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入職兩天因飯量太大被辭退,法院判決:支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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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入職兩天因飯量太大被辭退,法院判決:支援公司

來源:掌握長白山 釋出時間:2023-06-09 09:41

  【導讀】深圳一員工入職兩天,就被用人單位解僱,辭退理由竟是“吃員工餐飯量大”?隨後,該員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日工資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但法院駁回了他的訴求。

  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快,國民的生活水平也越來越高,但隨之而來的是人口大幅增長導致勞動市場飽和,很多人出現就業困難的問題,想要找到一個理想合適的工作,必須要有遠超他人的能力學識,不然只能四處奔波,“碰運氣”。

  而由於大環境的影響,不少公司都開始縮減人員編制,精簡架構,辭退一些邊緣人士,不過大多有會走合法合規的流程,並且補償這些員工一定的金額,但在廣東深圳,一名男子剛入職兩天就因“奇葩”理由被公司辭退,一時之間吸引了民眾民關注的目光。

  原來,該男子入職的是一家餐廳,崗位是負責湘菜的處理,入職後他也沒有與公司方面簽訂相應的勞務合同,公司也沒有給他交付五險一金,沒想到僅僅過了一天,公司就被單位以“吃員工餐飯量大”為由解僱。

  這樣他很難以接受,如果不想要他,可以在面試時就拒絕他的加入,又何必現在找這種理由來敷衍他,氣憤不過下,這位男子找上了相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方支付他兩天的工資,並且賠償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金。

  他本以為申請仲裁肯定可以獲勝,自己完全佔理,但讓他沒想到的事,仲裁之支援飯店賠付兩天的工資,駁回了賠付解除勞動合同違約金的要求。

  該男子不服仲裁結果,選擇向區法院起訴,他在起訴過程中展示了與飯店負責人的微信聊天記錄,從業健康證明等相關資訊,想要以此證明他與餐廳之間的勞動關係,但法院的判決結果同樣駁回了他的要求。

  不少網友表示,以“飯量大”為由開除對方,確實違反了相關的條例規定,為什麼法院和仲裁會駁回男子的要求呢?

  其實,該男子已經屬於“慣犯”,經過法院工作人員的調查表明,在過去的三年時間裡,該男子曾涉及旅客十幾起勞動糾紛案件。

  每次都是“碰瓷”用人單位,目的很明顯,就是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以及雙倍工資差額等等。這種“勞動碰瓷”的行為肯定要遏制,並加以教訓,至此我們才完全明白了勞動仲裁和法院如此判決的緣由,不少人開始指責該男子的行為。

  其實這樣的情況在社會上時有發生,已經成為個別人的“發財之路”,用各種各樣的理由與公司產生糾紛,讓公司辭退他們,然後再以此為藉口向用人單位索賠,部分企業會抱著“大事化小”的態度,選擇妥協,畢竟時間成本很高,而且糾紛很難理清。

  這樣的心理愈發助長了他們的“囂張氣焰”,讓他們更加心安理得的“碰瓷”別人,但沒想到這次遇到了“鐵板”,對方不計成本的堅決態度,讓他的小把戲落空,勞動仲裁和法院同樣支援用人單位,駁回了他的請求。

  法律條文的出臺和施行是為了保護我們自身的權益不受他人的侵害,而想要“鑽空子”牟利的人,最終都會被爭議制裁,希望大家以此為戒,誠信才是根本。

  誠實信用原則是我國公民從事民事活動和進行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劉某透過“勞動碰瓷”的方式請求賠償金,違反了民事主體應當遵循的誠實信用原則,法院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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