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欺騙了我的感情!” 女子打車愛上滴滴司機,稱兩年花了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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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欺騙了我的感情!” 女子打車愛上滴滴司機,稱兩年花了400萬

來源:好牛叉手機遊戲 釋出時間:2024-03-29 21:30

  導讀:幾年前, 北京的一位李女士因為一次打車, 結緣網約車司機 之後他們成了男女朋友 期間, 李女士說,總共為對方花費了 四百萬元 然而,分手之後……“我的訴求很簡單,既然你玩弄我的感情,騙了我的錢,你就應該為了你玩弄感情的事情而付出,你應該跟我道歉,你應該把玩弄我感情花的這些錢還給我。”

  李女士人在北京,做服裝生意,現在就想拿回一部分錢。她說認識對方是在一次打車後,“2019年3月15號,透過滴滴打車認識的,叫車的時候,他這邊給我打電話說找不到我,問我位置在哪,他說加一下微信,微信上頭有位置共享,我就加了他的微信, 一來二去就聊上了。”

  就這樣,兩人因為一次打車成為了男女朋友。可是交往了兩年多之後,雙方就分手了,“2021年9月26號分開的,分開的原因是我發現他跟別的女性保持戀愛關係,多次出遊同居。”

  李女士說,戀愛期間,常常覺得這位小自己5歲的男友,過得非常不容易,於是經常轉賬給他。“他比我小5歲,感覺他特別不容易,覺得我比他大就應該對他好,比如他說他晚飯打算就吃幾塊錢的,比如看見這個飯店他說好久都沒吃過想吃,就給你暗示,我就會給他轉點錢,一兩千就這種轉賬。

  確定關係了以後,他胃口變大了,按時讓我給他買東西,或者是沒錢了讓我給他花,給我暗示就是我想跟他好,想跟他繼續在一起,我就只能是付出,給他錢給他買東西,隨著時間的推移,我投入的成本越來越多。”

  事後,李女士做過統計,在交往的這兩年多時間裡,她一共花了四百多萬元。

  “這期間總共轉賬差不多有200萬,微信支付寶轉賬,還有我家人給他的這種轉賬,我們兩個一塊出去玩,從我賬戶上的花銷,還有給他買的奢侈品等,如果要是把這個都算下來的話,大概算下來有400多萬吧。”

  李女士說當初兩個人談戀愛,是要談婚論嫁的,根本沒想到會分開,因此她才願意給對方花費400多萬元。“我覺得既然我有能力賺錢,他這個人已經是我的了,不會跟我分開,我倆永遠一輩子都在一塊,我覺得反正我賺錢,那我給他花。”

  但在相處一段時間後,李女士感覺對方好像僅僅是在乎她的錢,甚至雙方還發生過肢體衝突,“他根本就不是跟我真心實意在一塊的,他其實就是為了錢,他說白了就想遊手好閒過日子,他當時知道我起訴他了之後,到我家裡頭打我,他打我的時候真的是往死裡打,一點舊情都不念,但凡心裡頭當初是喜歡我的,他都不會這麼下死手,所以我就決定為我自己的利益,一定要爭取到底。”

  為了核實李女士的說法,記者聯絡上了另一位當事人鄧先生。他有著自己的看法,“不是已經是打官司了嗎,我的態度就是這輩子就是想趕緊擺脫這個人,我不想再聽見這個人的任何訊息了,她已經纏了我夠多的了。”

  關於李女士所說的,戀愛期間共花費了400多萬元,給男方轉賬就有近200萬,作為當事人的鄧先生也有話要說,“我們兩個的共同消費和支出,我們一塊掙的錢,她現在都要要回去,包括她買的東西都在我的賬上,東西不在我手裡,她又要東西又要錢,她轉賬給我,她沒錢了讓我去貸款,貸完款之後,她以還款的名義把錢轉給我,或者她想買什麼東西把錢轉給我,我們要出去玩她把錢轉給我,從我的賬上去花銷。”

  關於戀愛期間的花費,雙方各有各的說法。目前,李女士已經向法院起訴。針對此事,記者也諮詢了小強熱線幫忙團的特約律師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迪,“如果明確是以贈與為目的的,並且交付完畢的,要不回來贈予的東西,法律上是這麼認定的,贈予行為只要東西交付了就沒有辦法撤銷了,比如聊天裡涉及到一些祝福的520元,1314元這種,要回來就是有難度的,如果是附條件比如說是以結婚為目的支付,那這個錢還是可以要回來的,類似於還有其他的沒有明確備註的,那麼這個是有爭取空間的,可以透過借貸的角度去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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