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女子讓狗狗用“公共餐具”吃飯引發熱議,女子:它是我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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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一女子讓狗狗用“公共餐具”吃飯引發熱議,女子:它是我兒子

來源:通通保險 釋出時間:2023-05-31 09:50

  【導讀】有些人在工作之餘,就喜歡養個寵物來陪伴自己。甚至有些人對寵物的痴迷程度,達到了讓人難以理解的地步,在他們的心裡,寵物不再是寵物,而是他們的女兒或者兒子。因此,網路上曾出現了一句很諷刺的話,“以前的人給兒子取名叫狗子,現在的狗子叫兒子…”但這些都只是個人愛好,外人也不好說什麼,可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誤以為別人跟自己一樣,都會對寵物愛不釋手,如果引發爭議,又讓別人來承擔不好的後果。

  近日,廣東深圳,有一名網友外出用餐,途經一家餐廳時,準備想要進去用餐,結果卻看到了不堪的一幕。事件是這樣的,當事人小陳,走到一家砂鍋粥店門口,心想自己也沒有什麼胃口,隨便吃一點東西也好。沒想到透過窗戶一看,發現有一名女子坐著玩手機,她的狗狗卻用公共餐具用餐,瞬間就沒有食慾了,也就沒有再去到店裡吃東西。小陳將拍到的一切髮網上,引發了大量社會網友熱議,有網友說現在的狗都那麼高階了嗎?居然可以達到跟人共用餐具的地步了。

  隨著影片在網路上不斷髮酵,商家也注意到了此事,並且對此事做出了回應,說當時沒有看到,如果看到了我們一定會管的。另外,商家還表示這關係到我們店鋪的聲譽,我們也很反感這種情況,狗狗用過的餐具,後來已經丟了,以後一定會加強管理。所謂世間之事,無獨有偶,商家的回饋應影片, 又被女生刷到,沒想到她又在下方解釋,說狗狗很衛生,也有打過疫苗,它是我兒子。

  本來風波已經有所停息,結果被女生這麼一插嘴,又引來網友怒懟,說那是你的兒子不是別人的兒子,你這樣做有沒考慮別人的感受?但回過頭來一想,小仙女有這樣的腦回路也不奇怪,她對社會認知也相對淺薄,總覺得自己無所謂,別人也不該對此有意見。其實類似於這樣的想法,無疑是相當自私的,寵物只能算個人愛好,不代表所有人都喜歡,你可以養,但需要在不影響別人生活的前提之下。

  近幾年以來,網路上頻頻爆出有人遛狗不牽繩,或者衝撞孩子老人,狗主人還一臉無所謂的,真正演繹了什麼叫做狗仗人勢?常人碰到這樣的人,如果沒有受到什麼損失,也不屑與之爭執,但也有不少正義之士,譴責他們這種行為,最終大家都鬧得不歡而散。

  如同上述女子一樣,如果她在家裡用碗筷餵狗,相信別人會說什麼,但她用商家的餐具這樣做,別說商家受不了了,就連顧客都會覺得噁心。養寵物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但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外出牽繩,把狗帶到公共區,就有可能會引發矛盾,帶來難以預估的後果。

  因寵物而引發的爭端,在生活中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有些狗主人比較自私狹隘,明明自己做錯了,但他們沒理也要爭三分,覺得別人沒有包容心。殊不知人與人的思維不同,興趣愛好也不同,你喜歡的東西別人未必會喜歡,為了能夠相安無事,出門在外還是要收斂一點。

  在本次事件中,從法律角度講,這位女顧客和該飯店都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首先是女顧客,飯店的公共餐具是為人在用餐時提供的,而並非給寵物提供的,女顧客在未經允許之下就讓狗狗食用餐具內的剩飯,導致餐具無法再次使用,屬於毀壞飯店的物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嚴格意義上來說,對於女顧客肆意毀壞餐具的行為,應當作出拘留並罰款的處罰。但是女顧客僅毀壞了一套餐具,如果飯店報警的話大機率會調解處理。女顧客應當將其狗狗用過的餐具買走,取得飯店的諒解,不會被拘留、罰款。

  其次是飯店,依據《食品安全保護法》第114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責任約談情況和整改情況應當納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換而言之,如果類似女顧客讓狗狗用餐具吃飯的事情是偶發還好,飯店在後續做好措施整改即可。但是,如果飯店頻發這種行為,再以沒有看到為由搪塞就說不過去了,因為狗狗使用餐具是一種食品安全隱患行為,飯店不採取措施杜絕這種現象的話,勢必會被有關部門約談整改的。最後,希望經此一事,愛狗人士應當約束好自己的寵物,避免作出不當的行為;飯店也要做好措施杜絕這種現象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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