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楊曉露 譚琪欣)從2024年1月1日起,深圳的專科護士可以根據醫療機構授權,按照市衛生健康部門公佈的目錄開具檢查申請單、治療申請單和外用類藥品。這意味著,深圳專科護士處方權終於落地。這一政策源於《深圳市專科護士培訓和管理辦法》。

2021年1月,四川省人民醫院護士給病人詳細介紹醫療費用情況。新華社圖
護士開處方有利於慢病管理
“護士可以開處方有利於慢性病的長期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護理服務。”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神經內科護士長馬曉靈表達了對該政策的期待,隨著慢性疾病人群的增加,開放護士處方權,可以為來護理門診和社群治療的患者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服務。
“在醫生人力資源緊缺的背景下,給護士處方權,讓護士做適宜的護理相關處方,能提高護理服務效能和質量。”南通大學公衛學院院長助理、衛生管理學系主任高月霞也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胡春蓮在調研中發現,近年來,大多數醫院已開設專科護理門診,由專科護士提供專科護理診療服務。但因缺乏相關法律和政策支援,護士不能開具能力範圍內的處方。她表示,這對專科護士的工作效率、職業認同,以及為病人提供服務的便利等方面均造成一定影響。
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黨委書記黎志宏曾呼籲,國家應給予政策和法律支援,為經規範培訓的開業護士(具有專業化技術和知識的護士)開放一定的處方權,將開業護士工作崗位納入醫療衛生機構設定標準並規範執業許可權。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質控護士長凌冬蘭等人曾發表過相關研究,他們對廣東廣州市三級甲等醫院工作3年以上的152名護士就護士處方權問題進行了線上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多數護士對護士處方權持積極態度。其中,81.58%的護士認為護士應擁有開具低危藥物的處方權。
2017年,安徽省醫改辦在《盤活優質護理資源,做實城市醫聯體試點工作方案(試行)》,明確提出:探索給予執業護士在高血壓、糖尿病以及傷口換藥等特定範圍內的“處方權”,在醫師的指導下開具處方。
事實上,目前已經有英國、美國、芬蘭、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都開放了護士處方權,並有法律法規來保障和規範護士處方。
護士的處方權也有嚴格的限制
儘管多數護士對這一政策表示支援和期待,但也有質疑聲音認為,部分護士學歷和醫療知識相較醫生差距甚遠,處方權下放會存在醫療隱患。
此次《辦法》中提到的可開具處方的護士只有專科護士,並非所有護士,而專科護士有嚴格的培訓和考核標準。“護士開具處方有必要、可推廣,能方便群眾在沒有醫生的機構快速獲得藥品服務。但是要在特定機構,特定範圍,有資格認證,並且結合網際網路醫生指導或經認證的智慧醫療來實施,以保證安全。”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書記羅力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凌冬蘭等人建議,護士處方權的申請資格應具備10 年以上護齡、主管護師職稱以上和全日制本科以上,在實施的初始階段可以協議或補充處方的形式;先在專科護士中試行並逐步推廣。
馬曉靈也表示,應該制定相應的專科護士的執業管理規定,要具有高學歷(研究生以上)的護士才可以開具處方,還要加強職業培訓,保證患者安全。
“要出臺護士處方指南和護理臨床路徑,加強培訓指導,規範護士處方行為。還要分層管理和准入,給不同職稱的護士開設不同的護理處方許可權。”高月霞建議。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楊曉露 譚琪欣)從2024年1月1日起,深圳的專科護士可以根據醫療機構授權,按照市衛生健康部門公佈的目錄開具檢查申請單、治療申請單和外用類藥品。這意味著,深圳專科護士處方權終於落地。這一政策源於《深圳市專科護士培訓和管理辦法》。

2021年1月,四川省人民醫院護士給病人詳細介紹醫療費用情況。新華社圖
護士開處方有利於慢病管理
“護士可以開處方有利於慢性病的長期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護理服務。”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神經內科護士長馬曉靈表達了對該政策的期待,隨著慢性疾病人群的增加,開放護士處方權,可以為來護理門診和社群治療的患者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服務。
