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歲老父與三婚保姆結婚,兒子與其斷絕父子關係:他騙了我媽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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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歲老父與三婚保姆結婚,兒子與其斷絕父子關係:他騙了我媽10年

來源:夢迴南朝 釋出時間:2021-08-12 13:37

  【導讀】清初學者李毓秀在《弟子規》中寫道: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這是向世人宣示孝道,在我國上下五千年燦爛的文化歷史中,“孝”字始終貫穿於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即便在動物界,也有“烏鴉反哺”、“羊羔跪乳”的美談,父母含辛茹苦將我們撫養成人,當父母年邁之後,我們理應集全力予以報答。

  人生在世,作為子女,我們更是應該珍視父母與我們的這份親情,抓緊時間奉獻自己的孝義,而不是讓自己後悔莫及,只是當這份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與父母本身的感情予以糾纏時,子女又該如何處理這份親情呢?父母本身又該處理自己的晚年幸福呢?這種棘手的問題往往讓彼此束手無策,甚至走向對立面,升級雙方乃至多方之間的對抗情緒。

  父子3年不曾來往,父親對母親的傷害讓兒子耿耿於懷

  81歲的劉國政(化名)自從2018年已有3年未和小兒子劉坊渡(化名)聯絡了,他一共有兩個兒子,大兒子遠在外地不便照顧他,只有離家不足5公里的小兒子可以為他養老送終。

  可是父子倆3年來卻不曾走動,平時彼此連一個電話都沒有,小兒子劉坊渡更是發簡訊給父親要求斷絕父子關係進行公證,這讓劉國政感到很氣憤,也很寒心。

  這件事的緣由還要從父親和他的保姆張領美(化名)說起,2007年,張領美的前夫因病去世後,她在熟人朋友的介紹下照顧年近70歲的劉國政,在朝夕相處中,兩人越走越近,這事在2008年引起了小兒子劉坊渡和外地務工妻子巫靜(化名)的懷疑。

  劉坊渡表示父親從小教育自己要正直做人,沒想到父親自己卻做出這種違背公德的事,讓自己無法接受,這簡直就是莫大的諷刺。

  面對小兒子和妻子的質問,劉國政矢口否認自己有任何對婚姻的背叛之意,信誓旦旦表示自己絕無二心,劉坊渡和母親巫靜選擇了相信,可是即便在隔絕父親和張領美之間的聯絡後,他在偶然間發現父親和保姆張領美依舊存在藕斷絲連的關係。

  劉坊渡表示自家旁邊有一棵大樹,大樹中間有一個洞,他發現父親會將寫好的書信放進去,之後張領美再前來取走,兩人透過這種地下通訊的手法一直保持聯絡,直到被自己抓個正著,書信的內容均是一些海誓山盟的情話。

  劉坊渡再次強烈要求父親與張領美斷絕聯絡,迴歸家庭,父親均很爽快地予以答應,甚至在2015年的時候,劉國政患有中風的時候,他寫下過保證書,對自己和張領美之間的事表示懺悔,發誓自己要回歸家庭,絕不再做出任何傷害小兒子和妻子的事。

  可是父親這些接二連三的承諾並沒有如實履行,在父親七十多歲的時候,他三番五次偷偷跑出去,每次自己身體不好生病的時候再回來,如此週而復始,這讓小兒子劉坊渡感到非常氣憤,同時又感到非常無可奈何。

  2018年,經過法院判決,劉國政與妻子巫靜協議離婚,劉國政除了保留有一套房產,放棄對其他財產的要求,同時在協議中承諾自己如果要處置房產一定會通知自己的大兒子和小兒子,自己不會對房產擅作主張予以處置。

  2019年,劉坊渡發現父親與張玲美領證結婚了,他的猜想得到了證實,而自己的母親對於父親這10年來的所作所為並不知情,其實這也是自己因不想母親知道真相受到傷害而一直隱瞞,更是希望自己的隱瞞能讓父親有所體會,給父親改過自新的機會,只是沒想到父親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因為自己開藥店做生意,很多親朋好友在得知自己父親離婚後都在詢問劉坊渡為何他父親和當初的保姆領證結婚,這些言語讓他無地自容,增加了他對父親的憤恨。

 

