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斷交後補交規定是什麼-補交規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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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斷交後補交規定是什麼-補交規則介紹

來源:匿名 釋出時間:2022-07-06 11:00

有時候因為工作變動或者經濟狀況的原因,可能會導致養老保險出現斷交的情況。一般按照我國規定,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養老保險累計交滿15年是可以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的。那麼對於中途養老保險斷交的使用者來說,可能會需要進行補交,那麼補交規定是什麼?一起來了解一下。

養老保險斷交後補交規定是什麼?

一般情況下,養老保險斷交之後是不允許補交的,是不能透過補交的方式來增加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但是由於養老保險是計算累計繳費年限的,因此使用者可以選擇後期繼續繳納,那麼使用者後期續交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會和之前的繳費年限合併的,只要累計達到15年,那麼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就可以依法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值得一提的時候,如果是因為單位沒有及時為員工繳納社保,導致的養老保險斷交,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補交的,但是最多隻能補交3個月的養老保險;如果單位沒有依法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勞動仲裁之後,單位需要一次性為職工補繳養老保險。

若是使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養老保險沒有累計繳費沒有滿15年,使用者可以選擇續交,一直到交滿15年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了;若是需要續交的時間過長,也可以選擇將養老保險取出,不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以上就是關於養老保險斷交後補交規定的有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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