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Web3賺錢,你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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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Web3賺錢,你準備好了嗎?

來源:超美時尚屋 釋出時間:2022-12-29 15:50

作者 | 劉然

來源 | 洞見新研社

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一文中曾指出“手推磨產生的是封建主為首的社會,蒸汽磨產生的是以產業資本家為主的社會。”

套用馬克思的邏輯:網際網路產生的是以平臺企業家為首的社會。

這個邏輯推斷從以往的視角來看好像無懈可擊,但在Web3興起的今天看,這個推斷便僅侷限於Web2時代。

經由2021年的蓄勢疾走,元宇宙從此前的“玩概念”到現在的專案落地,逐漸“脫虛向實”。

好比在2022網際網路大會上,騰訊開始疏浚產業鏈,著手解決真實場景中的題目;阿里除去投資了海內著名AR眼鏡製造商Nreal外,還公佈計劃在2023年推出用於虛擬會議的增強現實眼鏡。

當然,這些都是基於工業角度。

對個人來說,在創作者經濟日益增長中,個體介入web3的門檻不斷降低,以Web3為底色的創作者經濟開始替換Web2。

跟著Web3、NFT、DAO和加密技術的發展以及新冠疫情的爆發,創作者經濟也迎來一個新的轉折點:從受制於平臺的Web2轉向個人佔據主觀能動性的Web3。

01 Web2與Web3,從注意力向生產力突圍

創作者經濟並非新概念,而是與Web的迭代息息相關。

Web1只有少量創作者,且價值只流向以企業為主的開發者。

Web2則創作者經濟井噴的時代。因為像抖音、快手、B站等互動型平臺的活躍,Web2的創作者經濟得以快速發展,另一方面,因為疫情改變了大家線下的購物渠道和方式,內容創作程序加速。

YouTube去年十月釋出的一份研究呈文稱,由大規模影片服務帶動的“創作者經濟”在美國支援了相當於39.4萬個全職工作。這裡的創作者經濟就主要依賴Web2模式,其中一大部分依賴於TikTok。

不外,Web2的創作者經濟已在當前泛起各類題目,如利益分配不均,受平臺演算法機制影響較大,在區塊鏈、AI等技術的發展下,Web3的創作者經濟應運而生,解決了其中一部分題目。

那麼,Web2的創作者經濟和Web3的創作者經濟有何不同?

部落格、微博、微信等平臺的泛起,可以使創作者從支援的粉絲上或者廣告商拿錢,如公家號內容付費,微博廣告,包括直播等互動形式。在此過程中,體現的是web2創作者經濟。

Web2 奉行著亞馬遜創始人傑夫·貝索斯提出的 “Get Big Fast” 口號,以流量為王。

其中為代表的就是透過Roblox製作的遊戲和TikTok上的短影片。這兩大平臺均是由使用者出產內容,而非平臺出產。

在Web2時代,Roblox、Tiktok和其他UGC平臺都是完全擁有內容的所有權的,假如平臺忽然改變收益分配方案,那麼使用者對於自己創作的內容就沒有轉讓權、銷售權、追索權。簡樸來說就是,Web2的創作者沒有內容所有權。

Web3是基於區塊鏈基礎設施的新一代網際網路,與此前最大的不同在於,除消費、創作外,使用者還能自由使用自身建立的資料內容,不受平臺的限制。

Web3的本質是進步前輩的生產力,作者可以透過代幣直接變現,透過數字媒體的確權,不僅保護了創作者的版權收益,還進步了創作者對其內容的掌控度。

當前,Web3創作者經濟應用場景涵蓋內容創作、社群建設、粉絲激勵、資產治理、NFT發行和交易,已形成相對完整的價值鏈條,有變現路徑。

同時,創作者的收入也不再取決於發行平臺,對創作來說平臺的收入也許主要來自廣告,好比在抖音上釋出影片,所有內容都是受制於抖音的平臺機制,包括流量演算法,內容機制等,無論是內容仍是操縱許可權,使用者的一切產出都在平臺的操控之中。

且Web3將貨幣化轉變為了所有權,像去年大熱的NFT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NFT能夠將內容所有權及其控制權還給創作者。

其次,創作者的作品、內容在Web3中能夠實現產權化。產權化並非是判定作品價值幾何,而是用於界定所有權的歸屬,好比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抄襲的界定,原創內容的認證。

