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auto-HSCT)是淋巴瘤治療中不可缺少的選項,也是復發難治淋巴瘤的重要組成部分[1]。隨著醫學的進步與發展,藥物和治療手段都在不斷地推陳出新,但auto-HSCT依然是淋巴瘤治療中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在現階段仍具有難以撼動的地位。此次《醫師報》特別邀請到北京大學腫瘤醫院張晨教授結合當前研究進展分享auto-HSCT的規範流程與注意要點,以期為臨床auto-HSCT提供參考。
嚴格評估適應人群,致力爭奪生存時間
Auto-HSCT可作為化療敏感患者的一線鞏固治療或挽救治療[2]。不同病理亞型及緩解狀態下,患者接受auto-HSCT後的獲益有所差異。在初治患者中,auto-HSCT主要作為鞏固治療,旨在延長患者的無進展生存期(PFS)或總生存期(OS),可考慮接受此類auto-HSCT患者包括套細胞淋巴瘤;以淋巴瘤國際預後指數(IPI)評分或年齡調整的淋巴瘤國際預後指數(aa-IPI)評分為中高危或高危的年輕瀰漫大B細胞淋巴瘤(圖1)[3];雙打擊淋巴瘤(DHL)或高級別B細胞淋巴瘤非特指型(HGBL-NOS);原發或繼發中樞神經系統侵襲性淋巴瘤;進展期原發縱膈大B細胞淋巴瘤;一線治療強度不足的高危伯基特淋巴瘤;多數侵襲性外周T細胞淋巴瘤;進展期的NK/T細胞淋巴瘤;淋巴母細胞淋巴瘤/白血病等[2]。

圖1 SWOG-9704研究中IPI評分為高危患者中ASCT組和對照組患者PFS差異
在復發難治患者中,auto-HSCT主要用於挽救治療有效的患者,旨在使患者獲得治癒可能,延長患者的PFS或OS。可考慮接受此類auto-HSCT的患者包括挽救治療敏感的復發難治經典霍奇金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的復發難治瀰漫大B細胞淋巴瘤;一線治療後的24月內出現疾病進展(POD24)且二線治療敏感或多線治療敏感的濾泡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的伴有大B細胞轉化的濾泡淋巴瘤/邊緣帶細胞淋巴瘤;一線未接受auto-HSCT且對挽救治療敏感的套細胞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的伯基特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且不適宜接受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的淋巴母細胞淋巴瘤/白血病等[2]。
個體化評估患者情況,多學科會診降低移植風險
除了評估上述適應症,臨床進行auto-HSCT前還需對患者進行綜合評估,充分了解患者的一般情況,基礎疾病、既往化療方案及耐受性、幹細胞採集數量及方式等,同時需評估患者是否有潛在感染、出血風險[2]。
接受auto-HSCT的患者通常限定為年齡≤65歲且具有良好臟器功能者。對於年齡>65歲但臟器功能良好、既往化療耐受性好者,或年齡≤65歲但具有明確心臟、肝臟或腎臟等臟器基礎疾病者,均需充分評估auto-HSCT的風險,權衡auto-HSCT的風險與生存獲益後慎重選擇[2]。
多學科會診充分評估患者狀態可有效降低移植風險,目前此會診通常經有經驗的專科醫生進行評估,參加會診的專科醫生熟知整個幹細胞移植的過程及需要評估的問題,在評估結束後出具清晰完整的診斷報告。對於準備進倉做移植的患者,在進倉前對患者眼、口腔、耳鼻喉、肛周、婦科等進行專科評估,以排查潛在感染灶。對於既往接受過非清潔切口手術患者(如胃腸道、膽道、泌尿生殖道手術等,或開放性創傷,或有臨床感染或臟器穿孔的手術)需評估傷口癒合情況及術區遺留潛在感染灶可能,謹慎評估auto-HSCT風險及獲益。對於有胃腸道受累或近期存在消化道潰瘍或出血者,需完成胃腸道部位再次評估,以評估auto-HSCT期間出血風險等問題[2]。
精準把控動員及採集時機,規範後續幹細胞採集
在auto-HSCT過程中,把握動員及採集時機亦至關重要。對於初治患者,通常在化療4個週期病情緩解(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後考慮動員採集造血幹細胞。對於復發難治患者,先進行2個週期的挽救治療,如治療有效(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且骨髓未侵犯者,應儘早考慮動員並採集造血幹細胞。計劃移植的患者應儘量避免選擇損傷骨髓幹細胞的藥物,如氟達拉濱、苯達莫司汀、來那度胺等[2]。
