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滿減、限時秒殺......商家的促銷手段層出不窮,消費者為了最大限度“薅羊毛”,拼手速、換裝置,各顯“神通”,然而,有人卻從電商的優惠活動中窺見了“商機”,最後鋃鐺入獄。12月27日,湖南高院公佈了一起案例,四名被告人利用軟體非法獲取電商購物平臺資訊系統資料,成功“秒殺”下單超7萬次,非法獲利300萬餘元,四人均被判刑。
劉某以非法盈利為目的,夥同丁某、安某某、唐某某等人利用自己開發編寫的計算機軟體,非法獲取電商購物平臺資訊系統資料,對電商官網活動商品進行秒殺搶購,之後再透過將商品轉賣給“黃牛”或者自行出售的方式進行獲利。

經鑑定,該軟體可以批次登陸電商平臺手機客戶端,繞過簽名驗證演算法,對店鋪、使用者以及商品資訊進行自動獲取,建立訂單並完成提交和支付流程,從而實現完整的定時自動下單、自動付款等功能。
據統計,截至案發時,劉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14948次,涉及商品價值1091萬餘元,非法獲利220萬餘元,其中提供軟體給安某某使用的獲利為8萬元;丁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25732次,涉及商品價值1390萬餘元,非法獲利49萬餘元;安某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25646次,涉及商品價值1417萬餘元,非法獲利約47萬元;唐某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4624次,涉及商品價值164萬餘元,非法獲利3萬餘元。
醴陵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丁某、安某某、唐某某違反國家規定,侵入除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技領域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資料,違法所得在二萬五千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被告人劉某提供專門用於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給他人用於實施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違法所得在二萬五千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罪。
根據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判處被告人丁某、安某某、唐某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判處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被告人丁某、安某、唐某某依法適用緩刑。對四被告人的違法所得300餘萬元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近些年,電子商務平臺迅猛發展,線上交易、電子支付成為市場主流。線上參與“薅羊毛”原本是一場平臺、商家、顧客“三贏”的活動。但利用“外掛”軟體“薅羊毛”不僅違背公平交易、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破壞計算機網路安全,而且已經構成違法犯罪。破壞計算機網路安全涉嫌刑事犯罪犯罪,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法律紅線不能逾越,安全底線不能觸碰。技術雖無罪,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技術提供者和使用者意志的控制和影響,並體現技術提供者和使用者的目的和利益。對於擁有資訊網路技術等專業技能的“人才”,更要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依法開發和使用各種軟體程式,共同維護網路交易安全,讓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讓廣大商家和消費者平等參與,開心“薅”,放心“購”。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戴幼卿
編輯/王朝
預售、滿減、限時秒殺......商家的促銷手段層出不窮,消費者為了最大限度“薅羊毛”,拼手速、換裝置,各顯“神通”,然而,有人卻從電商的優惠活動中窺見了“商機”,最後鋃鐺入獄。12月27日,湖南高院公佈了一起案例,四名被告人利用軟體非法獲取電商購物平臺資訊系統資料,成功“秒殺”下單超7萬次,非法獲利300萬餘元,四人均被判刑。
劉某以非法盈利為目的,夥同丁某、安某某、唐某某等人利用自己開發編寫的計算機軟體,非法獲取電商購物平臺資訊系統資料,對電商官網活動商品進行秒殺搶購,之後再透過將商品轉賣給“黃牛”或者自行出售的方式進行獲利。

經鑑定,該軟體可以批次登陸電商平臺手機客戶端,繞過簽名驗證演算法,對店鋪、使用者以及商品資訊進行自動獲取,建立訂單並完成提交和支付流程,從而實現完整的定時自動下單、自動付款等功能。
據統計,截至案發時,劉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14948次,涉及商品價值1091萬餘元,非法獲利220萬餘元,其中提供軟體給安某某使用的獲利為8萬元;丁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25732次,涉及商品價值1390萬餘元,非法獲利49萬餘元;安某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25646次,涉及商品價值1417萬餘元,非法獲利約47萬元;唐某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4624次,涉及商品價值164萬餘元,非法獲利3萬餘元。
醴陵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丁某、安某某、唐某某違反國家規定,侵入除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技領域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資料,違法所得在二萬五千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被告人劉某提供專門用於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給他人用於實施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違法所得在二萬五千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罪。