“在醫生人力資源緊缺的背景下,給護士處方權,讓護士做適宜的護理相關處方,能提高護理服務效能和質量。”南通大學公衛學院院長助理、衛生管理學系主任高月霞也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胡春蓮在調研中發現,近年來,大多數醫院已開設專科護理門診,由專科護士提供專科護理診療服務。但因缺乏相關法律和政策支援,護士不能開具能力範圍內的處方。她表示,這對專科護士的工作效率、職業認同,以及為病人提供服務的便利等方面均造成一定影響。
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黨委書記黎志宏曾呼籲,國家應給予政策和法律支援,為經規範培訓的開業護士(具有專業化技術和知識的護士)開放一定的處方權,將開業護士工作崗位納入醫療衛生機構設定標準並規範執業許可權。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質控護士長凌冬蘭等人曾發表過相關研究,他們對廣東廣州市三級甲等醫院工作3年以上的152名護士就護士處方權問題進行了線上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多數護士對護士處方權持積極態度。其中,81.58%的護士認為護士應擁有開具低危藥物的處方權。
2017年,安徽省醫改辦在《盤活優質護理資源,做實城市醫聯體試點工作方案(試行)》,明確提出:探索給予執業護士在高血壓、糖尿病以及傷口換藥等特定範圍內的“處方權”,在醫師的指導下開具處方。
事實上,目前已經有英國、美國、芬蘭、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都開放了護士處方權,並有法律法規來保障和規範護士處方。
護士的處方權也有嚴格的限制
儘管多數護士對這一政策表示支援和期待,但也有質疑聲音認為,部分護士學歷和醫療知識相較醫生差距甚遠,處方權下放會存在醫療隱患。
此次《辦法》中提到的可開具處方的護士只有專科護士,並非所有護士,而專科護士有嚴格的培訓和考核標準。“護士開具處方有必要、可推廣,能方便群眾在沒有醫生的機構快速獲得藥品服務。但是要在特定機構,特定範圍,有資格認證,並且結合網際網路醫生指導或經認證的智慧醫療來實施,以保證安全。”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書記羅力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凌冬蘭等人建議,護士處方權的申請資格應具備10 年以上護齡、主管護師職稱以上和全日制本科以上,在實施的初始階段可以協議或補充處方的形式;先在專科護士中試行並逐步推廣。
馬曉靈也表示,應該制定相應的專科護士的執業管理規定,要具有高學歷(研究生以上)的護士才可以開具處方,還要加強職業培訓,保證患者安全。
“要出臺護士處方指南和護理臨床路徑,加強培訓指導,規範護士處方行為。還要分層管理和准入,給不同職稱的護士開設不同的護理處方許可權。”高月霞建議。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楊曉露 譚琪欣)從2024年1月1日起,深圳的專科護士可以根據醫療機構授權,按照市衛生健康部門公佈的目錄開具檢查申請單、治療申請單和外用類藥品。這意味著,深圳專科護士處方權終於落地。這一政策源於《深圳市專科護士培訓和管理辦法》。

2021年1月,四川省人民醫院護士給病人詳細介紹醫療費用情況。新華社圖
護士開處方有利於慢病管理
“護士可以開處方有利於慢性病的長期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護理服務。”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神經內科護士長馬曉靈表達了對該政策的期待,隨著慢性疾病人群的增加,開放護士處方權,可以為來護理門診和社群治療的患者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服務。
“在醫生人力資源緊缺的背景下,給護士處方權,讓護士做適宜的護理相關處方,能提高護理服務效能和質量。”南通大學公衛學院院長助理、衛生管理學系主任高月霞也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胡春蓮在調研中發現,近年來,大多數醫院已開設專科護理門診,由專科護士提供專科護理診療服務。但因缺乏相關法律和政策支援,護士不能開具能力範圍內的處方。她表示,這對專科護士的工作效率、職業認同,以及為病人提供服務的便利等方面均造成一定影響。
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黨委書記黎志宏曾呼籲,國家應給予政策和法律支援,為經規範培訓的開業護士(具有專業化技術和知識的護士)開放一定的處方權,將開業護士工作崗位納入醫療衛生機構設定標準並規範執業許可權。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質控護士長凌冬蘭等人曾發表過相關研究,他們對廣東廣州市三級甲等醫院工作3年以上的152名護士就護士處方權問題進行了線上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多數護士對護士處方權持積極態度。其中,81.58%的護士認為護士應擁有開具低危藥物的處方權。