02 創作者工具乘勢而起

當前的Web3創作者平臺也逐漸走入資本視野,Web3影片、直播平臺Stacked獲1290萬美元融資,Web3創作者經濟平臺Darkblock已在去年公佈完成170萬美元種子輪融資。

目前也有各類創作者平臺開始,好比Unite.io透過區塊鏈技術發展新形態的創作者經濟,讓創作者的收入不受平臺限制,像身兼主持、歌手、Youtuber等多元身份的阿達也正式入駐了Unite.io。透過提供資金、技術、運營支援來投資於創業者的CreatorDAO。

在創作者經濟的發展上呈現出“整體向前,區域性多元”的發展路徑。

從整體發展來看,InfluencerMarktingHub的呈文顯示,創作者經濟的規模已達到1042億美元。同時一項研究還指出,未來五年內將有10億人自我認定為創作者,僅在2021年就有創紀錄的13億美元投入到了創作者經濟領域。

國外也不乏創作者經濟領域的獨角獸,在2021年,就有11家公司躋身於“獨角獸俱樂部”,2022年也有三家新創作者公司成為獨角獸。

2020—2022創作者經濟獨角獸企業

其中,北美是最大的創作者經濟體,在144家創作者經濟公司中,多數處於美國,其中歐洲僅18家企業。

從局部發展來看,海外市場已經呈現出更加分散的競爭格式,各細分領域持續誕生諸多創業型公司為創作者提供各類服務。

當前僅支援直接變現的Web3平臺就劃分為6大類。

社群代幣:支援創作者以加密原生方式將介入行為變現的平臺,如

COllab.Land,Bonfire,Buildspace等平臺。

NFT市場:匡助創作者透過數字資產變現的市場,如ArtWallStreet,Async Art,Autograph,DeFine等。

邊玩邊賺:Admix,BAYZ,Carry1st,Clytie等

內容創作:Glass,Glowstick,Livepeer,Mirror等

元宇宙:Bullieverse,Decentraland,Genies,Hyaliko等

音樂:Afterparty,Audius,Beatoven,CurrentsFM,Dequency等

在Web2時代中,像抖音、B站等影片平臺只向創作者支付其影片在瀏覽量基礎上產生的部門廣告收入。Web3影片平臺Glass,旨在改造網際網路影片,答應創作者將其“影片內容貨幣化”。

Glass的模式答應關注根據影片的質量來決定其貨泉價值,可以使用者透過購買NFT來解鎖影片,或粉絲可以收集免費觀看的影片來新增到他們的NFT合集。

不外,當前Web3正處於夯實地基的階段,離實現Web3的龐大願景還較遠,其工具還處於探索階段,現有的Web3工具多數集中在Web3郵箱、財庫治理、檔案簽署等。

Web3工具的主要應用

無論是Web2仍是Web3的創作者經濟,都離不開創作者工具的發展。目前創作者的主要工具依舊源自Web2時期,其Web3創作工具使用者多為Web3從業人士。

當前的創作者逐漸呈現出大眾化、低門檻的創作者趨勢,從較專業的3D、虛擬內容向音影片、直播內容轉向,包括創作更為簡樸的靜態圖片及文字內容。

Web3的去中心化特徵,保障了其創作者的內容質量不受流量裹挾,由此Web3的創作者工具發展呈現出多元化、專業化的趨勢。據艾瑞諮詢釋出的《2022年網際網路創作者經濟白皮書》顯示,近八成核心創作者對未來嘗試新的創作模式和工具(如使用虛擬形象、創作3D、VR內容等)持積極態度。

按照此邏輯看,專業的第三方工具將重新站入風口,吃到時代紅利。

Adobe是全球最著名的專業化第三方工具之一,其專業是公司的代名詞,包括音影片編纂、排版設計、網頁設計、向量設計等產品,旗下的PS、AE、AU等產品風靡全球。Web3創作者經濟的到來,或將為Adobe帶來又一春。

海內市場也有發力於數字創意軟體領域的萬興科技,它旗下產品籠蓋影片創意、繪圖創意、文件創意等多個領域。

2021年部門典型數字創意軟體及工具全球下載量

與Adobe不同,萬興的機會在於在除了擁有品類豐碩的專業級軟體,還擁有適合低門檻創作者的短影片創意軟體,好比萬興喵影手機版、Videap等。

03 去中心化,仍是夸姣願景

說到創作者經濟,就不得不談到DAO。

DAO(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發展催生了Web3的創作者經濟,它將來自世界各地不同領域的創作者匯聚一堂進行創作。在 DAO 中,管理系統是由成員決定的,沒有外部股東要求榨取利潤的壓力,所有者也即參與者:創作內容、分發內容、消費和正視內容的人。

DAO是當下最適合Web3創作者經濟的組織架構。

DAO比如一個公司,但卻比公司好許多,甚至可能在我們有生之年取代公司,所有的DAO都有一些共同特徵。如去中心化非正式職位,沒有等級制度,無邊界組織。

或許有人好奇,創作者為何要建立或加入DAO?

