金強制贖回,對於投資者來說,並不是什麼壞事,畢竟不管是產品正常執行時被強制贖回,還是產品終止時被強制贖回,都不代表投資者拿不到錢了,該拿到的錢還是拿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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