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孫燕姿”火遍全網!孫燕姿發文回應:做自己,已然足夠

首頁 > 娛樂

“AI孫燕姿”火遍全網!孫燕姿發文回應:做自己,已然足夠

來源:江蘇莫愁雜誌社 釋出時間:2023-05-26 09:01

  【導讀】5月22日晚,歌手孫燕姿更新動態,談及近日引發爭議的“頂流AI歌手孫燕姿”。她笑說粉絲們已經接受她就是“冷門”歌手,而AI卻成為了目前的頂流。

  “我想說的是,你跟一個每幾分鐘就推出一張新專輯的人還有什麼好爭的。人類無法超越它已指日可待。”“你並不特別,你已經是可預測的,而且不幸你也是可定製的。”“在這無邊無際的存在之海中,凡事皆有可能,凡事皆無所謂,我認為思想純淨、做自己,已然足夠。”

  孫燕姿:做自己,已然足夠

  以下為孫燕姿回應全文:

  當我正在為自己日漸凸起的肚子和孩子們的日常瑣事感到絕望時,Al孫燕姿粉墨登場,於是我不禁想寫點什麼。

  我的粉絲們已正式改換門庭,接受我就是一名冷門歌手的事實,而我的AI角色成為了目前的頂流。我想說的是,你跟一個每幾分鐘就推出一張新專輯的人還有什麼好爭的。

  無論是ChatGPT還是Al或者你想叫它什麼名字,這個“東西”現在能夠透過處理海量的資訊,同時以最連貫的方式拼接組合手頭的任務,來模仿或創造出獨特而複雜的內容。等一下,人類不就是這樣做的嗎?之前我們一直堅信,思想或觀點的形成是機器無法複製的任務,這超出了它們的能力範圍,但現在它卻赫然聳現並將威脅到成千上萬個由人類創造的工作,比如法律醫學會計等行業,以及目前我們正在談論的,唱歌。

  你可能會反對,說我還是能分辨出區別的,它沒有情緒,沒有音調和呼吸(或任何你能想到的術語)的變化。很抱歉,我懷疑這只是一個非常短期內的回應。

  諷刺的是,人類無法超越它已指日可待。沒有人可以接觸到如此大量的資訊並做出恰當的抉擇或犯下恰當的錯誤(OK,也許我領先一步了)。這種新技術將能夠大量炮製每個人所需的一切。無論你多麼小眾、多麼反常或者精神多麼錯亂,都可能有專門為你建立的獨特內容。你並不特別,你已經是可預測的,而且不幸你也是可定製的。

  此刻,我覺得自己就像一個在吃爆米花、坐在電影院最好的位置上的人。(順便說一句:當前情況下,很可能沒有任何技術能預測出作為我本人是什麼感受,直到這篇文章出現在網路上)。就像在看那部改變了我們很多人生活的電影《瞬息全宇宙》,只不過在這種情況下,我不認為愛的理念可以挽救局面。

  在這無邊無際的存在之海中,凡事皆有可能,凡事皆無所謂,我認為思想純淨、做自己,已然足夠。

  就寫到這裡,祝你一切順利。

  每天數十首“新作”面世!一夜之間,“AI孫燕姿”火遍全網

  2023年最火爆華語歌手是誰?不是周杰倫,也不是孫燕姿,而是“AI孫燕姿”。

  近期,在各大影片平臺上,“冷門歌手孫燕姿”靠著各種各樣的AI“分身”翻唱不同曲風的歌曲,營業時長感人,作品出圈火爆。從流行、到搖滾、再到“魔性”,沒有AI孫燕姿駕馭不了的曲風。

  近兩個月,藉由AI分身,陳奕迅、周杰倫、披頭士等知名歌手及樂隊紛紛在B站“復出”並發表“新歌”。周杰倫唱日語歌、鄧麗君演唱《反方向的鐘》......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在AI歌手這裡都能實現。

  其中,孫燕姿因其獨具辨識度的音色與唱腔,成為AI寵兒,每天都有十數首“新作”面世。

  有人調侃,“孫燕姿不營業,粉絲便替她營業。”於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一直很安靜》《歲月神偷》《紅豆》,以及《好漢歌》《火紅的薩日朗》等歌曲都在AI孫燕姿的演繹下有了別樣的色彩。

