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法和募兵制,兩場充滿“進步意義”的改革,唐朝國運由盛轉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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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稅法和募兵制,兩場充滿“進步意義”的改革,唐朝國運由盛轉衰

來源:神一樣的邪狂帝俠 釋出時間:2023-03-22 09:41

  導讀:以現代人的目光來看,無論是兩稅法還是募兵制,都是“進步”的,是利國利民的好事。然而,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雖然改革鬧得如火如荼,唐朝的國力還是一步步下降了,最終在一百年後的公元907年,徹底退出歷史的舞臺。這讓人不由好奇,唐朝改革的背後究竟發生了什麼樣的事?為什麼會使得國家進一步跌入深淵?

  覆滅的開端:被動的改革

  想要理解唐朝的這兩次改革,我們必須先著眼於唐朝改革之前的情況,在兩稅法和募兵制之前,唐朝實行的是“租庸調”賦稅制度和府兵制。而這二者,則根植於“均田制”,均田制最早創建於魏晉南北朝時期,透過將國家土地按人頭平分,來促進生產力。

  與魏晉南北朝不同的是,唐朝的這一制度則更加的“大方”。李淵在建立唐朝之時,為了能夠讓百姓休養生息,便規定,只要是年滿二十週歲的男性公民,都可以獲得國家分配的一百畝土地,等到其步入老年以後,再由國家將這些土地回收,重新分配給年輕的公民。

  正是基於這一政策,唐朝形成了“租庸調”賦稅制度:每到春秋兩季,官府會對全國百姓進行抽成,收繳稅費,或糧食,或布匹,進而使得整個國家順利執行。均田制或許聽起來十分不靠譜,但是在唐朝早期的時候,它的確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它不但使得國家生產力極速飆升,還使得百姓安居樂業,路不拾遺,堪稱雙贏。

  由於人人都有土地,都能夠過上好日子,因此在這一階段,唐朝在推行府兵制時候就遊刃有餘了:唐朝規定,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兵農合一,平時在操持田地的農民,在農閒的時候會跟隨當地部隊進行訓練,成為國家的預備役,到了戰爭時期,則拿上武器從軍打仗。

  全民當兵看似勞民傷財,但是在當時百姓普遍參與積極性很高,府兵不但會自己準備參戰武器、盔甲馬匹,甚至還會每年到所在州府例行服役,運氣好的話,甚至可以到長安城天子腳下服役。府兵制下當然也是有常備軍的,在當時全國都有設定有負責府兵選拔訓練的折衝府,只要你當兵當的好,那麼就可以一直當下去,國家還會對稅務方面給予減免。

  整個府兵制實行下來,不僅僅節省了國家的軍費開支,還保障了經濟農業建設,最重要的是,再這樣的體制之下,人人都還過得不賴。這是唐朝的幸運,也是老百姓的幸運。然而,再好的制度也終有瓦解的一天,唐朝建立初期,由於人口較少,江南地區還有著很大的開發空間,均田制尚且能夠維持下去,然而,隨著人口逐漸爆發式增長,再加上土地兼併現象此起彼伏,這套制度沒有執行多久,就玩不轉了。

  首先,國家沒有足夠的土地進行分配,其次各種地方豪強浮現,利用手裡的權力大肆兼併,致使越來越多的土地脫離政府的管控,最終,均田制被迫瓦解。“租庸調”稅費制度和府兵制都是以均田制為基礎的,因此到了這一步,唐朝已經到了不得不進行改革的地步。

  唐朝的悲歌,兩稅法的失敗執行

  唐朝的改革簡單理解,可以算得上是從一個“大同封建王朝”到一個“普通封建王朝”的過度,它並不是唐朝滅亡的直接原因,而是唐朝開始滅亡的標誌。均田制的瓦解,意味著唐朝必須在短時間內,從一項新制度裡湊齊維持一個龐大帝國的人力和資源,這種突然轉型對於整個帝國造成了巨大的混亂。

  唐朝實行“兩稅法”初期並未想要藉此壓榨百姓,但是當各地州府開展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卻衍生出了種種亂象。由於在此之前國家從未徵收過現錢,很多東西缺乏量化指標,一斗糧食在不同地區價格也不同,有的官員趁機改變價碼加收,私加稅款的現象此起彼伏。

  除此之外,由於兩稅法只徵收現金,一些糧食商人也找到了“撈偏門”的方法,他們吃準老百姓在繳稅日期內急於變現,便聯起手來壓低糧價,百姓為了繳稅,不得不賤賣自己辛苦一年的勞動成果,久而久之,百姓日漸貧窮,貪官汙吏卻個個肥的流油。

  在原來的“租庸調”制度中,百姓雖然也要繳稅,但標準透明,沒有中間商賺差價。這一點從“租庸調”三個字便能夠看出,“租”指得是租種政府分配給百姓的土地,以糧食作物來付款,也就是繳稅,“庸”指得是成年男子要負責在農閒時訓練,或者做一些無償勞動,都是為了國家,誰也貪不著,“調”和“租”類似,指的是將布帛之類的產品直接交給皇家機構,也算是賦稅的一種。

  “租庸調”制度有著一套嚴格的固定標準,每個人需要繳納多少稅,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不會因為某一個地區富裕而增加,也不會因為某個地區貧窮而減少。可以看出,在這一時期,整個唐朝的稅收體制還是比較簡單透明的,做好“租庸調”,萬事不用愁。可現在變為了兩稅法,事情就複雜起來了,百姓不單單失去了國家分配的土地,還要承受貪官汙吏的剝削。

