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3月27日,張蘭發聲明,正式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投訴大S的代理律師鄧高靜,配文:讓法律保護陽光,讓正義普照每一寸土地。但比起這位不痛不癢的、所謂人身攻擊的鄧高靜,張蘭與兒子汪小菲更忌憚的律師,其實是賴芳玉。在最新的網路對決中,汪小菲曬出聊天記錄,就指名道姓讓大S“別聽賴芳玉的”。那麼,這位賴芳玉,究竟是誰,有何大來頭,讓汪小菲忌憚到,執意要大S換掉呢?今天就來扒一扒她的背後故事。

【一】離婚女明星的香餑餑
賴芳玉今年57歲,是臺灣地區知名的離婚律師。她年輕時,就被譽為寶島法律界的天才少女,以全臺律考第三名的成績入行,並且很快成了圈內知名的“美女律師”。
她深知女性在職場及社會上的不容易,一直積極在為女性爭取權利、代理官司,還和婦女團體一起,催生了臺灣《家暴法》的設立。
後來她發現,女明星是女性當中很特殊的一個群體。她們同樣面臨婚姻中的困境,卻礙於明星身份有苦說不出,因此她也目睹了女明星們光環之外的諸多狼狽不堪。
而賴芳玉能成為眾多女明星的指定律師,是因為她如“戰神”一般的勝績。賈靜雯、張清芳、福原愛、大S、黃嘉千等臺灣不少女星,她們的離婚案都是由賴芳玉一手操辦,而且幾乎無一例外地贏了。也因此,賴芳玉的聲望更大眾,很多網友都知道了她的存在。

2004年,事業如日中天的賈靜雯,宣佈嫁入豪門,丈夫是當時身價50億的孫志浩。
可惜,賈靜雯所託非人。沒多久,孫志浩就多次被拍到和其他女子同行,甚至在賈靜雯懷孕時期,孫志浩因酒駕被捕,車上還坐著辣妹。
為了維持婚姻,賈靜雯不得不出面替孫志浩做緋聞澄清,稱這些女孩她自己也認識。甚至說,結婚是因為她先有孕,孫志浩承受了很多壓力。
2009年,孫志浩與賈靜雯的婚姻矛盾,進一步爆發。女兒梧桐妹被孫志浩強行帶走,賈靜雯不得不召開發佈會,控訴丈夫的所作所為。
沒成想,賈靜雯這一舉動,徹底惹怒孫志浩。他率先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賈靜雯賠償2600萬的鉅額財產,36萬的紅包,100萬的鑽石,統統還回來。
賴芳玉此時接手案件,陪情緒崩潰的賈靜雯熬過了難關。同為女性,她深知孩子對一位母親的重要。

在賴芳玉的建議下,賈靜雯同意和解,選擇支付2600萬賠償款,同時執行三個附屬條件:一是,女兒15歲之前,都在臺灣上學;二是,賈靜雯外出拍戲,不得超過5天;三是,女兒不能在公眾場合露面。
被孫志浩“反咬一口”的賈靜雯,在付出一定代價後,終於換來了女兒的監護權,也給了賈靜雯走下去的勇氣,再加上第二任丈夫修杰楷的支援,到今天我們看到了事業煥發第二春的她:憑藉現代劇《我們與惡的距離》,獲得第54屆電視金鐘獎戲劇節目女主角;憑藉電影《瀑布》,拿下第3屆臺灣影評人協會獎最佳女演員。
說完了賈靜雯,再來說下拿到16億天價贍養費、一時轟動全臺的張清芳離婚案。

張清芳,中國臺灣女歌手,90年代臺灣樂壇代表性人物,有《花雨夜》《加州陽光》《無人熟識》等膾炙人口的作品傳唱,至2015年,已發行近30張個人專輯,總銷售量超過1300萬張,5次入圍、2次獲得金曲獎最佳女演唱人獎。
2002年3月,張清芳經張小燕介紹,與香港某銀行副董事長宋學仁相識,兩人開始交往,男方是張清芳專輯《Men's Talk》的歌迷。
2005年結婚後,張清芳生下兩個孩子,逐漸淡出娛樂圈。可這之後,宋學仁突然變了。他不是劈腿,而是對張清芳的態度大變,孩子們不吃一口飯,張清芳就要被問責,“我常常覺得我很孤單”。

孩子長大了一點後,張清芳想辦一場出道30年個人演唱會,宋學仁卻不支援,這時張清芳才發現,這個所謂的粉絲,早就不是當年那個人。
2020年6月,張清芳與宋學仁被爆離婚,一開始是男方提出“在他進行闌尾手術期間,張清芳忙於演唱會疏於照顧”。隨後,張清芳將離婚申請送進法院,原因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
賴芳玉僅用了一個下午,就幫婚後相夫教子、沒有收入的張清芳,換來一紙自由的離婚協議和16億新臺幣贍養費。這一戰,也讓賴芳玉的名聲大噪。

時間轉到2021年,在網友們開心吃瓜,拿汪小菲和床墊梗調侃的同時,賴芳玉在背後幫大S運籌帷幄,獲取到了最大利益:價值4億的住房和兩個孩子的監護權。此外,汪小菲還得每月承擔房貸、生活費、保姆費等大筆開銷。
直到大S和具俊曄結婚的訊息傳來,汪小菲終於沒忍住,曬出賬單破口大罵。直播中,更是對賴芳玉指名道姓的怒斥,說賴芳玉太有心機,“那個律師叫賴什麼玉芳,就不是什麼好東西,典型的那種挑人事兒、搞事兒的,一個假裝女權主義的人,讓我覺得很噁心。”
賴芳玉這邊處理得當,替大S始終保持了最起碼的體面。這份離婚宣告的措辭,足以看出她的高明,讓外界無可挑剔,“汪小菲和徐熙媛女士有緣相識相知,共度一段幸福美好時光。即使現在選擇分開,也非常感恩對方的付出,未來將以朋友、父母身份友好相處。”
其實,汪小菲怕是忘了,早在離婚之初,讓大S一舉將他告上法庭的《離婚協議書》,也是出自賴芳玉之手。