  AI孫燕姿翻唱走紅B站圖片

  據瞭解,在B站與“AI孫燕姿”相關的影片已有上千條,翻唱的《發如雪》播放量已達122萬,《下雨天》達116萬,《半島鐵盒》《愛在西元前》等播放量也超過60萬,還有其他翻唱歌曲也都有著可觀的播放量。

  網友評價:本人未曾開口,輕而易舉地“佔據”華語樂壇半壁江山。與此相關,“AI出來後第一個失業的是孫燕姿”的話題也被推上微博熱搜榜。

  按照目前的技術,歌手的唱腔、技巧和風格還很難完全模仿,但音色已經基本能1:1複製了。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AI孫燕姿用的核心技術主要來自於一個叫做So-vits的開源專案

  目前,這個專案已經迭代到了4.0版本。相較於以往VITS、soft-vc、VISinger2等專案,So-vits的使用大大簡化,僅憑數段音訊,就可用一個生成模型來合成目標音色的音訊,訓練出使用者想要的聲學模型。這個模型可以保留音高和音調,也可以用不同的語言來翻唱。

  侵權爭議一直存在

  圍繞“AI克隆”是否涉及侵權,爭議一直存在。

  AI玩家們認為訓練AI僅為娛樂而非商用,並未損害歌手們的權益。但版權方認定使用未經授權的歌手或作品的資料集來訓練AI是一種侵權行為。

  曾就職於多家音樂媒體平臺版權部的李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在未獲得歌手授權下,AI對歌手聲音的模擬甚至公開展示,應屬於對歌手錶演者權的侵權行為。”也有人指出,“在鼓勵AI創作的語境裡,所有試圖繞過版權談創新都是耍流氓。”

  鑑於此,在海外包括環球音樂在內的版權方紛紛向Spotify和Applemusic等流媒體平臺施壓,要求下架AI克隆歌曲。在環球唱片執行副總裁邁克爾·納什(MichaelNash)看來,人工智慧音樂正在“稀釋”市場,使原創作品更難找到,並侵犯了藝術家獲得作品報酬的合法權利。

  3月16日,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聯合美國獨立音樂協會、美國音樂家聯合會、美國出版商協會、國際唱片業協會等30餘個社會團體組建了一個廣泛的音樂人和藝術家聯盟,共同發起了“人類藝術運動”,以保證AI不會取代或“侵蝕”人類文化和藝術。

  AI翻唱的背後暗藏法律風險。AI翻唱是否具有著作權?會否侵犯被模仿者的合法權利?音樂版權涉及多方利益,糾紛處理是否更加複雜?

  據中國青年報,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商事訴訟與仲裁業務中心主任李陽指出,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作品”構成要件,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他認為,AI沒有獨立人格,不具備我國著作權法規範中“作者”的主體資格,因此,其翻唱歌曲並不屬於我國著作權法上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權,無法得到法律保護。

  民法典中規定,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定。“因此,如果沒有原歌手的授權或同意,用AI技術模仿或轉換其聲音的,可能會構成侵權。”李陽說。

  使用被模仿者的音訊資料訓練AI,是否侵犯了被模仿者的著作權?對此,李陽認為,從鼓勵作品的創作、傳播,促進行業發展層面來看,單純訓練AI對在先作品創作思想進行學習研究而不涉及商業用途的行為本身並不構成侵權。針對很多AI翻唱影片標註了“免責宣告”的情況,李陽說,即使標註了免責宣告,也不能直接“免責”。“如果AI翻唱僅是對在先作品的簡單‘複製貼上’,且利用了翻唱來謀取商業利益,需要事先獲得授權並支付使用費用,否則屬於侵權行為”。

  李陽提示,音樂作品的版權關係非常複雜,除了詞曲作者、演唱者,歌手的經紀公司、歌曲的唱片公司、製作公司等多方面都有可能享受音樂作品的權益,因此獲取授權是涉及多方面的複雜程式,未獲得上述授權的AI翻唱屬於侵犯相應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上一篇:切入戰爭一線... 下一篇:成都房價領漲...
猜你喜歡
熱門閱讀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