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具有法律效力-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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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具有法律效力-有什麼區別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2-03-17 15:13

在平時,我們經常會有一些關於借錢情況,但是常常會分不清應該打欠條還是借條,這二者常常會令我們感到困惑,那麼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具有法律效力,二者有何不同?

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具有法律效力?

借條和欠條其實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們屬於不同的法律關係,所以說相應的規定也會有所差異。借條對應的法律關係借貸關係,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係比較多,既可以是欠貨款,也可以是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

而相對來說,借條的訴訟時效要長於欠條。如果是約定了還款時間,那麼借條和欠條都有兩年的訴訟時效,均從約定還款時間到期後開始計算。但若是沒有約定還款時間,那麼借條從主張還款時開始計算,有三年訴訟時效。三年內再次主張還款時,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產生新的三年訴訟時效,以此計算最長可達到20年。

欠條則是從書寫欠條之日算起,只有三年的訴訟時效。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那麼除了法律效力不同之外,借條和欠條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借條:在借用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開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贖條”的義務的借款憑證。借條證明的是借款/借用關係,強調的是"借"字。

欠條:交易過後產生應付賬款的一方(債務人)向債權人開具的證明其欠款事實同時表明開具人有到期“還款贖條”義務的憑證,欠條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欠條證明的是雙方之間有債權債務關係,強調的是"欠”。

【2】書寫內容不同

借條:“借條”名稱、借款人名稱、出借人名稱、借款日期、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借款期限、還款日期、利息、借款人簽字蓋章按手印、開具日期等。

欠條:“欠條”名稱、欠款人名稱、被欠款人名稱、欠款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額、還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簽字蓋章按手印、開具日期等。

【3】證明力不同

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的形成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形成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援其訴求。

所以總的來說,“借條”、“欠條”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其中會有很大的不同,我們一定要仔細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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