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數近2000萬!3個利好吸引人,50歲以上能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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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數近2000萬!3個利好吸引人,50歲以上能買嗎?

來源:李民民 釋出時間:2023-02-07 09:10

  【導讀】去年我國的第三支柱養老金制度終於不再是紙上談兵,11月25日起在全國36城進行第一批試點,剛開始還沒多久,根據人社部的統計顯示,到2022年年底,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數1954萬人,繳費人數613萬人,總繳費金額142億元。試點僅有1個多月時間,就有這麼多人積極參加,可見其吸引力、激勵性有多高,為什麼參與率會如此爆棚呢?這3個利好是主要因素。

  第一,投資收益暫不徵稅

  個人養老金制度與基本養老保險不同,是由市場運營的,增加了商業保險理財產品的投資,相比基本養老保險投資風險增大的同時,收益空間也更大,但現在參加的好處是,投資收益不會徵稅,意味著,有幸購買到收益率高的理財產品,增加的利潤將都屬於參保人自己,參加越早,收益上的各項稅費、限制較為寬鬆。

  這是鼓勵更多人短時間入保的有效措施,但是隨著以後覆蓋城市越來越多,參保人群增加,制度實施更完善後,可能會開始徵稅,那麼,相比以後才開始參保的人,現在越早購買,去掉參保成本後,實際屬於個人的收益將更多。

  第二,稅負減半徵收

  個人養老金領取收入上,作為商業理財投資的養老保險制度,本身稅負是7.5%,但個人養老金制度不同,雖然也是包含了商業理財產品的一項保險投資,但是稅負將降至3%,按照個人養老金制度最高繳費每年標準是12000元,如果按照10%個稅計算,降低至3%後,連續繳存30年,能省25200元,相比直接購買商業理財產品要更省錢。

  第三,晚年能領兩份養老金

  當然最大的誘惑力還是在投資個人養老金後,晚年比現在已經退休領取養老金的人,能夠多領一份養老金,因為在個人養老金制度實施前,大家參加養老保險,國家規定的是基本養老保險只能參加一份,想要自己買其他養老保險,只能找商業保險公司,但由於其市場混亂,受騙機率高,很多人有錢都不敢參加,如今由政府統一推進,參保保障效能在提高一個層次。不過,這裡不少人有疑問,屬於年齡在50歲以上的人,能不能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呢?我們要從2個方面來看。

  首先,退休年齡限制。個人養老金制度明確規定,領取個人養老金的時間和基本養老金領取年齡一致,屬於已經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是不能參加的,達到50歲以上,分為已經退休的女職工,以及還未退休的女幹部、男職工的,退休年齡分別在55週歲和60週歲,他們還未達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仍然可以參保。目前個人養老金制度沒有規定累計繳費年限,所以,不能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作為參考標準。

  其次,有能力繳納兩份保險。屬於能參加的人,也要注意,你能不能負擔的起,因為個人養老金制度不是單一繳費,需要你繳費的同時還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如果屬於沒繳過費或者斷繳的可能也不符合參加標準。

  延伸閱讀:今年養老金上漲時,工齡30年以上的漲800,30年以下的漲300可行嗎?

  養老金是很多人的唯一固定經濟來源,如果沒有這筆錢,相信他們的晚年生活質量可能都無從保障。對於個人和單位共同繳費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而言,其實從2005年開始,我國的有關部門就在上漲養老金的最低發放基數,截止去年已經上漲了18個年頭。對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來說,近些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他們可享受的基礎養老金待遇也在不斷的變好。大概是從2009年開始,農民們就擁有了一份收入穩定、上漲穩定的養老金,能保障他們的基本物質生活

  一直以來如何上漲養老金,我國相關部門都有一套自己的標準,各個城市的上漲工作,都在有關部門的帶領下有序進行著。那麼問題來了,今年的養老金若能繼續上漲,給工齡30年以上的人漲800、工齡在30年以下的人漲300,可行性有多大?結合當前的種種現實情況看,這一建議的可行性基本為零,其中的前因後果都在這裡,來一起看看你都知道嗎?

  第一,違背了多繳多得原則

  自從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來,我國養老金的發放就遵循“多繳多得”之原則,展開來說就是其它條件一定的情況下,個人的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未來可享受的養老金待遇就越好。正因如此人們才願意在繳納養老金方面,投入更多的成本,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發放壓力才會逐漸的減弱。事實上近些年在全國範圍內統籌的養老保險制度,就是為了減輕養老金的發放壓力。如果突然違背了多繳多得原則,對那些之前多繳納養老金的人而言,其實並不公平。如果養老保險可用資金因此減少,各類社會矛盾將一觸即發,這極其不利於我國經濟的長久發展。單從這一方面看,按照工齡上漲養老金,給工齡在30年以上的人多漲,就是行不通的。

  第二,會給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發放帶來負擔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各類養老金的發放,呈現的都是逐漸上漲趨勢。基本從2005年開始,養老金的最低發放基數就開始了上漲,經過這不到二十年的發展,我國城鎮職工養老金也只是突破了3000元大關。至於城鄉居民養老金,還是區區的三位數,不過這也是國家的盡力而為了。如果按照300元和800元的水平補發,就算是經濟比較發達的城市,養老金的發放負擔也會因此加重,後續要考慮的各方面問題就比較多了。所以不論什麼時候,僅是憑藉工齡這一因素,就決定養老金應該如何上漲,屬實有些考慮不周。其實不僅是工齡,單憑某個因素決定養老金應該怎麼上漲,都是欠考慮的,這一點大家應當做到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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