  父親與三婚保姆再婚,徹底激化了父子之間的矛盾

  可是父母離婚不到半年,劉坊渡發現父親竟然揹著自己和哥哥將房產偷偷變賣,這讓他怒火中燒,他懷疑張領美目的不單純,只是單純圖謀自己父親的房產,並非真心誠意要與自己的父親白頭偕老。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他認為父親已無藥可救,家中的親朋好友均勸劉坊渡不要再對劉國政的養老問題進行負責,聽聞此言,劉國政怒不可遏,他反問小兒子“法律是用來幹什麼的”予以駁斥,認為小兒子依舊有贍養自己的義務。

  父親劉國政則解釋變賣房產實屬無奈之舉,自己後來因生活困頓,不得已之下才出此下策,再者,他對小兒子劉坊渡表示自己與妻子的婚姻是兩人夫妻之間的私事,希望小兒子不必斤斤計較,自己將其撫養長大已盡到為人父的責任,自己晚年有權選擇自己的婚姻和幸福,法律也沒有哪一條對老人的晚年婚姻明令禁止。

  劉坊渡的懷疑得到了大嫂的同意,大嫂透露張領美此前已有過三段婚姻,與自己公公劉國政結婚已屬第四次婚姻,而公公劉國政與婆婆巫靜其實也是二婚半路夫妻,所以張領美能夠在自己老年的時候依舊再次結婚,她也懷疑公公現在的老伴張領美是衝著房產而來。

  張領美自己對劉坊渡及其大嫂的懷疑全盤予以否認,她表示自己去世的前夫生前與劉國政是好友關係,前夫去世後才為劉國政做保姆,在2018年劉國政離婚後,自己並沒有一下子答應與其領證,自己在觀察了大半年之後,發現劉國政確實對自己真心想過日子後才答應與他辦理結婚手續。

  目前劉國政已81歲高齡,自己根本不圖他什麼財產,平日裡,劉國政喜歡舞文弄墨,畫畫寫字,興趣非常高雅,自己則喜歡侍弄一些花草樹木,兩人算得上興趣相投,同時,劉國政年事已高,他要求自己照顧照顧他的生活起居,自己也確實看他可憐,願意與他老來相伴,自己根本不圖他的任何財產,他也沒有什麼財產,做人做事要憑藉良心。

 

  劉坊渡對於這些說辭並不認可,他有自己的看法,他表示自己母親小父親16歲,父親81歲,母親才65歲,自己母親氣質和長相均在人群中顯上乘,但是因為母親是家中的長姐,需要更多地照顧弟妹,因此,母親個性強勢和獨立。

  雖然母親做事較為強勢,但母親自始至終都是為了這個家著想,然而母親的這些性格卻並沒有獲得父親的喜好,這才是父親與母親離婚迎娶張領美的根本原因,小兒子劉坊渡的話也得到了巫靜本人的贊同。

  在現場與巫靜的電話中,巫靜表示自己在上海務工,並不在湖南老家,當初之所以愛上年長自己16歲的劉國政,是因為劉國政非常有文化,退休前在一家國企當辦公室主任,平日裡確實喜歡舞文弄墨,自己就非常傾慕和喜歡文化人,基於此,自己才決定嫁給劉國政。

  事情已到如此地步,劉坊渡表示只要父親離開張領美,迴歸家庭,自己即日起就接父親回家,併為其養老送終,只是面對劉坊渡的要求,劉國政卻表示自己特意買了一本《民法典》的法律書籍,自己研究後認為小兒子的要求不合情也不合法,自己有權選擇自己的晚年生活,子女不得橫加干預,父子倆之間始終無法達成共識,父子親情徹底墜入冰窟。

  夫妻需要恪守忠誠原則,雙方更需摸索適合雙方的相處之道

  作為81歲高齡的劉國政,竟然與自己二婚妻子離婚,並不顧一家子成員的反對與自己此前的保姆領證結婚,這股勇氣和操作著實讓人難以理解,在如今高齡之下,為了追求自己所謂的黃昏戀,毅然決然與自己的妻子和子女決裂,從現實角度而言,並不是明智的選擇。

  這倒不是說老人沒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只是這種權利需要遵行社會的公序良俗,需要符合社會公德和法律規範,脫離了這些前提來看權利,那就是一種詭辯,說白了就是一種精緻的利己主義,其出發點和解釋均是從自身利益立場出發,完全不顧自己原生家庭所受到的傷害和影響。

 

