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賣嬰兒身份“洗白”調查:假稱撿拾,報假警真落戶

首頁 > 熱點

被賣嬰兒身份“洗白”調查:假稱撿拾,報假警真落戶

來源:西藏自駕遊 釋出時間:2021-10-18 11:32

  【導讀】從別處花錢買來孩子,再報假警稱撿到棄嬰,從而讓買來的孩子能夠順利登記戶口,讓“收養”合法化。靠著這樣的方式,章興(化名)劉雁(化名)夫婦順利將買來的女嬰“合法”收養。令人錯愕的是,這樣的情況並非個案。

  9月中下旬,根據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提供的線索,澎湃新聞記者前往湖北省建始縣和江蘇省常熟市,以諮詢落戶的領養人身份,暗訪兩戶涉嫌以“撿拾棄嬰”的方式報假警,為違法收養的孩子辦理落戶的家庭——前者已順利落戶,後者已向所在轄區派出所報案,等待出具“撿拾棄嬰報案證明”,以完成整個上戶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

  在我國,棄嬰的收養及落戶,涉及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及兒童福利機構三方,有明確的辦理程式規定和收養政策。那麼,違法買嬰者如何透過合法渠道“洗白”襁褓嬰孩身份?鋌而走險的背後,又有何隱秘?澎湃新聞調查發現,購買嬰兒的家庭往往存在不孕不育或者其他一些原因,遂產生了收養孩童的需求;而販賣嬰兒者,多為原生家庭無力撫養或非婚生育等多種原因。

  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政法學院副教授張善根認為,對無法生育,或失獨等原因走上非法領養之路的家庭,國家相關部門需加強政策性保障和福利,但社會不該對這類所謂的 “良性違法”採取包庇或縱容的態度。

  “輔警親戚給我走的正規程式,搞了個領養證”

  章興是湖北省宜昌市長陽縣人,現年36歲,個頭不高,體型微胖,黝黑的圓臉總是掛著笑容。他曾外出打工,機緣巧合認識了“北漂”十多年的劉雁。劉雁來自湖北恩施州建始縣,是家中長女。2017年,兩人結婚後,章興把戶口遷到女方家,並跟著劉雁在親戚的服裝廠上班。疫情之後,他又搞起了社群電商。

  去年8月初,有個老鄉來電話,說“有一個娃娃”。想都沒想,他就回復“要”。章興和妻子算了一筆賬,治療不孕症至少要花費十萬至幾十萬不等,還不一定能治好。現成買個孩子,只需要花不到一半的錢。這兩年,夫妻倆還去過武漢和恩施兩地的福利院諮詢領養事宜,但都失望而歸。章興說,“恩施福利院裡一個孩子都沒有,登記了,也排不上。”

  老鄉介紹的女娃,原生家庭有些複雜:父母雙方均是離異者,兩人同居但還未再婚,各自還育有多名兒女。章興稱,他們不要孩子的理由很簡單,就是“養不起”。章興提供的登報公示轉賬記錄及湖北媒體於2021年6月18日刊登的公示對方以“營養費”的名義,一開始要價6.6萬元,但章興算了算,前前後後共轉賬了近8萬元。孩子出生第七天,他就和妻子去醫院抱了回來。章興說,為了防止孩子被要回去,他們請了當地最好的律師制定協議。厚厚一疊,像一本冊子,雙方簽字並蓋了手印。“當時我就明說,如果將來扯皮,他們的日子也不會好過,大不了就一起進去吃牢飯,他們賣孩子是犯法的。”

  孩子皮膚白皙,有一雙清澈透亮的大眼睛,像個洋娃娃,讓夫妻倆很是喜歡,但出生醫學證明上的父母資訊不匹配,孩子落不了戶,讓他們犯起愁來。“後悔死了,在醫院,(孩子)父親(一欄)本來可以寫我的名字,他們都說不用,現在看來難搞了。”去年10月21日,章興在一個討論“送養”嬰兒相關問題的微信群裡“冒泡”。和群友交流中,他透露,“我派出所有熟人,說不著急,會給我搞定”,“禮都送了,都是親戚,可以說是自己屋的人”。這兩句話,引起了上官正義的注意。章興此後向其坦言,“我親戚給我走的正規程式,搞了個領養證。”

  孩子落戶的主要依據是醫學出生證明(簡稱出生證),可以憑司法親子鑑定結果補辦。近年來,隨著對開具出生證的監管的加強,透過以“撿拾棄嬰”之名報假警,並以收養棄嬰的方式上戶,逐漸成為“洗白”孩子身份的一種新路徑——而這種“合法化”的方式,給打拐帶來了更大的難度。經過一段時間的線上交流,章興逐漸放下戒備,並開始在與上官正義的微信私聊中“直播”最新進展。今年7月13日,章興發來訊息,“已經登報了,要等兩個月。”9月2日,章興又說,“我剛剛回來,今天給女兒搞戶口,走正規渠道太費勁了。”

