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小哥阻止家暴卻遭懟“我有結婚證”,結婚證啥時成了打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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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小哥阻止家暴卻遭懟“我有結婚證”,結婚證啥時成了打人證?

來源:放射科楊大夫 釋出時間:2024-01-09 11:10

  【導讀】吉林長春一名外賣小哥路遇男子疑似家暴妻子的事件在社交媒體上引起了廣泛關注和討論。

  1月1日,吉林長春一名外賣小哥路遇男子疑似家暴妻子,出聲制止反遭推搡,對方還叫囂“我打自個兒的媳婦,我有結婚證”。1月3日,極目新聞記者採訪瞭解到,事發後,民警及時出警處理,男子向外賣小哥道了歉。

  影片顯示,1月1日下午5時40分許,在吉林長春某小區內,一名外賣小哥喊道,“大元旦的,打媳婦丟不丟人?”隨後,一名男子朝外賣小哥走來,開始推搡外賣小哥,男子還說道“我打我自個兒的媳婦,我有結婚證,你隨便報警,我沒動手。”後來,男子離開,外賣小哥打電話報警。

  先給外賣小哥點贊,路見不平一聲吼,肯定給了對方壓力,制止了夫妻之間衝突的升級。後來警方稱,男子並未動手打妻子。這個結果裡面,肯定有外賣小哥的一份功勞。

  男子當街疑似家暴妻子的行為,絕對不是家務事,更不能以“我有結婚證”為藉口。夫妻雙方,應該互相理解尊重,不說打人,就連罵人的情況也不該有。雙方遇到糾紛,應該理性行事,就事論事,和平商量解決。

  男子當街疑似家暴妻子的行為,絕對不能被視為家庭事務的範疇,更不能以“我有結婚證”為藉口。夫妻雙方應該相互理解和尊重,不僅不應該有打人的行為,甚至連辱罵都是不應該存在的。夫妻間如果出現糾紛,應該理性行事,以事論事,並透過和平協商來解決問題。

  男子所說的“我有結婚證”之類的言論引起了廣大網友的熱議。許多人對此表示質疑,認為結婚證怎麼會成為家暴的通行證?他們感到非常驚訝和困惑。

  不得不說,現實生活中,一些人真的有這個觀念,認為兩人有了合法的夫妻關係,夫妻之間的事就是家務事,打打罵罵是正常的,其他人管不著。這個觀念,不僅是當事人,旁邊的親友同樣可能有。當一方遭遇家暴後,總有人認為是家務事,以勸和為主,說什麼“日子還要過下去”之類。

  不得不說,家暴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因為雙方是夫妻關係,是一家人,關上門後,在家裡做了什麼很難被外界知曉。這就強調,周邊鄰居或者親友,發現他人有家暴的行為,不僅不能和稀泥,更應該及時制止,然後報警處理。

  家暴的危害性很大,應該引起全社會足夠的重視。1月2日,一條“高校幹部被曝酒後家暴打死妻子”的新聞上了熱搜。報道中,受害者母親在網上發影片,一句“一輩子再也喊不上我這個媽媽了”的話,讓不少網友破防。據瞭解,兇手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他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絕不會因為“我有結婚證”,就網開一面。

  結婚證的意義,是證明兩人之間的婚姻關係,要求夫妻雙方承擔相應的法定義務,享受相應的權利。從根本上講,結婚證是保護婚姻雙方權益的。以結婚證為幌子,來實施不法傷害,那是偏離了方向。結婚證不是打人的通行證,更不是施暴者的保護傘。傷害他人,只會害人害己。

  不讓施暴者舉起拳頭,社會各方要保持零容忍的態度。而且,受害者有必要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被家暴後應該馬上報警,及時止損,別被“結婚證”束縛了維權的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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