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不起!一對夫妻閃婚3個月就離婚,男子:200元內褲她就買了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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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不起!一對夫妻閃婚3個月就離婚,男子:200元內褲她就買了6條

來源:春風半里 釋出時間:2024-05-08 13:40

  【導讀】常言道:娶妻要娶賢!所謂的賢惠妻子,不是說她家務全包,更多的是懂得生活,量入為出。

  因為現在有的女生,單身的時候,花錢習慣了大手大腳,月光族。以至於,結婚後她還是那樣的消費習慣,這樣男生承受很大的壓力。要知道,婚後可能就是男人掙錢養家,養活一家人,家庭肯定是需要有點積蓄的,都花完了,那真的會讓人崩潰。   在湖南,一對新婚夫妻剛結婚3個多月,就鬧離婚了,丈夫實在受不了妻子大手大腳的消費習慣,他提出離婚。“相親結婚不靠譜,難怪那麼多女的嫁不出去!”男子氣憤地說道。

  事情發生在湖南,一對夫妻鬧矛盾了,來民政局辦離婚,工作人員發現他們才結婚3個月,現在離婚,是不是太草率了點,婚姻可不是兒戲。而且,雙方在現場還吵架,顯然是有矛盾的,才衝動想離婚的,貌似女生還不是很想離。

  丈夫卻很無奈,跟他們解釋,自己真的受不了,繼續和她(妻子)生活下去,自己會破產了。還讓如索性離了,自己還能剩點錢,養不起她了,把她歸還給人海吧。像妻子這樣的女生,只有土豪和富二代才養得起。

  大家聽著,感覺男子說得有些誇張,看女生的打扮,貌似穿的衣服也不是很名貴啊,也沒戴金項鍊、金鐲子的,哪裡看得出來,她很能花錢?

  據悉,男子和妻子是透過婚介所認識了,兩人也算是一見鍾情吧。

  第一次約會,兩人吃完飯、看完電影,就去了賓館發生了關係,成為了正式的男女朋友。

  “當時發生關係,我也不是情願的,就是他強迫我發生的,我還拍了影片!”

  所以,他要對我負責,我花點錢怎麼了。

  男子也覺得很委屈,怪自己衝動了,現在後悔莫及,騎虎難下。

  和妻子結婚,彩禮給了28.8萬,買房加了她的名字,算是對她的補償和負責。這一點,妻子當時是同意的,所以兩人才閃婚了。

  然而,兩人對彼此不瞭解,生活習慣、消費習慣和興趣愛好的不瞭解,導致兩人婚後很快就產生了矛盾。

  其中,導火線是妻子買內褲。妻子去逛商場,就當自己家一樣,各種買買買。“200元一條的內褲,她隨手就買了6條,這誰能扛得住,我工資才5000元一個月。”男子說道。

  而婚後這2個月,妻子已經花了6萬多了,這些錢都是男子的血汗錢,他存了好久才存下來的。

  所以,這婚他必須離,不然家裡的錢,可能一個月就要被她霍霍光了。而妻子依然強勢,自己花點錢怎麼了,對自己好點有什麼錯,以後還得幫他生孩子呢。還回孃家告狀,讓家裡人幫自己做主。

  男子的媽媽也是崩潰,提離婚就一巴掌扇自己兒子臉上,認為如此強勢的兒媳婦,讓自己對以後兒子的處境很擔憂。這種情況,也不懂怎麼說,就是類似公主嫁給了普通人。

  女生的消費就是大手大腳,為什麼指責她的消費,一定要人家吃苦?但是她的消費水平明顯不符合普通家庭的消費水平,和普通人的消費觀念也不符合,屬於觀念不和。

  她以前就是這樣子消費習慣,那男子還真錯怪她了,是男子自己掙得不夠多。

  不過話說回來,男子也可以及時止損,畢竟有的女生,普通打工族真心養不起。好在女生也答應,以後會改,會理解丈夫掙錢不容易,先暫時不離婚。

  網友表示,不給她管錢就好了。能過就過,不能過,那就好聚好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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