2017年,安徽省醫改辦在《盤活優質護理資源,做實城市醫聯體試點工作方案(試行)》,明確提出:探索給予執業護士在高血壓、糖尿病以及傷口換藥等特定範圍內的“處方權”,在醫師的指導下開具處方。
事實上,目前已經有英國、美國、芬蘭、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都開放了護士處方權,並有法律法規來保障和規範護士處方。
護士的處方權也有嚴格的限制
儘管多數護士對這一政策表示支援和期待,但也有質疑聲音認為,部分護士學歷和醫療知識相較醫生差距甚遠,處方權下放會存在醫療隱患。
此次《辦法》中提到的可開具處方的護士只有專科護士,並非所有護士,而專科護士有嚴格的培訓和考核標準。“護士開具處方有必要、可推廣,能方便群眾在沒有醫生的機構快速獲得藥品服務。但是要在特定機構,特定範圍,有資格認證,並且結合網際網路醫生指導或經認證的智慧醫療來實施,以保證安全。”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書記羅力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凌冬蘭等人建議,護士處方權的申請資格應具備10 年以上護齡、主管護師職稱以上和全日制本科以上,在實施的初始階段可以協議或補充處方的形式;先在專科護士中試行並逐步推廣。
馬曉靈也表示,應該制定相應的專科護士的執業管理規定,要具有高學歷(研究生以上)的護士才可以開具處方,還要加強職業培訓,保證患者安全。
“要出臺護士處方指南和護理臨床路徑,加強培訓指導,規範護士處方行為。還要分層管理和准入,給不同職稱的護士開設不同的護理處方許可權。”高月霞建議。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楊曉露 譚琪欣)從2024年1月1日起,深圳的專科護士可以根據醫療機構授權,按照市衛生健康部門公佈的目錄開具檢查申請單、治療申請單和外用類藥品。這意味著,深圳專科護士處方權終於落地。這一政策源於《深圳市專科護士培訓和管理辦法》。

2021年1月,四川省人民醫院護士給病人詳細介紹醫療費用情況。新華社圖
護士開處方有利於慢病管理
“護士可以開處方有利於慢性病的長期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護理服務。”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神經內科護士長馬曉靈表達了對該政策的期待,隨著慢性疾病人群的增加,開放護士處方權,可以為來護理門診和社群治療的患者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服務。
“在醫生人力資源緊缺的背景下,給護士處方權,讓護士做適宜的護理相關處方,能提高護理服務效能和質量。”南通大學公衛學院院長助理、衛生管理學系主任高月霞也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胡春蓮在調研中發現,近年來,大多數醫院已開設專科護理門診,由專科護士提供專科護理診療服務。但因缺乏相關法律和政策支援,護士不能開具能力範圍內的處方。她表示,這對專科護士的工作效率、職業認同,以及為病人提供服務的便利等方面均造成一定影響。
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黨委書記黎志宏曾呼籲,國家應給予政策和法律支援,為經規範培訓的開業護士(具有專業化技術和知識的護士)開放一定的處方權,將開業護士工作崗位納入醫療衛生機構設定標準並規範執業許可權。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質控護士長凌冬蘭等人曾發表過相關研究,他們對廣東廣州市三級甲等醫院工作3年以上的152名護士就護士處方權問題進行了線上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多數護士對護士處方權持積極態度。其中,81.58%的護士認為護士應擁有開具低危藥物的處方權。
2017年,安徽省醫改辦在《盤活優質護理資源,做實城市醫聯體試點工作方案(試行)》,明確提出:探索給予執業護士在高血壓、糖尿病以及傷口換藥等特定範圍內的“處方權”,在醫師的指導下開具處方。
事實上,目前已經有英國、美國、芬蘭、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都開放了護士處方權,並有法律法規來保障和規範護士處方。
護士的處方權也有嚴格的限制
儘管多數護士對這一政策表示支援和期待,但也有質疑聲音認為,部分護士學歷和醫療知識相較醫生差距甚遠,處方權下放會存在醫療隱患。