  至於為何劉國政會在高齡的情況下冒天下之大不韙做出離婚的決定,其實與她前妻巫靜之間的夫妻相處存在莫大關係,巫靜是一個個性獨立自強的女性,用我們通俗的言語來說她就是一個女強人,可以頂得上家庭一片天,她當初願意與劉國政結婚完全是出於自己對其文化修養的傾慕,只是她沒想到一個男人的文化素養與道德素養卻並沒有直接關聯。

  反觀劉國政,他喜歡題字畫畫,完全是一個文人墨客的形象,他追求浪漫的愛情,張領美懂得照顧他,對其溫柔體貼,所以前妻的強勢並不為他所喜愛,甚至他在與前妻相處的過程中,前妻這種強勢的性格讓他備受折磨,他感受不到婚姻的幸福和自由,他的內心對另一半的要求必然是賢惠溫柔,張領美的出現正好契合了他內心的預期。

  拋開劉國政在這段婚姻中存在的重大錯誤,僅從夫妻相處學來說,男人天性喜歡溫柔、體貼、柔弱的女人,這能讓他感到自身的價值感,以及讓自己找到被需要的成就感,反之,女人過於獨立,對男人毫無依賴的傾向,這無疑會大大降低雙方的互動,降低彼此的黏性,因此,作為女人,學會適當地麻煩男人,適當地向男人撒嬌,適當地表現出自己柔情的一面,均有助於夫妻感情的促進和昇華。

  夫妻之間感情出現問題,外因固然是較大的因素,但是要知道大廈的傾斜往往從內部開始腐朽,所以夫妻之間的內因往往是問題的根本,道德和法律的約束只是從外在對夫妻關係進行約束和底線劃定,但也需要彼此之間摸索到適合雙方的相處方法,這離不開平日裡的溝通,離不開雙方的反思,只有理解對方的需求,適時調整自己在婚姻中的姿態,婚姻的矛盾和隱患才能被及時解除,否則自說自話只會讓危機升級,最終突破道德和法律的約束,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

 

  父母感情出現危機,贍養義務並不能以此為前提進行轉移

  同時,在這件事中出現了一個非常棘手的話題,劉坊渡作為劉國政的子女,父母之間出現感情和婚姻糾葛,縱然父親在這件事中負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責任,但他畢竟將子女撫養成人,也盡到了自己應盡的義務,那麼到了自己晚年,子女有無權利干涉父母的婚姻呢?對於父母婚姻過錯方,能否以贍養要挾父母遵照自己的要求呢?這個問題其實是父子倆之間爭議的一個焦點問題。

  劉國政在劉坊渡面前是父親,對於巫靜是丈夫,他的雙重身份角色註定在與兩人相處時需要角色轉換,父子之間,父親對於子女通常會保持一種高高在上的威嚴形象,他需要的是子女對自己的敬重,利用這份長輩和晚輩血緣文化讓子女聽從自己的意願,而與妻子之間的相處更多是愛情範疇內的關係學,兩者既有聯絡又有區別。

  父親與母親之間出現婚姻危機,這屬於夫妻內部的矛盾,子女如果進行選邊站隊,不僅會讓父母之間感情惡化,也會導致自己與某一方出現親情危機,子女作為父母愛情的結晶,更多應該發揮中間橋樑作用,不偏不倚,從社會公德和法律範疇對父母可進行調和勸說,但並沒有權利強制父母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

  父母能夠盡到對自己的撫養義務,從這一層面來說他們是合格稱職的父母,那麼作為子女,我們也應該履行自己贍養的義務,這種義務並不以父母夫妻感情的好壞為轉移,平心而論,每個子女都希望父母感情和睦,家庭幸福,當父母感情出現危機時,自己會根據事情的性質予以定性,內心多少會存在各種各樣的情緒,只是自己在他們眼中,自己依舊是他們的親生骨肉。

  父母夫妻感情的危機已使彼此感到疲憊和難過,子女的橫加干預只會讓他們感到為難和無奈,所以子女在感恩父母撫育之恩的同時,也應該儘可能少地為父母新添難題,努力為父母盡到贍養義務,不要在父母婚姻危機的基礎上再增加親情危機,否則最終受到影響和傷害的將是家庭的所有成員。

  你們如何看待劉國政在婚姻中的所作所為?小兒子有沒有必要對其進行贍養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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