造血幹細胞動員方式分為3種方式,包括疾病特異性化療動員(圖2)、穩態動員及化療動員,目前淋巴瘤患者的動員主要採用前2種方式。1.疾病特異性化療+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動員:動員前的化療方案通常選擇之前有效的化療方案,如CHOP±R、DICE、大劑量甲氨蝶呤等,通常在化療後7~10 d開始應用G-CSF,推薦劑量為每天10 μg/kg;2.穩態動員:即單純G-CSF動員,劑量每天10 μg/kg,可有效避免一部分化療不良反應對動員採集效果的影響。一般在G-CSF 3d後開始監測外周血CD34+細胞絕對計數,外周血CD34+細胞絕對計數升高至10/μl以上時可考慮開始採集;若外周血CD34+細胞絕對計數

圖2 北京大學腫瘤醫院淋巴瘤科經驗—疾病特異性化療動員單採流程
造血幹細胞從患者體內動員取出後常保存於超低溫冰箱(-80℃)或液氮中,在實際的臨床工作中,超低溫冰箱凍存的幹細胞通常推薦在採集後1年內使用,以保證其較為良好的活性[2]。
張晨教授總結
我國自體移植的使用率目前仍然不足,與歐美國家相比仍有較大的進步空間,如何規範合理地應用auto-HSCT使患者生存獲益最大化始終是臨床醫生當前面臨的重大問題,臨床應遵循指南規範進行auto-HSCT,助力提高淋巴瘤治療水平,保障患者生存獲益之路行穩致遠。
專家簡介

張晨 教授
副主任醫師,醫學博士,畢業於北京大學醫學部,現就職於北京大學腫瘤醫院淋巴腫瘤內科。
主要研究方向
淋巴瘤的診治;幹細胞移植;淋巴瘤臨床基礎轉化。
擔任 中國人體健康科技促進會淋巴瘤專委會常務委員,中國抗癌協會腫瘤靶向治療專業委員會青年委員,中國醫藥教育協會科普健康教育中心專家顧問,北京大學青年崗位能手。
參考文獻(向上滑動檢視):
[1] Horwitz SM, Zelenetz AD, Gordon LI, et al. NCCN guidelines insights: non-Hodgkin"s lymphomas, version 3. 2016 JJ. J Natl Compr Canc Netw, 2016, 14(9) :1067 - 1079.
[2] 中國臨床腫瘤學會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工作組. 淋巴瘤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指導原則 [J] . 白血病·淋巴瘤, 2023, 32(1) : 1-7.
[3] Stiff PJ, Unger JM, Cook JR, et al. Autologous transplantation as consolidation for aggressive non-Hodgkin"s lymphoma. N Engl J Med. 2013 Oct 31;369(18):1681-90.
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auto-HSCT)是淋巴瘤治療中不可缺少的選項,也是復發難治淋巴瘤的重要組成部分[1]。隨著醫學的進步與發展,藥物和治療手段都在不斷地推陳出新,但auto-HSCT依然是淋巴瘤治療中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在現階段仍具有難以撼動的地位。此次《醫師報》特別邀請到北京大學腫瘤醫院張晨教授結合當前研究進展分享auto-HSCT的規範流程與注意要點,以期為臨床auto-HSCT提供參考。
嚴格評估適應人群,致力爭奪生存時間
Auto-HSCT可作為化療敏感患者的一線鞏固治療或挽救治療[2]。不同病理亞型及緩解狀態下,患者接受auto-HSCT後的獲益有所差異。在初治患者中,auto-HSCT主要作為鞏固治療,旨在延長患者的無進展生存期(PFS)或總生存期(OS),可考慮接受此類auto-HSCT患者包括套細胞淋巴瘤;以淋巴瘤國際預後指數(IPI)評分或年齡調整的淋巴瘤國際預後指數(aa-IPI)評分為中高危或高危的年輕瀰漫大B細胞淋巴瘤(圖1)[3];雙打擊淋巴瘤(DHL)或高級別B細胞淋巴瘤非特指型(HGBL-NOS);原發或繼發中樞神經系統侵襲性淋巴瘤;進展期原發縱膈大B細胞淋巴瘤;一線治療強度不足的高危伯基特淋巴瘤;多數侵襲性外周T細胞淋巴瘤;進展期的NK/T細胞淋巴瘤;淋巴母細胞淋巴瘤/白血病等[2]。

圖1 SWOG-9704研究中IPI評分為高危患者中ASCT組和對照組患者PFS差異
