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不願"雞娃"被要求給交代,孩子遭37名家長請願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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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不願"雞娃"被要求給交代,孩子遭37名家長請願轉學

來源:喜歡洋娃娃的小妮 釋出時間:2021-10-20 09:21

  【導讀】要求嚴格落實“減負”措施的家長,可能被其他家長“孤立”,這就是當下的現實,“雙減”生態下待解的困境。

  真是一個匪夷所思,堪稱“魔幻”的新聞!在貴州省貴陽市一所知名小學內,2019級的學生家長以家委會的名義做了一件事——聯名要求班級裡一位叫妞妞的7歲小女孩轉校。班級裡39位學生,39個家長裡1位家長拒絕簽字,其餘37位家長均簽了字。究其原因,不是妞妞違規違紀、影響他人學習,而是妞妞媽媽與班主任翟老師在教育理念上有衝突。

  據瞭解,這份《請願書》其實是在去年11月6日撰寫的。日前,妞妞媽媽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翟老師則透過家委會來強化其教學理念,將她排斥在外。這種情況又造成了班級中其他孩子對妞妞的孤立。此事經曝光後,在網上持續發酵,成為熱點。

  事情還要從去年10月16日說起,當時翟老師要求沒有得A的學生留堂罰抄作業,其中包括妞妞。妞妞直到下午一點半都沒有寫完。而妞妞爸爸並沒有按照校園規定登記,直接闖入校園接走了妞妞。理由是,“我孩子沒必要一定得A,我不接受對孩子的這種體罰”。這一行為直接導致了11月家委會的第一份《請願書》。

  而今年3月15日,熟悉的一幕再次上演——妞妞媽媽中午12點要求進入校園接孩子,當要求被拒絕後,她直接強行翻越學校的伸縮門,接走了自己的孩子。學校事後出具的《關於3.15事件及處理意見》也證實了此事。於是,3月17日,家委會再次撰寫了《請願書》,要求加強管理,對擾亂學校秩序的行為進行處理。筆者注意到,和上次不同的是,這次簽字的多數是孩子的父母,不再是由祖輩代簽。

  第二次《請願書》事件後,用妞妞媽媽自己的話來說,她也豁出去了,多次舉報翟老師教唆,指使家委會單獨建群,孤立學生;同時,還舉報翟老師收受禮物(家委會集資買的花,其中妞妞媽媽因反對未付費),違規超綱教學,違規給學生排名等問題。今年8月2日,貴州市教育局認定,北師大貴陽附屬小學翟某違反師德師風,主要問題是收受家委會禮物,公佈成績排名,考試前漏題,對家委會獨立建群排除個別家長持默許態度。給予翟某全區通報批評、撤銷年級組長職務、取消“市級名班主任”稱號的決定。

  事實上,在《請願書》事件之前,妞妞媽媽已經和翟老師發生多次爭議,也在電話中口頭爭吵過,學校的王校長親自協調過雙方的矛盾,要求雙方透過溝通來解決問題。而《請願書》這一事件,將雙方矛盾激發到了極致。報道稱,妞妞媽媽是高學歷人士,在貴州省社科院擔任副研究員,她和翟老師的主要矛盾點集中在兩個方面。

  第一,妞妞媽媽反對給孩子佈置過多書面作業,她認為孩子健康更重要,不能只看到成績和升學率,要看到資料背後的學生抑鬱症比例。而在“雙減”前,這個觀點顯然不被學校認同。因為妞妞成績較差,翟老師特地安排成績好的學生對妞妞進行照顧,希望透過成績好的孩子來帶動妞妞。但妞妞媽媽雖然感謝,但不認可這一安排。在她看來,班上沒有孩子有資格成為妞妞的學習標準和楷模。反而成績好的孩子容易產生優越感,而這種優越感很可能傷害到她家的妞妞。第二,每個班級都有包括班長在內的小幹部,這是為了培養孩子的榮譽感,尤其讓孩子注重集體榮譽,學會團隊合作。這些班幹部會給其他學生的日常紀律表現打分。但妞妞媽媽對此很不贊同。她覺得,學生屬於未成年人,不具備分析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不應該被賦予管理的權利,“憑什麼來給我家孩子打分,管我家孩子”。從《請願書》中也可以看到,妞妞下午長期不上課,不參加全班集體活動,甚至連全校舉行的少先隊入隊儀式也不參加,影響了班級的榮譽。

  縱觀整個事件,這是由一個極具“個性”的家長和班主任之間的衝突所導致的。這位班主任雖然在教學上還算盡心盡職,但就職業道德來說,確實存在問題。貴州市教育局的通報便說明了這一點。至於家委會聯名“請願”的行為,若真是班主任透過“家委會”的力量去解決問題,這無疑是錯誤的。而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這一行為的後果就是造成了一個孩子被孤立。但有一說一,這位家長也並非完全沒有問題。她的問題在於完全不把學校的規章制度放在眼裡,她和丈夫的行為事實上已經影響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由第二次請願書,絕大部分家長不再容忍就是最好的證據。

  筆者還注意到,有不少家委會成員和家長在當地教育局通報處理後仍堅持為涉事老師“叫屈”,要求這名家長“給大家一個交代”。可以說,這起事件,無論是家長還是老師,非但沒有贏家,孩子還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家長和老師,本質上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孩子。對抗解決不了問題,只能使得矛盾升級,直到最後無法收拾。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

  當然,最後還必須明確,這37名家長的聯名“請願”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因為,接受義務教育是每個適齡學生的平等權利,任何人不得剝奪,投票、“請願”屬於參與公共事務進行公共決策,而依法保障適齡孩子的基本受教育權,並不在此範疇。在教育學者熊丙奇看來,要求嚴格落實“減負”措施的家長,可能被其他家長“孤立”,這就是當下的現實,“雙減”生態下待解的困境。

  熊丙奇表示,“雙減”要起到減輕學生負擔的實效,只盯著校外培訓機構和學校的規範辦學是不夠的,仍需發揮學校的教育主陣地作用,“為此,有必要推進教育評價改革和學校辦學改革,及早建立多元評價體系,引導教師、家長形成新的教育觀和人才觀,才能讓我們的基礎教育走出‘減負’的‘囚徒困境’,不再出現7歲孩子因作業問題被聯名要求轉學的荒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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