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新股前五天報價規則-滬深主機板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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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制新股前五天報價規則-滬深主機板規定如下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3-04-10 10:01

全面實施註冊制之後,影響最明顯的就是新股上市之後,規定是註冊制後滬深主機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定漲跌幅限制,在這5日內的具體的報價規則對比原來會發生改變。

註冊制新股前五天報價規則?

一、連續競價期間,滬深主機板新股報價範圍是一致的:

【1】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或“買入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高值;

【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或“賣出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低值。

二、集合競價期間,滬深新股報價範圍略有區別:

【1】深交所新股開盤集合競價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900%以內;

【2】上交所新股開盤集合競價有效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9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3】但相同的是收盤集合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的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最新成交價格的110%且不低於最新成交價格的90%。

申報價格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委託,不區分滬深市場都會被判定為廢單。但集合競價未成交的委託,會進入連續競價,超過了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不會廢單。

全面註冊制的交易規則中在市價委託方面主要的變:

【1】滬市主機板新增了2種市價委託方式: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加上原有的2種,滬市的市價申報方式擴充為4種。

【2】滬市主機板引入市價申報保護限價,投資者可以設定接受的最高買價(買入保護限價)或者最低賣價(賣出保護限價),將市價申報的範圍框定在自己可接受的心理預期內;

【3】滬市主機板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例如上市前5日的主機板股票)在連續競價期間也可以採用市價申報的方式,深圳不適用。

A股主機板的全面註冊制是從2023年4月10日正式開始的,投資者需要熟知註冊制之後股票的交易規則變化,主要是體現在新股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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