根據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判處被告人丁某、安某某、唐某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判處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被告人丁某、安某、唐某某依法適用緩刑。對四被告人的違法所得300餘萬元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近些年,電子商務平臺迅猛發展,線上交易、電子支付成為市場主流。線上參與“薅羊毛”原本是一場平臺、商家、顧客“三贏”的活動。但利用“外掛”軟體“薅羊毛”不僅違背公平交易、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破壞計算機網路安全,而且已經構成違法犯罪。破壞計算機網路安全涉嫌刑事犯罪犯罪,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法律紅線不能逾越,安全底線不能觸碰。技術雖無罪,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技術提供者和使用者意志的控制和影響,並體現技術提供者和使用者的目的和利益。對於擁有資訊網路技術等專業技能的“人才”,更要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依法開發和使用各種軟體程式,共同維護網路交易安全,讓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讓廣大商家和消費者平等參與,開心“薅”,放心“購”。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戴幼卿
編輯/王朝
預售、滿減、限時秒殺......商家的促銷手段層出不窮,消費者為了最大限度“薅羊毛”,拼手速、換裝置,各顯“神通”,然而,有人卻從電商的優惠活動中窺見了“商機”,最後鋃鐺入獄。12月27日,湖南高院公佈了一起案例,四名被告人利用軟體非法獲取電商購物平臺資訊系統資料,成功“秒殺”下單超7萬次,非法獲利300萬餘元,四人均被判刑。
劉某以非法盈利為目的,夥同丁某、安某某、唐某某等人利用自己開發編寫的計算機軟體,非法獲取電商購物平臺資訊系統資料,對電商官網活動商品進行秒殺搶購,之後再透過將商品轉賣給“黃牛”或者自行出售的方式進行獲利。

經鑑定,該軟體可以批次登陸電商平臺手機客戶端,繞過簽名驗證演算法,對店鋪、使用者以及商品資訊進行自動獲取,建立訂單並完成提交和支付流程,從而實現完整的定時自動下單、自動付款等功能。
據統計,截至案發時,劉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14948次,涉及商品價值1091萬餘元,非法獲利220萬餘元,其中提供軟體給安某某使用的獲利為8萬元;丁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25732次,涉及商品價值1390萬餘元,非法獲利49萬餘元;安某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25646次,涉及商品價值1417萬餘元,非法獲利約47萬元;唐某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4624次,涉及商品價值164萬餘元,非法獲利3萬餘元。
醴陵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丁某、安某某、唐某某違反國家規定,侵入除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技領域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資料,違法所得在二萬五千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被告人劉某提供專門用於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給他人用於實施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違法所得在二萬五千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罪。
根據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判處被告人丁某、安某某、唐某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判處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被告人丁某、安某、唐某某依法適用緩刑。對四被告人的違法所得300餘萬元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近些年,電子商務平臺迅猛發展,線上交易、電子支付成為市場主流。線上參與“薅羊毛”原本是一場平臺、商家、顧客“三贏”的活動。但利用“外掛”軟體“薅羊毛”不僅違背公平交易、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破壞計算機網路安全,而且已經構成違法犯罪。破壞計算機網路安全涉嫌刑事犯罪犯罪,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法律紅線不能逾越,安全底線不能觸碰。技術雖無罪,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技術提供者和使用者意志的控制和影響,並體現技術提供者和使用者的目的和利益。對於擁有資訊網路技術等專業技能的“人才”,更要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依法開發和使用各種軟體程式,共同維護網路交易安全,讓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讓廣大商家和消費者平等參與,開心“薅”,放心“購”。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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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滿減、限時秒殺......商家的促銷手段層出不窮,消費者為了最大限度“薅羊毛”,拼手速、換裝置,各顯“神通”,然而,有人卻從電商的優惠活動中窺見了“商機”,最後鋃鐺入獄。12月27日,湖南高院公佈了一起案例,四名被告人利用軟體非法獲取電商購物平臺資訊系統資料,成功“秒殺”下單超7萬次,非法獲利300萬餘元,四人均被判刑。
劉某以非法盈利為目的,夥同丁某、安某某、唐某某等人利用自己開發編寫的計算機軟體,非法獲取電商購物平臺資訊系統資料,對電商官網活動商品進行秒殺搶購,之後再透過將商品轉賣給“黃牛”或者自行出售的方式進行獲利。

經鑑定,該軟體可以批次登陸電商平臺手機客戶端,繞過簽名驗證演算法,對店鋪、使用者以及商品資訊進行自動獲取,建立訂單並完成提交和支付流程,從而實現完整的定時自動下單、自動付款等功能。
