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發行後第幾天上市交易-規定如下

首頁 > 財經

新股發行後第幾天上市交易-規定如下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3-05-25 12:45

新股發行後投資者可以參與申購,中籤的可以認購,沒有中籤的也不要灰心,若是喜歡這家公司股票,可以在其上市之後再買入即可,那麼新股發行之後多久上市呢?

新股發行後第幾天上市交易?

新股發行結束後沒有固定的上市時間,一般情況下一至二週左右上市交易,上市當天新股發行程式碼變更為交易程式碼。上市首日即可進行交易,上市後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交易或繼續持有。投資者最早可以在上市前一晚20點開始委託滬深新股,透過股票買賣交易選單,輸入交易程式碼進行操作。

滬深主機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定漲跌幅限制,在這5日內的具體的報價規則為:

1、連續競價期間,滬深主機板新股報價範圍是一致的:

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或“買入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高值;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或“賣出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低值。

2、集合競價期間,滬深新股報價範圍略有區別:

(1)深交所新股開盤集合競價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900%以內;

(2)上交所新股開盤集合競價有效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9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3)但相同的是收盤集合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的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最新成交價格的110%且不低於最新成交價格的90%。

申報價格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委託,不區分滬深市場都會被判定為廢單。但集合競價未成交的委託,會進入連續競價,超過了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不會廢單。

北交所新股上市首日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否則為無效申報:

1、買入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10個最小价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準)。

2、賣出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10個最小价格變動單位(以孰低為準)。

3、上面所稱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近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不適用上述規定。

上一篇:商業保險可以... 下一篇:股票強制平倉...
猜你喜歡
熱門閱讀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