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後股票委託顯示廢單什麼意思-答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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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制後股票委託顯示廢單什麼意思-答案如下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3-04-10 11:02

A股全面註冊制註冊制之後,很多投資者在委託買賣的時候,發現系統老是提示廢單,委託廢單是無法成交的,而自己的委託價格明明是跟原來沒有什麼區別,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註冊制後股票委託顯示廢單什麼意思?

註冊制實施後連續競價新增價格籠子限制,如果委託價格超出股票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就會導致廢單。全面註冊制之後,委託價格規則發生了改變,申報價格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委託,不區分滬深市場都會被判定為廢單。但集合競價未成交的委託,會進入連續競價,超過了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不會廢單。

滬市主機板股票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一、集合競價期間:

(1)上市前5個交易日,開盤集合競價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9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上市首日發行價格視為前收盤價;收盤集合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的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最新成交價格的110%且不低於最新成交價格的90%,當日無交易的,前收盤價格視為最新成交價格;

(2)第6個交易日起,漲跌幅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

二、連續競價期間,股票的價格漲跌幅同樣為上下10%,其次報價時要滿足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具體如下:

(1)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或“買入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高值;

(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或“賣出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低值。

深市主機板股票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一、集合競價期間:

(1)上市前5個交易日,開盤集合競價期間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900%以內,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收盤集合競價期間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2)第6個交易日起,有效報價範圍是前收盤價的上下10%。

二、連續競價期間,股票的價格漲跌幅同樣為上下10%,其次報價時要滿足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具體如下:

(1)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或“買入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高值;

(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或“賣出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低值。

以上即是對註冊制後股票委託顯示廢單什麼意思的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你,註冊制之後,股票委託的時候,注意價格籠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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