在復發難治患者中,auto-HSCT主要用於挽救治療有效的患者,旨在使患者獲得治癒可能,延長患者的PFS或OS。可考慮接受此類auto-HSCT的患者包括挽救治療敏感的復發難治經典霍奇金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的復發難治瀰漫大B細胞淋巴瘤;一線治療後的24月內出現疾病進展(POD24)且二線治療敏感或多線治療敏感的濾泡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的伴有大B細胞轉化的濾泡淋巴瘤/邊緣帶細胞淋巴瘤;一線未接受auto-HSCT且對挽救治療敏感的套細胞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的伯基特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且不適宜接受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的淋巴母細胞淋巴瘤/白血病等[2]。
個體化評估患者情況,多學科會診降低移植風險
除了評估上述適應症,臨床進行auto-HSCT前還需對患者進行綜合評估,充分了解患者的一般情況,基礎疾病、既往化療方案及耐受性、幹細胞採集數量及方式等,同時需評估患者是否有潛在感染、出血風險[2]。
接受auto-HSCT的患者通常限定為年齡≤65歲且具有良好臟器功能者。對於年齡>65歲但臟器功能良好、既往化療耐受性好者,或年齡≤65歲但具有明確心臟、肝臟或腎臟等臟器基礎疾病者,均需充分評估auto-HSCT的風險,權衡auto-HSCT的風險與生存獲益後慎重選擇[2]。
多學科會診充分評估患者狀態可有效降低移植風險,目前此會診通常經有經驗的專科醫生進行評估,參加會診的專科醫生熟知整個幹細胞移植的過程及需要評估的問題,在評估結束後出具清晰完整的診斷報告。對於準備進倉做移植的患者,在進倉前對患者眼、口腔、耳鼻喉、肛周、婦科等進行專科評估,以排查潛在感染灶。對於既往接受過非清潔切口手術患者(如胃腸道、膽道、泌尿生殖道手術等,或開放性創傷,或有臨床感染或臟器穿孔的手術)需評估傷口癒合情況及術區遺留潛在感染灶可能,謹慎評估auto-HSCT風險及獲益。對於有胃腸道受累或近期存在消化道潰瘍或出血者,需完成胃腸道部位再次評估,以評估auto-HSCT期間出血風險等問題[2]。
精準把控動員及採集時機,規範後續幹細胞採集
在auto-HSCT過程中,把握動員及採集時機亦至關重要。對於初治患者,通常在化療4個週期病情緩解(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後考慮動員採集造血幹細胞。對於復發難治患者,先進行2個週期的挽救治療,如治療有效(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且骨髓未侵犯者,應儘早考慮動員並採集造血幹細胞。計劃移植的患者應儘量避免選擇損傷骨髓幹細胞的藥物,如氟達拉濱、苯達莫司汀、來那度胺等[2]。
造血幹細胞動員方式分為3種方式,包括疾病特異性化療動員(圖2)、穩態動員及化療動員,目前淋巴瘤患者的動員主要採用前2種方式。1.疾病特異性化療+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動員:動員前的化療方案通常選擇之前有效的化療方案,如CHOP±R、DICE、大劑量甲氨蝶呤等,通常在化療後7~10 d開始應用G-CSF,推薦劑量為每天10 μg/kg;2.穩態動員:即單純G-CSF動員,劑量每天10 μg/kg,可有效避免一部分化療不良反應對動員採集效果的影響。一般在G-CSF 3d後開始監測外周血CD34+細胞絕對計數,外周血CD34+細胞絕對計數升高至10/μl以上時可考慮開始採集;若外周血CD34+細胞絕對計數

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auto-HSCT)是淋巴瘤治療中不可缺少的選項,也是復發難治淋巴瘤的重要組成部分[1]。隨著醫學的進步與發展,藥物和治療手段都在不斷地推陳出新,但auto-HSCT依然是淋巴瘤治療中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在現階段仍具有難以撼動的地位。此次《醫師報》特別邀請到北京大學腫瘤醫院張晨教授結合當前研究進展分享auto-HSCT的規範流程與注意要點,以期為臨床auto-HSCT提供參考。
嚴格評估適應人群,致力爭奪生存時間