這之後,找賴芳玉求助的女明星就更多了,例如與江宏傑婚變的福原愛。
2022年3月,賴芳玉接到福原愛打來的電話。當時的媒體輿論,不同於大陸網友對福原愛的心疼,臺灣網友對福原愛惡意滿滿,認為她“拋夫棄子”,是一個婚內出軌、不在乎兒女感受、不要孩子的媽媽。江宏傑更是指責她,看牙醫時,張著嘴像個蕩婦。
面對這些負評,福原愛甚至已經做好了、放棄孩子撫養權的想法。但賴芳玉用一句話,直接扭轉了福原愛的風評,讓無數女性共情,“她被譴責不是一個好媽媽,但外界不會去真正看到她的困境是什麼,哪個媽媽不想看到孩子?”
2024年3月16日,福原愛在日本舉行記者會,宣佈與前夫達成和解,兩人之後會共同撫養孩子,也算是為這場情感廝殺,寫下句號。

除了女明星,賴芳玉接觸的明星離婚案中,也有男星的身影,他就是王力宏。
2021年12月15日,臺媒曝王力宏與李靚蕾已辦妥離婚手續。
隨後,李靚蕾一篇千字小作文,直接把王力宏錘上了熱搜。在文中,李靚蕾自曝遭受王家集體冷暴力、PUA言語霸凌,淪為生育工具,還控訴王力宏慣性出軌、約炮的料,徐若瑄、BY2妹妹被列入懷疑物件。
這篇長文引發輿論後,王力宏一方也做過一些反擊,但無論是王力宏父親拿著親筆信上陣,還是王力宏本人出面解釋,都沒能改變輿論的走勢。經此一戰,王力宏不僅名譽受損、代言解約、內娛事業受阻,就連孩子的撫養權、豪宅居住權等現實利益,都被李靚蕾收入口袋。
不久後,王力宏在美國開演唱會,他創作了一首《想見就能相見》的新歌,特意送給他的三個孩子。唱完歌,就哭著說想孩子了。
李靚蕾直接出來喊話,說孩子們和王力宏一直有定期見面,讓他不要消費孩子了,並諷刺王力宏“摘下面具做人很難嗎”?

2023年5月,47歲的王力宏出現在臺北法院門口。
這是2021年離婚風波後,王力宏和李靚蕾難得的一次同場亮相。王力宏一方表示,李靚蕾不遵守離婚裁定,不讓他看孩子,所以只能再次採取法律的手段。
不過對於兩人在庭上是否達成共識、具體溝通了什麼內容,賴芳玉並不願透露,僅表示“希望天下父母,都能自在地與家人互動。”
自離婚大戰打響以來,王力宏面貌變化非常大,讓人一時間認不出來,頭髮隱隱有些花白了,眼袋明顯,事業與口碑亦是崩盤,到如今都沒有恢復。

【二】婚姻的體面與名譽
其實,看多了這些離婚案,我們會發現,賴芳玉並非能幫助每一位當事人,爭取到最大權益,可她都清楚地摸準了當事人的脈搏:明星們求的並非財富,而是名譽保全,最後體面收場。
名譽與體面有了,事業也就保住了,不至於被網友們抵制,還能繼續在娛樂圈賺錢,這是極為穩妥的手段。賴芳玉抓住了這2點,幾乎是百戰百勝。
也有網友做總結,稱她經手的明星離婚案,都逃不過這些套路:一是,讓自己委託人體面,讓對方變成瘋子,成為輿論的笑柄;二是,孩子撫養權,拿在她委託人手裡;三是,都不讓對方見孩子。
而對比這些套路,汪小菲可以說是體面的反方,每次都被大S刺激到瘋言瘋語,這也就不奇怪,汪小菲說他最恨的就是賴芳玉了。
毫不誇張地說,有一系列成功的案例在身上,賴芳玉已經成了圈內明星離婚的“金字招牌”。她還多次參加綜藝節目,儼然是一名自帶流量的“網紅律師”了。
賴芳玉能夠出圈,一方面是因為明星離婚案,另一方面也因為她非常善於在公眾面前表達,她出書、上訪談、有自己的播客、做油管頻道,很多女性把她當作情感導師,向她學習如何處理家庭矛盾、親子問題,以及如何面對和他人的衝突。
在賴芳玉看來,打贏官司,並不是自己衡量成功的標準;最重要的是,幫助當事人“脫離困境”。
打了多年的離婚官司,讓她更瞭解婚姻的本質,外遇、家暴、婆媳關係、孩子教育等問題,都只是表面,最根本的是不愛了、沒感情了,如果還有愛,啥事都可以一起解決。倘若真沒路可走了,那就只剩下錢最實際了。
人生是一場漫長的旅程,在這途中,我們會與很多人只是匆匆路過,與一些人相遇,有個別會成為我們生命中的一部分。所以,感謝那些相逢吧,希望你們都與所愛的人,攜手相伴到老。假使有人半路下車,也不要帶著怨氣,微笑祝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