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前轉給前同事100萬?妻子發現其中的“曖昧”

首頁 > 熱點

丈夫去世前轉給前同事100萬?妻子發現其中的“曖昧”

來源:周知惟 釋出時間:2023-02-03 09:31

  【導讀】老崔去世後,妻子張阿姨在整理丈夫遺物時發現,老崔在去世前曾將100萬元存款轉贈給他的前同事鄧女士。具體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張阿姨認為,老崔此舉不妥,遂向法院訴請,要求鄧女士返還被贈與的100萬元。對此,鄧女士表示反對。她認為老崔實質在支付她早年的股權補償款,要求法院駁回張阿姨的訴請。本案將會走向怎樣的結果呢?

  丈夫去世前轉給別人100萬元

  老崔和張阿姨是一對結婚多年的夫妻。老崔因病過世後,張阿姨發現,老崔竟然在過世前的1年,將100萬元存款,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給了鄧女士。

  根據兩人的聊天記錄,如:“我明天就要離開上海,我思念的你,我們都開始老了,留下回憶和痛苦”等。

  張阿姨認為,老崔和鄧女士之間存在曖昧關係,違背公序良俗。張阿姨主張,老崔在和張阿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擅自處分夫妻共有的鉅額資金的行為當屬無效,故向法院提出訴請,要求鄧女士將100萬元返還。鄧女士表示,真相併非如此。

  自2000年起,鄧女士就旅居國外,以在國外生活、工作為主,僅在零星時間短暫回國,不存在和老崔交往接觸和保持曖昧關係的基礎。從鄧女士口中,還原了另一個故事。鄧女士說,她和老崔實為前同事關係。

  上世紀九十年代,鄧女士追隨老崔,一起建立了嘉欣公司(化名)。鄧女士在公司中負責財務工作,是最早一批骨幹員工。同時,在公司改制時,出資28萬元成為了該公司佔股5.6%的股東。

  後來,在公司股東會議中,鄧女士在國外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除名。多年來,鄧女士一直在向老崔主張股權補償款。老崔也曾向鄧女士承諾會考慮關照創業骨幹和老部下的晚年生活,給予安排。老崔過世前,在嘉欣公司的財務陪同下,一起到銀行辦理取款。

  所取款的賬戶,雖為老崔個人賬戶,但也作為處理嘉欣公司的日常業務的賬戶使用,與公司賬戶混同。鄧女士認為,考慮公司20年來的估值增長,1998年的28萬元,對應獲得100萬元股權款屬於合理範圍內。

  因為鄧女士在獲得錢款前,並不知道老崔會轉給她多少股權款,因此得款後,才會對老崔表達感謝。但這筆錢並不應認定為老崔對鄧女士的贈與,而應認定為其早年應享有的股權對價款。

  即使這筆錢被認定為贈與,也是老闆對骨幹員工關照晚年生活的合法贈與行為,其中並無任何欺詐、脅迫、或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

  法院判鄧女士返還100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老崔向鄧女士轉賬的100萬元,是老崔婚後取得,屬於老崔和張阿姨的夫妻共同財產。

  現無證據表明,老崔在處分涉案款項時,徵得了共有人張阿姨的同意。因此,老張對錢款的處置,屬於無權處分。至於鄧女士關於欠款為股權轉讓款的對價這一主張,憑現有證據,法院無法認定。

  若鄧女士認為前述股東大會不合法,可另尋合法途徑解決。綜上,張阿姨主張老崔在婚姻存續階段的贈與行為無效,符合法律規定,可獲支援。鄧女士需將涉案錢款,予以返還。

上一篇:同濟專家預測... 下一篇:婦科男醫生網...
猜你喜歡
熱門閱讀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