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案受害者家屬發聲:她現在求生欲很強,但在犯罪時沒有想過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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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案受害者家屬發聲:她現在求生欲很強,但在犯罪時沒有想過別人

來源:愛武器 釋出時間:2022-12-02 09:51

  【導讀】據報道,11月30日,勞榮枝案二審在江西省高院第四審判法庭再次開庭,被告人勞榮枝數罪併罰,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庭審後,受害人熊某某叔叔接受採訪,稱正義遲到了20年,但沒有缺席。他表示勞榮枝現在求生慾望很強,想到了自己生命的可貴,但是她和法子英在犯罪的時候卻沒有想到他人生命是否可貴。他稱勞榮枝和法子英殺了七個人,連三歲孩子都不放過,罪有應得。

  據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微博,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對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

  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1996年至1999年間,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執行死刑)共謀,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物件,由法子英實施暴力。二人先後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

  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長期潛逃,於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後,勞榮枝提出上訴。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於2022年8月18日至20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二審認定的事實與一審一致。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認為,在故意殺人、搶劫、綁架共同犯罪中,勞榮枝積極實施物色、誘騙、捆綁、看管、威脅被害人,踩點、取款、購買作案工具等行為,與法子英分工明確,相互配合,構成共犯,且獨立性較強,作用明顯。二人在長達四年的時間內輾轉多地實施多起犯罪,無證據證明勞榮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脅迫,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應依法認定為主犯。

  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勞榮枝夥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構成綁架罪。對勞榮枝所犯數罪,應依法並罰。

  勞榮枝夥同法子英故意殺死五人;搶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戶搶劫、搶劫數額巨大;綁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且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性大,應依法從嚴懲處。勞榮枝及其辯護律師所提勞榮枝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系從犯、脅從犯等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與二審查明的事實不符,於法無據,依法不予採納。

  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勞榮枝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審審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訴人勞榮枝及其辯護律師各項訴訟權利。辯護律師到庭參加宣判,當事人的部分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分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共計60餘人透過線上或線下方式旁聽了宣判。

  此前報道

  勞榮枝,1974年生人,原系江西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學校的小學教師。1999年11月18日,勞榮枝男友法子英因綁架、搶劫和故意殺害7人被安徽省合肥中院判處死刑,並於當年12月28日被公開處決。2019年11月28日,逃亡近20年的勞榮枝在福建廈門落網。

  南昌中院一審判決認定,1996年至1999年間,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另案判決)經共謀並分工,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物件,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後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及故意殺人犯罪4起,致7名被害人死亡。

  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於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2021年9月9日上午,一審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以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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