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懿緣何忌憚夏侯氏?他們曾見證曹魏政權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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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懿緣何忌憚夏侯氏?他們曾見證曹魏政權興衰!

來源:浮光月影 釋出時間:2023-09-15 10:01

  導讀:漢末三國,曹氏、夏侯氏兩家關係密切,夏侯氏諸將及其後人均堪稱曹氏心腹,亦共同見證了曹魏政權的興衰。

  小說《三國演義》中,司馬懿既誅曹爽後,猛然發現曹爽親族夏侯玄尚領重兵守備雍州等處,擔心夏侯玄起兵發難,於是急調夏侯玄回京。而夏侯玄之叔夏侯霸聞訊即起兵造反,被心向司馬氏的郭淮、陳泰鎮壓後,夏侯霸尋思無計,便隻身入川投奔蜀漢。

  夏侯霸在小說中的形象大抵繼承了夏侯氏諸將的勇武之風。關於夏侯霸奔蜀的情節,小說僅簡單進行了敘述,而歷史上則記載更加詳細。據《魏略》記載[1],司馬懿誅曹爽後,由於夏侯玄是曹爽的表弟,又時任曹魏徵西將軍,握有重兵,司馬懿旋即徵調夏侯玄回京。

  作為夏侯玄之叔(筆者按:夏侯霸為夏侯淵之子,夏侯玄為夏侯尚之子,而夏侯尚是為夏侯淵從子,故夏侯霸在輩分上是夏侯玄之叔)的夏侯霸擔心受到牽連,加之接替夏侯玄徵西將軍職位的郭淮亦心向司馬氏且此前與夏侯霸不和,這些因素都導致了夏侯霸內心不安,進而萌生棄魏奔蜀的想法。此外,據《魏氏春秋》記載[2],夏侯霸曾邀夏侯玄一同奔蜀,但夏侯玄不願投奔敵國,一口回絕。

  夏侯霸奔蜀後,按律,夏侯霸叛,親屬應入族刑,但曹魏朝廷對夏侯霸之子卻採取了“議功”的處置方式,以夏侯淵舊勳赦免夏侯霸之子的死罪,徙樂浪郡[3]。所謂“議功”,屬於“八議”之一,“八議”源於《周禮》中的“八辟”,其意為“若親貴犯罪,大者必議,小者必赦”,即法典規定的八類犯人在犯罪時必須交由皇帝親自裁決和依據法典應減輕處罰的特權制度。“八議”入律是曹魏律法的一項重要舉措。夏侯淵曾於正始四年(公元243年)以功配享曹魏廟庭,故其孫可因其祖之舊勳“議功”得以免死。

  所謂“八議”實際上是官僚貴族的特權和豁免制度,但就夏侯氏家族的成員而言,也有適用“議功”之例和不適用“議功”兩種不同的情形。適用“議功”之例即上述夏侯霸之子因其祖夏侯淵舊勳得以免死,而不適用“議功”之例即上述的夏侯霸之侄夏侯玄卻未能因其父夏侯尚舊勳得以免死。

  夏侯玄在小說中的形象較為模糊,主要表現即在小說第一百零九回與中書令李豐,光祿大夫張緝共謀剿除一手遮天的司馬師,但由於機謀洩露,夏侯玄等被司馬師腰斬於市並誅滅三族。歷史上,夏侯玄的形象較之於小說更為豐滿,記載也較其叔夏侯霸更為詳備。

  不同於夏侯氏一貫的武人形象,夏侯玄頗有名士的風範,在當時的名士中亦享有極高的名望。司馬懿誅曹爽後,夏侯玄被司馬氏徵為大鴻臚,從雍涼前線被調回京師,失去兵權。回到京師後,夏侯玄“不交人事,不蓄華妍”,但即便如此,其還是捲入了反對司馬氏的活動。

  司馬懿死後,中領軍許允曾對夏侯玄說:“現在沒有什麼可以憂慮的了!”夏侯玄卻嘆息道:“司馬懿在世時尚能以世代交情(夏侯玄之妹夏侯徽為司馬懿長子司馬師第一任妻子)善待我,而司馬師、司馬昭卻是不能容忍我的。”[4]嘉平六年(公元254年),中書令李豐和皇后之父光祿大夫張緝在朝堂上醞釀反對司馬師的活動,打算謀廢司馬師,以夏侯玄為大將軍,不料機謀洩露,李豐被殺,夏侯玄被廷尉收捕治罪。

  根據《世語》記載,夏侯玄入獄後,不承認自己有罪,不肯寫下罪辭,至於如何定案,夏侯玄讓時任廷尉的鐘毓自己書寫。而鍾毓深知司馬師欲置夏侯玄於死地,作了誣辭,自愧於心,不免涕泣[5](筆者按:與小說描述略有不同,歷史上夏侯玄更像是捲入反對司馬師的活動中而非積極主動參與到反對司馬師的活動中)。最終,夏侯玄被罪以大逆無道,誅滅三族,其餘親屬徙樂浪郡。該案中,夏侯玄卻未能得以議父夏侯尚之功(夏侯尚亦曾於正始四年以功配享曹魏廟庭)而免死。史載,夏侯玄臨刑前“顏色不變,舉動自若,時年四十六”,而後世以夏侯尚從孫嗣後[6],可證實夏侯尚一支皆已滅門。

  夏侯霸、夏侯玄均屬於夏侯氏在三國後期的優秀人才,但最終結局卻是夏侯霸逃亡、夏侯玄被誅,不免令人唏噓。而同為夏侯氏後人,在“議功”的適用上卻出現了截然相反的兩個例子,前後差別,大抵也是因為具體環境不同。前者,司馬氏誅滅曹爽,出於鞏固既得利益和收買人心考慮,故對夏侯霸之子適用“議功”得免死罪。至司馬師掌權,曹氏的力量已經完全處於劣勢,對於夏侯玄這樣頗有影響力的人物,司馬氏正欲除之而後快,故對夏侯玄自然不適用“議功”。這也大抵反映了“八議”這類特權的不確定性,以當今的視角看來,這樣的制度亦有違律法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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