  9月10日傍晚,澎湃新聞記者在建始縣民政局附近見到了章興。他剛開了80多公里山路,把負責評估收養條件的民政局工作人員送回縣城。初次見面,章興有些拘謹,但聊起給孩子上戶,他逐漸打開了話匣子。他表示,“報假警”是民政局一個彭姓主任出的主意,而“派出所關係”指的是建始縣公安局某派出所駐村的劉姓輔警,負責維持村裡治安,三十多歲,“是劉雁的爺爺輩親戚”。

  11日上午,記者來到劉雁家,新修的兩層樓房位於半山腰處,背山朝南,上下各有四個房間,門口曬著豆角和一些藥材,與其他兩戶人家並排緊挨。章興滿頭大汗趕回來,劉雁父母還留在山上忙著打理十幾畝土地。推開仿紅木大門,走進客廳的左側第一個房間,劉雁獨自抱著女兒偎在沙發上。她一米四十幾的個頭,皮膚白皙,體態豐腴。望著撲閃著大眼睛的女兒,劉雁一臉寵溺,洋溢著為人母的喜悅,“白天她爸還能抱一抱,一到晚上,就只黏著我”。孩子一歲多,她只帶出門一兩次,“就怕別人給我抱走了”。

  章興提供的“撿拾棄嬰報案證明”、無生育證明及收養登記證章興此前發來的“撿拾棄嬰報案證明”上寫著,孩子是去年8月15日凌晨2時許在自家屋後水溝處撿到的,但記者注意到,劉雁家的房子緊靠山體斜坡,坡上是一片玉米田,難以走近。“走形式來了一下。”章興坦言,當天凌晨,他報警稱“撿”到了孩子,在出警過程中,劉姓輔警“讓人關了記錄儀”,直接寫了出警記錄,蓋完章就走了,“孩子丟在哪兒,都是他寫的,我們只簽了一個字”。出警結束後,接下來的筆錄、失蹤人口DNA對比等流程也“一路綠燈”。今年6月16日,派出所出具證明,證實拾到女嬰“情況屬實”。

  送記者到村口的路上,章興接了一通電話,他語氣輕快地說,“民政局昨天來過了,星期一應該就能辦好,只差這一步了”。接下來的兩天,章興帶著妻子往返於縣城和鄉鎮補齊剩餘材料,辦出了收養證。9月14日傍晚,章興發來訊息,“戶口上好了”。匆忙見了記者一面,他便和妻子趕回長陽縣。

  澎湃新聞記者獲取的一份報案證明顯示,鄰居徐老漢是事發當時的見證人。他告訴澎湃新聞,他家的房子緊挨劉雁家,事發當時,他並未親眼見到女嬰被棄在劉家門前,直到次日劉家親屬抱著孩子到其家中借嬰兒衣服,才被告知孩子是凌晨撿到的。孩子被丟在哪兒?他也說不清,“大概是丟在家門前吧。”他還表示,女嬰被棄前,就已經在劉家住上了。

  9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來到建始縣民政局,找到了章興多次提到的彭姓主任,他是兒童及養老福利科的負責人。建始縣社會福利綜合服務中心一開始,記者以當地人的身份,詢問如何將領養來的孩子合法化,他表示,“違反法律法規,涉及到買賣關係都不行。”聊了一會兒,見記者似乎有難言之隱,他示意可以去屋外談。走到屋外的開闊處,彭主任點上煙,開門見山說道,“把你們的情況如實和我說”。當記者表示有一個買來的孩子,無法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能否透過“撿拾棄嬰”的方式報假警上戶,他猶豫了一下,說:“撿拾(的方式)很難,但你們能把那邊弄好的話,也可以。”

  他所說的“那邊”,指的是基層公安部門。“孩子丟在哪兒,就找對應轄區派出所負責出警的人。”彭主任解釋道,處理棄嬰的收養問題,民政部門以公安機關的核查為準,在調取報案記錄、失蹤人口DNA對比結果等資料後,進入登報公示流程,“至少公示2個月”,接下來,核查收養人的犯罪記錄、家庭收入情況、房產證明等情況,核查是否符合收養條件。

  根據我國《收養法》要求,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三十週歲。章興夫婦均滿足以上條件。當記者追問還有沒有其他辦法落戶,彭主任表示,“只能報警,沒有其他路了。”章興此前提到,從報案開始到上完戶口,孩子都一直在家裡。但根據2013年釋出的《民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公安部 司法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宗教事務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棄嬰相關工作的通知》,公告期滿後,仍查詢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需經主管民政部門審批後,辦理正式進入兒童福利機構的手續。