通俗易懂的說法就是賺錢。DAO具有強盛的飛輪效應,加入的創作者越多,流入DAO的資金就越多,創作者也能在追求自己創作的路上,得到更多的經濟回報。

不外,當前DAO的發展更多是以網路社群為主,也面臨與傳統組織同樣的困境,如投票率低、長遠戰略無人思索、提案難以透過等。

如何在 DAO 中建立新的生產關係?是 DAO 目前的核心題目。

具體來講,就是如何有效地產出公共服務,如何有效地分配公共資源?這是所有的DAO都在面對的題目。

當前DAO主要採用Code is law(程式碼即法則)為原生法律與管理協議,固然Code is law 本質上是為DAO構建一種極度理想的去中心化狀態,人人依據程式碼規則行事,無人享有特權,無需鏈下協商和任何額外權力。

經濟學中的一個基本假定就是“人是自私的”。在經濟流動中,人的目標老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假如放任人們自由行動的話,那危害系統的行為很快就會泛起。

當DAO 規模較小時,資訊比較輕易被所有成員獲取,這種辦法是管用的,一旦人多了,很快面臨資訊不暢、效率低下的題目。

如何能在保持DAO規模擴大的情況下,依舊保持DAO的共鳴、資訊充分流轉、協作效率不減是很多DAO正在努力嘗試的方向。

此外,DAO並不完全去中心化。

今年玄月,海內最大的DAO組織之一PandaDAO公佈解散,其Panda創始人對此表示:“PandaDAO在後期越來越像一箇中心化組織,或者更像一個Web2公司,許多人都在問我意見、設法,但願我做出決定。”

“同時一個 DAO 應該是答應任何人自由退出和進入的,但我發現 PandaDAO 已經不是這樣了。好比要進入 Core 成員或者其他小組,會有一系列的審批程式,比較麻煩,沒有辦法自由地做貢獻,整個 DAO 非常的閉塞。所以我覺得解散對於它來說是最好的,也是目前我能夠做到的一個”。

DAO的本質是技術。在目前全球的完全分散式網路技術,都只是原始初期情況下。技術高手們,都難以寫出“支援各類複雜治理事務,全自動執行”的系統。

當前Web3的創作者經濟,實際上從機制而言,並不如Web2完善。路漫漫其修遠兮,Web3還將不斷探索。

所以DAO的泛起,更像是Web2與Web3兩者的“連線點”。

還有一個大家都會規避的題目,也是老生常談的一個題目,那就是理想中的Web3從政策監管角度而言,是近幾十年內難以實現的。

公鏈作為不可篡改,永久可追溯的公共網路,不可能由某個國家或機構主宰。所以底層網路上的生態實現不了去中心化,由於每個國家的Web3都要符合各國的監管軌制。

這也並不意味著失去了機會,當前也有部門平臺採用節點託管方式上鍊,能夠永久記實在區塊鏈上。

即使Web3的創作者經濟仍在發展中,或許也會碰到很多題目,但Web創作者經濟的悄然升起,也明示著“以人為本”的經濟時代不遠了。

作者 | 劉然

來源 | 洞見新研社

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一文中曾指出“手推磨產生的是封建主為首的社會,蒸汽磨產生的是以產業資本家為主的社會。”

套用馬克思的邏輯:網際網路產生的是以平臺企業家為首的社會。

這個邏輯推斷從以往的視角來看好像無懈可擊,但在Web3興起的今天看,這個推斷便僅侷限於Web2時代。

經由2021年的蓄勢疾走,元宇宙從此前的“玩概念”到現在的專案落地,逐漸“脫虛向實”。

好比在2022網際網路大會上,騰訊開始疏浚產業鏈,著手解決真實場景中的題目;阿里除去投資了海內著名AR眼鏡製造商Nreal外,還公佈計劃在2023年推出用於虛擬會議的增強現實眼鏡。

