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買車險買哪幾種就可以了-看這一篇文章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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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買車險買哪幾種就可以了-看這一篇文章足以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2-08-01 09:59

買車之後,就是買保險,對於剛剛買車的朋友來說,車險種類異常繁複,不知道哪些是必須買的,哪些是比較重要的,哪些又是可買可不買的,那今天我們就來好好聊一聊2021年,我們需要買的車險有哪幾種吧。

2021年買車險買哪幾種就可以了?

【1】交強險這是國家強制要求繳納的保險,就是說我們必須買,不買不能上路。除了交強險,其他都是商業保險,是自願購買的。交強險是保對方車輛和駕駛員損失的,保障範圍包括三個部分:死亡傷殘費用、醫療費用以及財產損失費用,能夠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2020年9月起,車險綜合改革實施,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0.2萬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2】第三責任險:和交強險一樣,都是在事故中保障對方車輛和駕駛員損失的,但是賠付金額更大,一般保險賠付限額有5萬至100萬的多個不同檔次。我們可以考慮選擇車險中的第三者責任險來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3】車上人員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即車上座位險,保的我們車內乘客的損失。不過要注意,透過違章、違法搭乘的不算在內,而且下車之後造成的傷亡不算,但未停穩時非正常下車的人員,比如說被甩出去的人也能受到保障。

【4】車損險車損險也就是對車輛受損進行賠償,通常情況下,車損險保費計算公式:車輛損失險保費=(基礎保費+車輛購置價*費率)*優惠係數,其中基礎保費和費率是由中國保監會批准的,它們是根據車型、車齡制定的,一般都有固定的標準。具體情況如下表:

【5】其他附加險2020年車險改革後,以前需要單獨購買的全車盜搶險、發動機涉水險、自燃險、玻璃單獨破損險、不計免賠險、無法找到第三者險、指定修理廠險等附加險都歸納為車險損失險,不需要再單獨購買。

除了交強險是強制要求繳納的之外,對於駕駛經驗不夠豐富,尤其是新司機來說,第三者責任險和車上人員險都比較建議投保,這是避免出現重大的交通事故帶來的鉅額損失。如果車主對新車比較愛惜,或者車輛本身價格較貴維修費用較高,可以選擇購買車損險。車險雖然能替我們分散意外發生時的經濟壓力,但出險之後再投保意味著高額保費,所以安全駕駛,不出險,才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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