Auto-HSCT可作為化療敏感患者的一線鞏固治療或挽救治療[2]。不同病理亞型及緩解狀態下,患者接受auto-HSCT後的獲益有所差異。在初治患者中,auto-HSCT主要作為鞏固治療,旨在延長患者的無進展生存期(PFS)或總生存期(OS),可考慮接受此類auto-HSCT患者包括套細胞淋巴瘤;以淋巴瘤國際預後指數(IPI)評分或年齡調整的淋巴瘤國際預後指數(aa-IPI)評分為中高危或高危的年輕瀰漫大B細胞淋巴瘤(圖1)[3];雙打擊淋巴瘤(DHL)或高級別B細胞淋巴瘤非特指型(HGBL-NOS);原發或繼發中樞神經系統侵襲性淋巴瘤;進展期原發縱膈大B細胞淋巴瘤;一線治療強度不足的高危伯基特淋巴瘤;多數侵襲性外周T細胞淋巴瘤;進展期的NK/T細胞淋巴瘤;淋巴母細胞淋巴瘤/白血病等[2]。

圖1 SWOG-9704研究中IPI評分為高危患者中ASCT組和對照組患者PFS差異
在復發難治患者中,auto-HSCT主要用於挽救治療有效的患者,旨在使患者獲得治癒可能,延長患者的PFS或OS。可考慮接受此類auto-HSCT的患者包括挽救治療敏感的復發難治經典霍奇金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的復發難治瀰漫大B細胞淋巴瘤;一線治療後的24月內出現疾病進展(POD24)且二線治療敏感或多線治療敏感的濾泡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的伴有大B細胞轉化的濾泡淋巴瘤/邊緣帶細胞淋巴瘤;一線未接受auto-HSCT且對挽救治療敏感的套細胞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的伯基特淋巴瘤;挽救治療敏感且不適宜接受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的淋巴母細胞淋巴瘤/白血病等[2]。
個體化評估患者情況,多學科會診降低移植風險
除了評估上述適應症,臨床進行auto-HSCT前還需對患者進行綜合評估,充分了解患者的一般情況,基礎疾病、既往化療方案及耐受性、幹細胞採集數量及方式等,同時需評估患者是否有潛在感染、出血風險[2]。
接受auto-HSCT的患者通常限定為年齡≤65歲且具有良好臟器功能者。對於年齡>65歲但臟器功能良好、既往化療耐受性好者,或年齡≤65歲但具有明確心臟、肝臟或腎臟等臟器基礎疾病者,均需充分評估auto-HSCT的風險,權衡auto-HSCT的風險與生存獲益後慎重選擇[2]。
多學科會診充分評估患者狀態可有效降低移植風險,目前此會診通常經有經驗的專科醫生進行評估,參加會診的專科醫生熟知整個幹細胞移植的過程及需要評估的問題,在評估結束後出具清晰完整的診斷報告。對於準備進倉做移植的患者,在進倉前對患者眼、口腔、耳鼻喉、肛周、婦科等進行專科評估,以排查潛在感染灶。對於既往接受過非清潔切口手術患者(如胃腸道、膽道、泌尿生殖道手術等,或開放性創傷,或有臨床感染或臟器穿孔的手術)需評估傷口癒合情況及術區遺留潛在感染灶可能,謹慎評估auto-HSCT風險及獲益。對於有胃腸道受累或近期存在消化道潰瘍或出血者,需完成胃腸道部位再次評估,以評估auto-HSCT期間出血風險等問題[2]。
精準把控動員及採集時機,規範後續幹細胞採集
在auto-HSCT過程中,把握動員及採集時機亦至關重要。對於初治患者,通常在化療4個週期病情緩解(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後考慮動員採集造血幹細胞。對於復發難治患者,先進行2個週期的挽救治療,如治療有效(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且骨髓未侵犯者,應儘早考慮動員並採集造血幹細胞。計劃移植的患者應儘量避免選擇損傷骨髓幹細胞的藥物,如氟達拉濱、苯達莫司汀、來那度胺等[2]。
造血幹細胞動員方式分為3種方式,包括疾病特異性化療動員(圖2)、穩態動員及化療動員,目前淋巴瘤患者的動員主要採用前2種方式。1.疾病特異性化療+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動員:動員前的化療方案通常選擇之前有效的化療方案,如CHOP±R、DICE、大劑量甲氨蝶呤等,通常在化療後7~10 d開始應用G-CSF,推薦劑量為每天10 μg/kg;2.穩態動員:即單純G-CSF動員,劑量每天10 μg/kg,可有效避免一部分化療不良反應對動員採集效果的影響。一般在G-CSF 3d後開始監測外周血CD34+細胞絕對計數,外周血CD34+細胞絕對計數升高至10/μl以上時可考慮開始採集;若外周血CD34+細胞絕對計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