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鑫哽咽:最不能接受說我把江歌當“人肉盾牌”,已被逼到無路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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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哽咽:最不能接受說我把江歌當“人肉盾牌”,已被逼到無路可退

來源:蟲二 釋出時間:2022-02-18 09:30

  【導讀】近日,江歌母親訴劉鑫案(現名:劉某曦)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據報道:經過近四小時的審理,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對此,江歌母親江秋蓮稱:相信法院會做出公正裁判。庭審現場,劉鑫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最不能接受說我把江歌當‘人肉盾牌’”】

  2月16日,據百姓關注影片報道,劉鑫接受採訪時稱江母提出的證據十分荒誕,都是自己不能接受的,“最不能接受的一條是說我將江歌推出來做人肉盾牌”,這一點是我最最最不能接受的”。

  說到這,劉鑫哽咽稱“我覺得就算江歌在天有靈也不會這麼說,就看我們兩個的聊天記錄,哪怕你不瞭解我們,我們相互之間是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的。”

  劉鑫稱此次二審讓她無法理解的是自己的證人不能上場為她作證,但她會透過其它渠道讓證人把所有證詞表達出來。

  她表示以前自己太懦弱,“她(江母)已經把我逼到無路可退了,我覺得不能再退讓了,不管她怎麼責難我,我只要把真相說出來就可以了。”

  【“那時我也不知道江歌是怎麼死的”】

  劉鑫表示,案發後迴避江母是遵守日本警方約定,她說“我不是目擊證人,我只是一個證人,我並沒有看到案發現場的樣子。”“她一直在逼問我,我也不知道她想要的真相是什麼。”

  劉鑫稱江歌去世對她打擊很大,再加上每天接受警方詢問,一度接近崩潰。“我也不知道江歌是怎麼死的,那個時候警察也沒有告訴我,因為那個時候所有證人證詞都沒有記錄完整,我也不知道。再加上江歌不在了對我打擊也很大很大,真的很痛苦,也沒有精力去跟她這樣糾纏。”

  劉鑫稱自己當時確實也說了一些言語比較激烈的話,比如說“你再逼我,我就不作證之類的”,“但其實這不是我的本意”。

  江歌母親江秋蓮二審後發文:劉鑫做的罄竹難書的事,這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我內心沒有為女兒赴湯蹈火的愛,我早已被劉鑫逼死!

  據報道,二審焦點爭議仍在於“是否鎖門”,青島城陽區法院認為,劉鑫在面臨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之時,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家門外而被殺害。

  劉鑫方則予以否認,認為“證據明顯不足,認定事實嚴重錯誤。”

  劉鑫在開庭前承認曾給江歌媽媽發過“闔家歡樂”的資訊,“至於傳送刺激的‘闔家歡樂’,這個確實是我發的,判決之後,我是覺得這個事情過去很長時間了,希望她能夠走出來,就不要總是陷在這種悲傷的情緒裡面,對她的身體也不好,精神也不好。於是想借著過年這個節日,給她發一條簡訊,希望她能這樣,真的是快樂一點,才會發了這個訊息,但是用詞不當考慮欠周,這個我也認。”

  據人民日報報道,審判長表示,江秋蓮與劉某曦因江歌死亡原因等產生爭議,劉某曦在節日期間有意向江秋蓮傳送“闔家團圓新年快樂”等資訊,並透過網路方式發表刺激性言語。劉某曦進一步傷害了江秋蓮的情感,依法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據悉,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被告劉某曦(曾用名:劉鑫)賠償69.6萬元。1月24日,江歌案當事人劉暖曦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訴。

  劉鑫在二審庭審前表示,“我沒有退路了,我現在已經站出來伸冤了,如果法律再對我進行一次確認,那我就只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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