當然,這些都是基於工業角度。

對個人來說,在創作者經濟日益增長中,個體介入web3的門檻不斷降低,以Web3為底色的創作者經濟開始替換Web2。

跟著Web3、NFT、DAO和加密技術的發展以及新冠疫情的爆發,創作者經濟也迎來一個新的轉折點:從受制於平臺的Web2轉向個人佔據主觀能動性的Web3。

01 Web2與Web3,從注意力向生產力突圍

創作者經濟並非新概念,而是與Web的迭代息息相關。

Web1只有少量創作者,且價值只流向以企業為主的開發者。

Web2則創作者經濟井噴的時代。因為像抖音、快手、B站等互動型平臺的活躍,Web2的創作者經濟得以快速發展,另一方面,因為疫情改變了大家線下的購物渠道和方式,內容創作程序加速。

YouTube去年十月釋出的一份研究呈文稱,由大規模影片服務帶動的“創作者經濟”在美國支援了相當於39.4萬個全職工作。這裡的創作者經濟就主要依賴Web2模式,其中一大部分依賴於TikTok。

不外,Web2的創作者經濟已在當前泛起各類題目,如利益分配不均,受平臺演算法機制影響較大,在區塊鏈、AI等技術的發展下,Web3的創作者經濟應運而生,解決了其中一部分題目。

那麼,Web2的創作者經濟和Web3的創作者經濟有何不同?

部落格、微博、微信等平臺的泛起,可以使創作者從支援的粉絲上或者廣告商拿錢,如公家號內容付費,微博廣告,包括直播等互動形式。在此過程中,體現的是web2創作者經濟。

Web2 奉行著亞馬遜創始人傑夫·貝索斯提出的 “Get Big Fast” 口號,以流量為王。

其中為代表的就是透過Roblox製作的遊戲和TikTok上的短影片。這兩大平臺均是由使用者出產內容,而非平臺出產。

在Web2時代,Roblox、Tiktok和其他UGC平臺都是完全擁有內容的所有權的,假如平臺忽然改變收益分配方案,那麼使用者對於自己創作的內容就沒有轉讓權、銷售權、追索權。簡樸來說就是,Web2的創作者沒有內容所有權。

Web3是基於區塊鏈基礎設施的新一代網際網路,與此前最大的不同在於,除消費、創作外,使用者還能自由使用自身建立的資料內容,不受平臺的限制。

Web3的本質是進步前輩的生產力,作者可以透過代幣直接變現,透過數字媒體的確權,不僅保護了創作者的版權收益,還進步了創作者對其內容的掌控度。

當前,Web3創作者經濟應用場景涵蓋內容創作、社群建設、粉絲激勵、資產治理、NFT發行和交易,已形成相對完整的價值鏈條,有變現路徑。

同時,創作者的收入也不再取決於發行平臺,對創作來說平臺的收入也許主要來自廣告,好比在抖音上釋出影片,所有內容都是受制於抖音的平臺機制,包括流量演算法,內容機制等,無論是內容仍是操縱許可權,使用者的一切產出都在平臺的操控之中。

且Web3將貨幣化轉變為了所有權,像去年大熱的NFT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NFT能夠將內容所有權及其控制權還給創作者。

其次,創作者的作品、內容在Web3中能夠實現產權化。產權化並非是判定作品價值幾何,而是用於界定所有權的歸屬,好比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抄襲的界定,原創內容的認證。

02 創作者工具乘勢而起

當前的Web3創作者平臺也逐漸走入資本視野,Web3影片、直播平臺Stacked獲1290萬美元融資,Web3創作者經濟平臺Darkblock已在去年公佈完成170萬美元種子輪融資。

目前也有各類創作者平臺開始,好比Unite.io透過區塊鏈技術發展新形態的創作者經濟,讓創作者的收入不受平臺限制,像身兼主持、歌手、Youtuber等多元身份的阿達也正式入駐了Unite.io。透過提供資金、技術、運營支援來投資於創業者的CreatorDAO。

在創作者經濟的發展上呈現出“整體向前,區域性多元”的發展路徑。

從整體發展來看,InfluencerMarktingHub的呈文顯示,創作者經濟的規模已達到1042億美元。同時一項研究還指出,未來五年內將有10億人自我認定為創作者,僅在2021年就有創紀錄的13億美元投入到了創作者經濟領域。

國外也不乏創作者經濟領域的獨角獸,在2021年,就有11家公司躋身於“獨角獸俱樂部”,2022年也有三家新創作者公司成為獨角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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