  對此,彭主任解釋,疫情期間,福利機構內部採取封閉式管理,孩子均由符合收養條件的報案家庭暫時寄養。建始縣社會福利綜合服務中心院長詹順國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福利機構以民政局稽核後的材料為準,不單獨做調研評估,“只負責蓋章”,收養登記、評估及發證,都由民政局彭主任一人負責。對於以“撿拾棄嬰”的方式報假警上戶這一問題,他回覆,“只要程式合法,符合收養條件,就可以辦理”。

  村裡張貼的“民輔警聯絡牌”詹院長還表示,目前當地有數十戶家庭登記領養,但一般而言,採取“誰撿到、誰領養”的方式處理,“自己找(孩子的)來源”。他直言,不少家庭是因為孩子上不了戶口,才辦理收養證,“有些孩子已經養了好幾年了”。也就是說,在棄嬰的收養及上戶所涉及到的三方機構中,公安機關是第一關,也是至關重要的一關。根據章興提供的資訊及村裡張貼的“民輔警聯絡牌”,記者撥通了劉姓民警的電話,但他否認與劉家相識,也不願意作進一步溝通。

  “寶寶在這樣的原生家庭,實在太慘了”

  去年12月,張蘆依和上官正義在一個名為“緣分到了”的送養微信群裡相識,彼時,她正急切地尋找送養人。張蘆依今年8月中旬,張蘆依傳來了好訊息,說領到了一個三個多月大的女寶。為了給孩子上戶,她也準備以“撿拾棄嬰”的方式報假警,“我們跟派出所說好了,等那個接警員值班。”9月1日,她又發來訊息,“昨天剛去派出所報案了,等出證明。”9月16日,澎湃新聞記者在常熟市一餐廳見到了張蘆依。說起領養孩子的經歷,她眉頭皺成一團,開始大倒苦水。

  她現年32歲,和丈夫都從事會計行業,經相親介紹後,2014年結婚。婚後,一直與男方父母住在一起。二人世界雖瀟灑,但在長輩的心裡,沒有孩子,始終是一個心結。張蘆依說,每年過年,雙方親戚圍在一起吃飯,都要提起孩子的事。有一天,張蘆依母親不經意說了一句,“我都怕到你家吃飯了”,深深刺痛了她。“關鍵又不是我們不願意生了,也是沒辦法啊,反正外人是不會理解的。”她的話語裡滿是無奈。

  她想過做試管,但怕風險太高,也想過去福利院登記,但身邊的朋友親戚都勸她放棄,“福利院裡絕大多數都是有缺陷的孩子,沒有人會白送健康的寶寶進福利院,確定不要就託人找買家。”2016年,經介紹,張蘆依認識了一位未婚先孕的高中生。一開始,雙方談好了價錢,但等張蘆依夫婦趕到了醫院,對方突然變卦,說要把孩子送給自家親戚。“賣孩子的人會同時找很多下家,估計有人出了更高的價格吧。”對第一次失敗,她始終有些耿耿於懷。

  接下來的幾年,託親戚、朋友幫忙留意,搭上一些送養人,但領養之路始終不順利。“每次問有沒有,都說有有有,但後來都不了了之。”張蘆依說,有個孕期9個多月的產婦,開始談得好端端的,後來以感冒為藉口,說把孩子打掉了。“誰信?現在沒有孩子(的家庭)很多,孩子很搶手,就看誰出錢多唄。”

  今年6月,張蘆依的姑媽還在飯桌上提醒她,“有沒有熟人,趕緊去領一個,沒有孩子是不行的。”8月初,在一次喜宴上,張蘆依婆婆的朋友提到有個女娃。當時,這個孩子已經三個多月大了。為了避免再被對方放鴿子,經兩方中間人溝通後,張蘆依和丈夫商量,第二天就把孩子抱回來。本來雙方說好的是8萬元,但接走的前一晚8點多,中間人通知她,“帶好9萬,孩子接走。”當天清晨7點多,張蘆依和丈夫一行4人來到了送養人提供的地址,眼前的場景讓她有些吃驚。

  張蘆依稱,這是位於張家港的一個工廠宿舍,一家四口擠在不到5個平方的小房間裡,除了一張床,幾乎沒有別的傢俱。孩子剛剛洗完澡,躺在床上。旁邊只有一個奶瓶、一個溫水壺,還有一罐奶粉,“沒見過的牌子”。張蘆依說,孩子的親生父母均是外來打工人員,三十多歲。兩人各自在老家有孩子,再婚後育有兩個女兒,一個三歲多,張蘆依領養的是老二。給完現金,張蘆依讓婆婆趕緊把孩子抱走。孩子的母親本想收拾兩件衣服讓她帶走,回頭看到孩子不見了,只是淡淡說了句,“已經走啦”,就忙活別的事情去了。

上一篇:馮鞏一家六口... 下一篇:網曝陸毅代言...
猜你喜歡
熱門閱讀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