  唐朝中後期,北方大片領土已經淪為戰區,人口驟減,但是,當地的官員卻仍然不肯降低稅款,因此使得分配到每個人的頭上配額愈發之多,甚至已經到了民不聊生的地步,在這一階段,無數人選擇背井離鄉,搬到南方和偏遠地區,而這也更加加劇了土地兼併。

  從這時開始,每一個百姓都不再是為了國家而活著,再也沒有人願意自發購買盔甲武器,走上戰場,唐朝立國之本的“府兵制”,也就此瓦解。對於唐朝中央朝廷而言,民間的變化他們當然是看得見的,不過此時,也無從進行制止,因為戰爭已經接踵而至,“安史之亂”爆發以後,唐朝軍事開支急速飆升,對於唐朝中央朝廷而言,他們需要的是大量的資金,而如果再像以往那樣慢悠悠的實行“租庸調”,恐怕等到百姓的稅到賬,叛軍都打進長安了。

  為此,他們寧願向徵收稅款的人,也就是地方官員進行妥協,允許其趁機中飽私囊。從客觀的角度上來講,“兩稅法”絕對不是什麼壞條例,在唐朝發起兩稅法之後的日子裡,這一法案又延續了長達八百年的時間,受到無數王朝的青睞。

  但是,想要真正發揮出新法的好處,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能夠進行實時監督,可此時的唐朝顯然是不具備這一點的,安史之亂時期,唐朝一度淪喪了半個國土,以及長安洛陽兩個首都,甚至其中央政權還要依靠地方來進行維繫,這樣的條件下,監督是無從談起的。如果說此前的唐朝是一個開明的王朝,那麼從這一刻開始,它就墜入了漩渦,只能眼睜睜得看著自己的國力被叛軍、被貪官汙吏一點一滴的捲走。

  興于軍事,毀於軍事

  除了兩稅法之外,募兵制也是一項被動的改革。早期府兵制時期,唐代沿襲了南北朝的軍功勳賞制度,無論出身貴賤,只要有軍功,人人都能夠飛黃騰達,然而,到了唐中期,雖然天下仍舊湧現出無數有功之臣,但是唐朝朝廷已經無力進行封賞,百姓積極性降低,兵源驟減,最終,朝廷只能改變制度,改成了直接花軍餉來拉兵。

  這樣做的好處是兵員職業化,士兵就是士兵,無需種地餬口,戰鬥力更強,而且百姓無需每年武裝訓練,或者到州府駐防,節省了勞動力,但壞處是,就連發軍餉的錢,唐朝朝廷也付不出來,只能層層下放權力,由地方節度使進行包攬。到了後來,唐朝甚至直接將軍事統領、財政支配、監察管內州縣的權力全部下放給了節度使,直到這一步,節度使儼然已經成為了地方上的土皇帝。

  募兵制,顧名思義,當然是誰發錢就聽誰的,慢慢的,士兵們只知有將軍,不知有皇帝,這無疑埋下了國家分裂的種子。唐朝晚期時,在全國各地都形成了藩鎮割據的局面,而這一切都是源自於兵制的轉變。以往計程車兵軍農不分家,除了在部隊裡吃糧,他們更大一部分生計來源是國家給的土地,正因如此,才會死心塌地的效忠國家。

  可現在,士兵把將當兵作為一種職業,非但不會對國家心存感激,甚至當唐朝朝廷對節度使進行削藩的時候,還往往會受到藩鎮節度使和藩鎮士兵的聯合反抗,更嚴重者甚至會出現軍隊譁變的情形。節度使權力大了,戰鬥力自然是有一定保障的,在這項改革最初實行的十幾年時間裡,河西節度使蕭嵩、隴右節度使張忠亮、朔方節度使李禕、隴右節度使哥舒翰攻均在與吐蕃的戰鬥中大勝,"拓境千餘裡"。

  但節度使的實力此時已經大到了超出中央控制的地步,最終唐廷只能做出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那就是拉起幾派,相互制衡。唐朝中期開始,基本上節度使就形成了西北派:安西、北庭、碩方三家,東北派:河東、平盧、范陽三家,關中派:河西、隴右兩家,以及南方派的劍南、嶺南。

  原本這也不失為一個好招,至少不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留有後手。但是,老年昏聵的唐玄宗居然一口氣將平盧、范陽、河東,東北三家節度使同時封給了安祿山,這直接使得權力天平失衡,並直接導致了安史之亂的爆發。雖然在後來西北派及時出兵,幫助皇帝平定了叛亂,但節度使之亂的根子,並沒有除去。

  安史之亂後,唐朝歷代皇帝都陷入了受制於節度使的困境之中,想要在極小的可控制區域裡積攢出壓制節度使的力量,是極其困難的。在唐武宗時期,甚至乾脆把主意打到了和尚們的身上,開啟了毀佛運動,下詔令僧尼二十六萬餘人還俗,沒收大量寺院土地。

  要知道,唐朝早期的幾位皇帝,對於佛教的態度都是相當尊重的,以禮佛為潮流,可見,唐中央財政此時已經拮据到了如何境地。然而,欺負和尚也只能解一時之急,不能夠解決大問題。對於已經積重難返的唐帝國而言,想要徹底壓垮它,只需要一根最後的稻草。

  而這根稻草便是公元859年唐與南詔的戰爭,這場戰爭超過了唐朝皇帝的想象,不但榨乾了朝廷全部的積蓄,還使得天下百姓對於李唐王朝喪失了最後的信心。同一年,全國範圍內出現了大規模的民變,一時間,各大藩鎮先後自立稱王,昔日唐王朝所依仗的地方力量,成為了一把把刺向自己的尖刀。唐朝的結局是悲哀的:藩鎮自立,官宦不和,百姓起義,皇帝昏庸……然而,這一切早在昔日的改革之時,就已經奠定了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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