據統計,截至案發時,劉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14948次,涉及商品價值1091萬餘元,非法獲利220萬餘元,其中提供軟體給安某某使用的獲利為8萬元;丁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25732次,涉及商品價值1390萬餘元,非法獲利49萬餘元;安某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25646次,涉及商品價值1417萬餘元,非法獲利約47萬元;唐某某利用該軟體非法下單4624次,涉及商品價值164萬餘元,非法獲利3萬餘元。
醴陵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丁某、安某某、唐某某違反國家規定,侵入除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技領域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資料,違法所得在二萬五千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被告人劉某提供專門用於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給他人用於實施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違法所得在二萬五千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罪。
根據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判處被告人丁某、安某某、唐某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判處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被告人丁某、安某、唐某某依法適用緩刑。對四被告人的違法所得300餘萬元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近些年,電子商務平臺迅猛發展,線上交易、電子支付成為市場主流。線上參與“薅羊毛”原本是一場平臺、商家、顧客“三贏”的活動。但利用“外掛”軟體“薅羊毛”不僅違背公平交易、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破壞計算機網路安全,而且已經構成違法犯罪。破壞計算機網路安全涉嫌刑事犯罪犯罪,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法律紅線不能逾越,安全底線不能觸碰。技術雖無罪,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技術提供者和使用者意志的控制和影響,並體現技術提供者和使用者的目的和利益。對於擁有資訊網路技術等專業技能的“人才”,更要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依法開發和使用各種軟體程式,共同維護網路交易安全,讓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讓廣大商家和消費者平等參與,開心“薅”,放心“購”。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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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以非法盈利為目的,夥同丁某、安某某、唐某某等人利用自己開發編寫的計算機軟體,非法獲取電商購物平臺資訊系統資料,對電商官網活動商品進行秒殺搶購,之後再透過將商品轉賣給“黃牛”或者自行出售的方式進行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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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丁某、安某某、唐某某違反國家規定,侵入除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技領域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資料,違法所得在二萬五千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被告人劉某提供專門用於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給他人用於實施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違法所得在二萬五千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罪。
根據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判處被告人丁某、安某某、唐某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判處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被告人丁某、安某、唐某某依法適用緩刑。對四被告人的違法所得300餘萬元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近些年,電子商務平臺迅猛發展,線上交易、電子支付成為市場主流。線上參與“薅羊毛”原本是一場平臺、商家、顧客“三贏”的活動。但利用“外掛”軟體“薅羊毛”不僅違背公平交易、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破壞計算機網路安全,而且已經構成違法犯罪。破壞計算機網路安全涉嫌刑事犯罪犯罪,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法律紅線不能逾越,安全底線不能觸碰。技術雖無罪,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技術提供者和使用者意志的控制和影響,並體現技術提供者和使用者的目的和利益。對於擁有資訊網路技術等專業技能的“人才”,更要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依法開發和使用各種軟體程式,共同維護網路交易安全,讓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讓廣大商家和消費者平等參與,開心“薅”,放心“購”。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戴幼卿
編輯/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