此次《辦法》中提到的可開具處方的護士只有專科護士,並非所有護士,而專科護士有嚴格的培訓和考核標準。“護士開具處方有必要、可推廣,能方便群眾在沒有醫生的機構快速獲得藥品服務。但是要在特定機構,特定範圍,有資格認證,並且結合網際網路醫生指導或經認證的智慧醫療來實施,以保證安全。”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書記羅力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凌冬蘭等人建議,護士處方權的申請資格應具備10 年以上護齡、主管護師職稱以上和全日制本科以上,在實施的初始階段可以協議或補充處方的形式;先在專科護士中試行並逐步推廣。
馬曉靈也表示,應該制定相應的專科護士的執業管理規定,要具有高學歷(研究生以上)的護士才可以開具處方,還要加強職業培訓,保證患者安全。
“要出臺護士處方指南和護理臨床路徑,加強培訓指導,規範護士處方行為。還要分層管理和准入,給不同職稱的護士開設不同的護理處方許可權。”高月霞建議。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楊曉露 譚琪欣)從2024年1月1日起,深圳的專科護士可以根據醫療機構授權,按照市衛生健康部門公佈的目錄開具檢查申請單、治療申請單和外用類藥品。這意味著,深圳專科護士處方權終於落地。這一政策源於《深圳市專科護士培訓和管理辦法》。

2021年1月,四川省人民醫院護士給病人詳細介紹醫療費用情況。新華社圖
護士開處方有利於慢病管理
“護士可以開處方有利於慢性病的長期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護理服務。”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神經內科護士長馬曉靈表達了對該政策的期待,隨著慢性疾病人群的增加,開放護士處方權,可以為來護理門診和社群治療的患者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服務。
“在醫生人力資源緊缺的背景下,給護士處方權,讓護士做適宜的護理相關處方,能提高護理服務效能和質量。”南通大學公衛學院院長助理、衛生管理學系主任高月霞也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胡春蓮在調研中發現,近年來,大多數醫院已開設專科護理門診,由專科護士提供專科護理診療服務。但因缺乏相關法律和政策支援,護士不能開具能力範圍內的處方。她表示,這對專科護士的工作效率、職業認同,以及為病人提供服務的便利等方面均造成一定影響。
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黨委書記黎志宏曾呼籲,國家應給予政策和法律支援,為經規範培訓的開業護士(具有專業化技術和知識的護士)開放一定的處方權,將開業護士工作崗位納入醫療衛生機構設定標準並規範執業許可權。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質控護士長凌冬蘭等人曾發表過相關研究,他們對廣東廣州市三級甲等醫院工作3年以上的152名護士就護士處方權問題進行了線上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多數護士對護士處方權持積極態度。其中,81.58%的護士認為護士應擁有開具低危藥物的處方權。
2017年,安徽省醫改辦在《盤活優質護理資源,做實城市醫聯體試點工作方案(試行)》,明確提出:探索給予執業護士在高血壓、糖尿病以及傷口換藥等特定範圍內的“處方權”,在醫師的指導下開具處方。
事實上,目前已經有英國、美國、芬蘭、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都開放了護士處方權,並有法律法規來保障和規範護士處方。
護士的處方權也有嚴格的限制
儘管多數護士對這一政策表示支援和期待,但也有質疑聲音認為,部分護士學歷和醫療知識相較醫生差距甚遠,處方權下放會存在醫療隱患。
此次《辦法》中提到的可開具處方的護士只有專科護士,並非所有護士,而專科護士有嚴格的培訓和考核標準。“護士開具處方有必要、可推廣,能方便群眾在沒有醫生的機構快速獲得藥品服務。但是要在特定機構,特定範圍,有資格認證,並且結合網際網路醫生指導或經認證的智慧醫療來實施,以保證安全。”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書記羅力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凌冬蘭等人建議,護士處方權的申請資格應具備10 年以上護齡、主管護師職稱以上和全日制本科以上,在實施的初始階段可以協議或補充處方的形式;先在專科護士中試行並逐步推廣。
馬曉靈也表示,應該制定相應的專科護士的執業管理規定,要具有高學歷(研究生以上)的護士才可以開具處方,還要加強職業培訓,保證患者安全。
“要出臺護士處方指南和護理臨床路徑,加強培訓指導,規範護士處方行為。還要分層管理和准入,給不同職稱的護士開設不同的護理處方許可權。”高月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