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撫養費,武漢一男子竟將5歲兒子告上法庭,網友:就這還能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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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撫養費,武漢一男子竟將5歲兒子告上法庭,網友:就這還能二婚?

來源:北痕舊夢 釋出時間:2022-09-26 09:30

  【導讀】“因不滿每月2200元撫養費,武漢一男子將5歲兒子告上法庭。”近日,武漢市司法局公佈的一則案件在網上引起熱議。

  據武漢市司法局釋出的案件詳情,2017年11月23日,小尹不滿1歲時,他的父母經法院調解離婚。民事調解書中約定,小尹由其母撫養,其父應每月向小尹給付撫養費2000元,自小尹3歲起,撫養費增加至每月22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另外,小尹的教育費及醫療費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小尹的父親於2020年9月17日再婚,且再婚配偶已懷有身孕。今年4月2日,小尹父親以疫情期間收入減少以及再婚再育需撫養照顧的人數增加為由,將5歲的小尹告上法庭,要求將每月支付給小尹的撫養費調整為每月1000元。無奈之下,今年4月21日,小尹母親對尹父起訴小尹要求降低撫養費的案件申請法律援助。

  經瞭解,小尹的父親與其母親就職於同一國有控股單位,小尹母親每月收入3000-4000元,而尹父收入穩定,未受疫情影響,且小尹的學費、醫療、生活費等實際開支遠遠高於每月4000元。此外,據小尹母親透露,兩人離婚後,尹父很少來看望小尹,有時撫養費還一拖再拖,甚至有一次尹母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5月12日,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在庭審過程中法援律師就尹父的訴訟請求,提出了答辯意見。第一,本案撫養費金額是法院調解書確定,根據調解書記載尹母在離婚案件中財產分割方面進行了較大的讓步,該離婚案件對身份關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進行綜合性的處理,現尹父提出單獨要減少撫養費,違背了誠信原則,也勢必會加重尹母的負擔。

  第二,尹父未提出其收入減少的證據,其就職於國企,收入穩定。第三,根據尹母提出的證據,可以有效證明小尹每月學費、醫療費、生活費等實際綜合支出高於4000元。第四,尹父提出其再婚,但是其孩子並未出生,且再婚再孕是主觀選擇非客觀原因,不能因為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加重尹母的負擔,降低小尹成長的生活質量。

  8月16日,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駁回尹父要求降低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此案件一發布,引起不少網友討論。不少網友都在為小尹抱不平。“孩子這輩子第一次被告竟然是自己的父親”甚至有網友表示:“這樣的父親,老了可以不養他嗎?”“就這還能二婚呢”“沒錢養孩子有錢再婚?”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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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離婚11年,生父只給過4700元撫養費!北京男子起訴生父

  男青年小剛的父母已經離異11年了,但父親這些年來只支付過小剛4700元撫養費。因為身患先天性疾病,生活難以為繼,21歲的小剛只好將父親告上法院,除了要求父親支付拖欠的撫養費之外,今後每月還要繼續撫養費。父親以小剛年滿18週歲為由拒絕支付,已經成年的小剛還能要來錢嗎?

  小剛的父母於2011年協議離婚。根據離婚協議的約定,小剛由母親撫養,父親李某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直至小剛獨立生活為止。但兩人離婚後,經營著公司的李某僅僅支付過4700元撫養費。

  小剛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已經歷過一次手術,目前仍需二次手術,原本在讀高中的他也不得不休學等待治療。如今,小剛雖已年滿18歲,但因病不具備正常的勞動能力,也沒有收入來源。為了維持正常生活,他訴至法院,要求父親支付之前十年間的撫養費,此後每月以2500元的標準繼續支付撫養費。

  一審法院根據案件事實和相關證據作出判決,除判令李某支付小剛此前十年間的撫養費10萬餘元之外,今後每月還需支付1200元撫養費。一審宣判後,李某不服提起上訴。李某認為小剛已年滿18週歲,無需他支付撫養費。為了應對二審訴訟,小剛向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法援中心依法為小剛指派律師代理訴訟。透過詳細閱讀卷宗,法援律師仔細瞭解了案件事實,並準備了充足的證據。

  首先,小剛的在校證明和休學證明能夠證明小剛雖已21歲,但仍未完成高中教育,李某應當支付醫療費、教育費、生活費等費用;第二,李某的企業經營資訊能夠證明李某經濟條件良好,具備負擔能力;第三,小剛病情的病歷材料,證明小剛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已經歷一次手術;最後,從小剛主治醫生與小剛母親的微信聊天截圖可見,小剛仍需二次手術,且二次手術花費巨大。

  經過律師充分的訴訟準備和有理有據的答辯,二審法院判決駁回小剛父親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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